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汽車安全警示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警示裝置設計領域,更具體地說,是涉及一種多功能汽車安全警示燈。
【背景技術】
[0002]傳統(tǒng)的汽車安全警示燈是在車輛駕駛者踩剎車時,剎車燈直亮,不閃爍,從而提示在后的車輛駕駛者,但在后的車輛駕駛者往往不能區(qū)分在前的車輛駕駛者是緊急剎車還是正常剎車,因而不利于駕駛者做出準確判斷,不能確保安全駕駛,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中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種便于在后的車輛駕駛者區(qū)分在前的車輛駕駛者是緊急剎車還是正常剎車,以至于可使駕駛者做出準備判斷,確保安全駕駛的多功能汽車安全警示燈。
[0004]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如下:提供一種多功能汽車安全警示燈,包括由發(fā)光罩和底座組成的殼體,以及裝設在該殼體內的燈座板、控制電路板和供電電源,所述燈座板上裝設有與所述供電電源相連接的剎車警示燈,所述控制電路板包括微控制器、加速度傳感器和至少一個貼片式集成電路,所述微控制器設有剎車信號輸入接口,該微控制器與所述加速度傳感器連接,還包括三極管Ql和三極管Q2,該三極管Ql和三極管Q2與微控制器的第一輸出接口連接,使所述微控制器通過三極管Ql和三極管Q2發(fā)出信號進而驅動所述剎車警示燈發(fā)亮。
[0005]作為優(yōu)選的,在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燈座板上還裝設有左轉向燈和右轉向燈,所述控制電路板還包括三極管Q3和三極管Q4,所述左轉向燈和右轉向燈與所述供電電源連接,所述微控制器的第二輸出接口與所述三極管Q3連接,三極管Q3與左轉向燈連接,所述微控制器的第三輸出接口與所述三極管Q4連接,三極管Q4與右轉向燈連接。
[0006]作為優(yōu)選的,在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控制電路板還包括與所述供電電源連接的穩(wěn)壓器,該穩(wěn)壓器與所述微控制器連接。
[0007]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通過在殼體內裝設有燈座板、控制電路板和供電電源,燈座板上裝設有與所述供電電源相連接的剎車警示燈,所述控制電路板包括微控制器、加速度傳感器和至少一個貼片式集成電路,所述微控制器設有剎車信號輸入接口,該微控制器與加速度傳感器連接,還包括三極管Ql和三極管Q2,該三極管Ql和三極管Q2與微控制器的第一輸出接口連接,使微控制器通過三極管Ql和三極管Q2發(fā)出信號進而驅動剎車警示燈發(fā)亮。緊急剎車時,三極管Ql和三級管Q2會發(fā)出快速閃爍信號驅動剎車警示燈閃爍;如果不屬于緊急剎車,三極管Ql和三級管Q2則會發(fā)出直亮信號驅動剎車警示燈直亮,不閃爍,以便于在后的車輛駕駛者可區(qū)分在前的車輛駕駛者是緊急剎車還是正常剎車,使駕駛者可作出準確判斷,預防追尾,確保安全駕駛。
[0008]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多功能汽車安全警示燈作進一步說明。
【附圖說明】
[0009]圖1是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多功能汽車安全警示燈的立體結構圖;
[0010]圖2是圖1是結構分散圖;
[0011]圖3是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多功能汽車安全警示燈中控制電路板的結構示意圖;
[0012]圖4是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多功能汽車安全警示燈的電路原理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3]以下是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多功能汽車安全警示燈的最佳實例,并不因此限定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0014]請參考圖1?4,圖中示出了一種多功能汽車安全警示燈,包括由發(fā)光罩11和底座12組成的殼體1,以及裝設在該殼體I內的燈座板2、控制電路板3和供電電源4,燈座板2上裝設有與供電電源4相連接的剎車警示燈5,所述控制電路板3包括微控制器31、加速度傳感器32和若干個貼片式集成電路33,微控制器31設有剎車信號輸入接口,該微控制器31與加速度傳感器32連接,還包括三極管Ql和三極管Q2,該三極管Ql和三極管Q2與微控制器31的第一輸出接口連接,使微控制器31通過三極管Ql和三極管Q2發(fā)出信號進而驅動剎車警示燈5發(fā)亮。
[0015]當汽車剎車時,加速度傳感器32輸出不同的G值給微控制器31,微控制器31根據(jù)G值的大小來判定汽車是否屬于緊急剎車,如果是緊急剎車,與微控制器31第一輸出接口連接的三極管Ql和三極管Q2發(fā)出快速閃爍信號驅動剎車警示燈5閃爍,從而提示在后的車輛駕駛者為緊急剎車。如果不屬于緊急剎車,與微控制器31第一輸出接口連接的三極管Ql和三極管Q2發(fā)出直亮信號驅動剎車警示燈5直亮,不閃爍,從而提示在后的車輛駕駛者為正常剎車。
