專利名稱:汽車兜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供嬰兒乘坐的汽車兜,該汽車兜安放于汽車內(nèi)。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技術中,汽車兜包括兜體、與所述的兜體相連接的提把,提把在兜體的寬度方向上橫跨兜體的左右兩側,當用手握住提把時,手需要轉動90度后才能握左右方向延伸的提把,因此手提汽車兜時十分費力。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汽車兜,在需要提起汽車兜時,可把提把上的提手轉動90度,使得通過提手提起汽車兜,此時手臂處于自然的生理狀態(tài)。
技術方案是一種汽車兜,包括兜體、與所述的兜體[1]相連接的提把,所述的提把上可轉動連接有提手,所述的提手至少有兩個工作位置,第一工作位置是提手的向下投影大致上位于提把的向下投影之內(nèi);第二工作位置是提手的向下投影與提把的向下投影大致上呈十字交叉,可以用手握住提手,提起本汽車兜。
本發(fā)明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下列優(yōu)點由于提手可以相對于提把轉動,因此需要拎起汽車兜時,只需要轉動提手即可用手握住提手,此時提手處于第二工作位置,手臂處于自然的生理狀態(tài),提起汽車兜時不費力。當提手處于第一工作位置時,提手與提把合為一體,與常見的提把相同。
附圖1為本發(fā)明的立體結構圖;附圖2為提手處于第二工作位置時的立體示意圖;附圖3為提手處于第一工作位置時的立體示意圖;附圖4為提手處于第一工作位置時,提手與提把部分的結構剖視圖;附圖5為提手處于第一工作位置時,壓下壓帽時的提手與提把部分的結構剖視圖;附圖6為提手處于第一工作位置時,壓下壓帽并向上提起提手時,提手與提把部分的結構剖視圖;附圖7為提手處于第二工作位置時,提手與提把部分的結構剖視圖;附圖8為提手處于第二工作位置時,轉動位置鎖定裝置處于鎖定狀態(tài)時的提手與提把部分的結構剖視圖;附圖9為提手處于第一工作位置時,轉動位置鎖定裝置處于鎖定狀態(tài)時的提手與提把部分的結構剖視圖;附圖10為附圖9的A-A方向剖視圖;其中[1]、兜體;[2]、提把;[3]、提手;[4]、壓帽;[5]、壓帽桿;[6]、第一壓簧;[7]、壓帽槽;[8]、轉動軸;[9]、滾珠槽;[10]、滾珠;[11]、第二壓簧;[12]、轉動槽;[13]、止轉槽;[14]、止轉件;[15]、壓帽桿插孔;具體實施方式
參見附圖,一種汽車兜,包括兜體[1]、與所述的兜體[1]相連接的提把[2],所述的提把[2]上可轉動連接有提手[3],其連接方向包括球面連接或轉軸連接等。所述的提手[3]至少有兩個工作位置,第一工作位置如附圖3所示,是提手[3]的向下投影大致上位于提把[2]的向下投影之內(nèi);第二工作位置如附圖2所示,是提手[3]的向下投影與提把[2]的向下投影大致上呈十字交叉。
最常用的方式是所述的提手[3]與所述的提把[2]之間通過轉動軸[8]相連接,具體參見附圖4至附圖10。所述的提手[3]與所述的提把[2]之間設有提手[3]的轉動位置鎖定裝置。
所述的轉動位置鎖定裝置是轉動軸[8]上設有止轉件[14],該止轉件[14]的徑向橫截面的外輪廓線為非圓形,一般是多邊形或齒輪形,附圖10為多邊形的一種——六邊形。所述的轉動軸[8]與提手[3]相固定連接,所述的轉動軸[8]與所述的提把[2]沿軸向滑動連接,使得轉動軸[8]可相對于提把[2]上下移動,所述的提把[2]內(nèi)設有止轉槽[13],所述的止轉槽[13]的徑向橫截面的內(nèi)輪廓線與所述的止轉件[14]的徑向橫截面的外輪廓線大致上相吻合;在鎖定狀態(tài)下,所述的止轉件[14]插在所述的止轉槽[13]內(nèi),此時所述的提手[3]在以轉動軸[8]的軸心線為圓心的圓周方向上與提把[2]相對鎖定,提手[3]不能相對于提把[2]轉動;在解鎖狀態(tài)下,所述的止轉件[14]脫離所述的止轉槽[13],此時允許提手[3]在以轉動軸[8]的軸心線為圓心的圓周方向上轉動。所述的轉動軸[8]與提把[2]之間設有第二壓簧[11],該第二壓簧[11]的一端部抵在轉動軸[8]上,另一端部抵在提把[2]上,該第二壓簧[11]使得提手[3]趨于進入鎖定狀態(tài)。所述的提手[3]與所述的提把[2]之間設有提手[3]的軸向移動鎖定裝置。
所述的軸向移動鎖定裝置是轉動軸[8]的中央開有軸向的壓帽桿插孔[15],所述的壓帽桿插孔[15]內(nèi)插有壓帽桿[5],該壓帽桿[5]的頂端設有徑向變大的壓帽[4],所述的壓帽桿[5]的外壁上開有滾珠槽[9],所述的轉動軸[8]上穿透的滾珠孔內(nèi)設有滾珠[10];在鎖定狀態(tài)下,所述的滾珠[10]的外側頂在止轉槽[13]的頂部,所述的壓帽桿[5]頂在滾珠[10]的內(nèi)側部;在解鎖狀態(tài)下,所述的滾珠[10]的內(nèi)側位于滾珠槽[9]內(nèi)。所述的壓帽[4]與轉動軸[8]之間設有第一壓簧[6],該第一壓簧[6]的一端抵在壓帽[4]上,第一壓簧[6]的另一端抵在轉動軸[8]上。如附圖4,由于滾珠[10]的外側頂在止轉槽[13]的頂部,因此轉動軸[8]不能向上移動。如附圖5,當下壓壓帽[4]時,滾珠[10]進入滾珠槽[9]內(nèi),則允許轉動軸[8]上下移動。在附圖6所示狀態(tài)下,轉動軸[8]可以轉動,例如轉動至附圖7所示的狀態(tài),此時松開壓帽[4],則壓帽[4]在第一壓簧[6]的作用下向上彈起,在第二彈簧[11]的作用下轉動軸[8]向上移動,止轉件[14]插在所述的止轉槽[13]內(nèi),此時所述的提手[3]在以轉動軸[8]的軸心線為圓心的圓周方向上與提把[2]相對鎖定,提手[3]不能相對于提把[2]轉動。要轉動提手[3],可以先下壓提手[3],直到所述的止轉件[14]脫離所述的止轉槽[13],此時允許提手[3]在以轉動軸[8]的軸心線為圓心的圓周方向上轉動,可以轉動至附圖9所示的狀態(tài)。
所述的提手[3]的頂部開有壓帽槽[7],所述的壓帽[4]位于所述的壓帽槽[7]內(nèi)。
所述的提把[2]的頂部設有向下凹陷的槽,在提手[3]位于第一工作位置時,所述的提手[3]的下部被所述的槽所容納,看起來提手[3]與提把[2]為一體。
權利要求
1.一種汽車兜,包括兜體[1]、與所述的兜體[1]相連接的提把[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提把[2]上可轉動連接有提手[3],所述的提手[3]至少有兩個工作位置,第一工作位置是提手[3]的向下投影大致上位于提把[2]的向下投影之內(nèi);第二工作位置是提手[3]的向下投影與提把[2]的向下投影大致上呈十字交叉。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提手[3]與所述的提把[2]之間通過轉動軸[8]相連接。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提手[3]與所述的提把[2]之間設有提手[3]的轉動位置鎖定裝置。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汽車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轉動位置鎖定裝置是轉動軸[8]上發(fā)有止轉件[14],該止轉件[14]的徑向橫截面的外輪廓線為非圓形,所述的轉動軸[8]與提手[3]相固定連接,所述的轉動軸[8]與所述的提把[2]沿軸向滑動連接,所述的提把[2]內(nèi)設有止轉槽[13],所述的止轉槽[13]的徑向橫截面的內(nèi)輪廓線與所述的止轉件[14]的徑向橫截面的外輪廓線大致上相吻合;在鎖定狀態(tài)下,所述的止轉件[14]插在所述的止轉槽[13]內(nèi),此時所述的提手[3]在以轉動軸[8]的軸心線為圓心的圓周方向上與提把[2]相對鎖定;在解鎖狀態(tài)下,所述的止轉件[14]脫離所述的止轉槽[13],此時允許提手[3]在以轉動軸[8]的軸心線為圓心的圓周方向上轉動。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汽車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轉動軸[8]與提把[2]之間設有第二壓簧[11],該第二壓簧[11]的一端部抵在轉動軸[8]上,另一端部抵在提把[2]上。
6.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提手[3]與所述的提把[2]之間設有提手[3]的軸向移動鎖定裝置。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汽車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軸向移動鎖定裝置是轉動軸[8]的中央開有軸向的壓帽桿插孔[15],所述的壓帽桿插孔[15]內(nèi)插有壓帽桿[5],該壓帽桿[5]的頂端設有徑向變大的壓帽[4],所述的壓帽桿[5]的外壁上開有滾珠槽[9],所述的轉動軸[8]上穿透的滾珠孔內(nèi)設有滾珠[10];在鎖定狀態(tài)下,所述的滾珠[10]的外側頂在止轉槽[13]的頂部,所述的壓帽桿[5]頂在滾珠[10]的內(nèi)側部;在解鎖狀態(tài)下,所述的滾珠[10]的內(nèi)側位于滾珠槽[9]內(nèi)。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汽車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壓帽[4]與轉動軸[8]之間設有第一壓簧[6],該第一壓簧[6]的一端抵在壓帽[4]上,第一壓簧[6]的另一端抵在轉動軸[8]上。
9.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汽車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提手[3]的頂部開有壓帽槽[7],所述的壓帽[4]位于所述的壓帽槽[7]內(nèi)。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提把[2]的頂部設有向下凹陷的槽,在提手[3]位于第一工作位置時,所述的提手[3]的下部被所述的槽所容納。
全文摘要
一種汽車兜,包括兜體[1]、與所述的兜體[1]相連接的提把[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提把[2]上可轉動連接有提手[3],所述的提手[3]至少有兩個工作位置,第一工作位置是提手[3]的向下投影大致上位于提把[2]的向下投影之內(nèi);第二工作位置是提手[3]的向下投影與提把[2]的向下投影大致上呈十字交叉。由于提手可以相對于提把轉動,因此需要拎起汽車兜時,只需要轉動提手即可用手握住提手,此時提手處于第二工作位置,手臂處于自然的生理狀態(tài),提起汽車兜時不費力。
文檔編號B60N2/26GK1412042SQ0113406
公開日2003年4月23日 申請日期2001年10月18日 優(yōu)先權日2001年10月18日
發(fā)明者宋鄭還 申請人:好孩子兒童用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