[0016]優(yōu)選的,燈座板2上還裝設有左轉向燈6和右轉向燈7,所述控制電路板3還包括三極管Q3和三極管Q4,左轉向燈6和右轉向燈7與供電電源4連接,微控制器31的第二輸出接口與三極管Q3連接,三極管Q3與左轉向燈6連接,微控制器31的第三輸出接口與三極管Q4連接,三極管Q4與右轉向燈7連接。當三極管Ql和三級管Q2發(fā)出快速閃爍信號驅動剎車警示燈5閃爍的同時,與微控制器31第二輸出接口連接的三極管Q3發(fā)出慢速閃爍信號驅動左轉向燈6閃爍,與微控制器31第三輸出接口連接的三極管Q4發(fā)出慢速閃爍信號驅動右轉向燈7閃爍。當三極管Ql和三極管Q2發(fā)出直亮信號驅動剎車警示燈5直亮,不閃爍的同時,與微控制器31第二輸出接口連接的三極管Q3、與微控制31第三輸出接口連接的三極管Q4均不亮。
[0017]控制電路板還包括與供電電源4連接的穩(wěn)壓器36,該穩(wěn)壓器36與微控制器31連接。
[0018]所述剎車警示燈5是由若干個LED燈所組成,且該剎車警示燈5采用紅色LED燈。
[0019]另外,所述微控制器31還包括一內存8。
[0020]所述微控制器31還連接有一復位開關9。
[0021]優(yōu)選的,所述燈座板2為熒光警示座板,該燈座板2的表面有熒光材料。
[0022]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多功能汽車安全警示燈可以使在后的車輛駕駛者區(qū)分出在前的車輛駕駛者是緊急剎車還是正常剎車,令駕駛者可作出準確判斷,有效預防了汽車追尾的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確保了車輛駕駛者的安全駕駛。
[0023]上述實施例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并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其他的任何未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實質與原理下所作的改變、修飾、替代、組合、簡化,均應為等效的置換方式,都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多功能汽車安全警示燈,包括由發(fā)光罩(11)和底座(12)組成的殼體(1),以及裝設在該殼體⑴內的燈座板(2)、控制電路板(3)和供電電源(4),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座板(2)上裝設有與所述供電電源(4)相連接的剎車警示燈(5),所述控制電路板(3)包括微控制器(31)、加速度傳感器(32)和至少一個貼片式集成電路(33),所述微控制器(31)設有剎車信號輸入接口,該微控制器(31)與所述加速度傳感器(32)連接,還包括三極管Ql (34)和三極管Q2 (35),該三極管Ql (34)和三極管Q2 (35)與微控制器(31)的第一輸出接口連接,使所述微控制器(31)通過三極管Ql (34)和三極管Q2 (35)發(fā)出信號進而驅動所述剎車警示燈(5)發(fā)亮。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汽車安全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座板(2)上還裝設有左轉向燈(6)和右轉向燈(7),所述控制電路板(3)還包括三極管Q3和三極管Q4,所述左轉向燈(6)和右轉向燈(7)與所述供電電源⑷連接,所述微控制器(31)的第二輸出接口與所述三極管Q3連接,三極管Q3與左轉向燈(6)連接,所述微控制器(31)的第三輸出接口與所述三極管Q4連接,三極管Q4與右轉向燈(7)連接。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汽車安全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電路板還包括與所述供電電源(4)連接的穩(wěn)壓器(36),該穩(wěn)壓器(36)與所述微控制器(31)連接。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汽車安全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剎車警示燈(5)是由若干個LED燈所組成。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多功能汽車安全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控制器(31)還包括一內存(8)0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多功能汽車安全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控制器(31)還連接有一復位開關(9)。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多功能汽車安全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座板(2)為熒光警示座板。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多功能汽車安全警示燈,包括由發(fā)光罩和底座組成的殼體,以及裝設在該殼體內的燈座板、控制電路板和供電電源,所述燈座板上裝設有與所述供電電源相連接的剎車警示燈,所述控制電路板包括微控制器、加速度傳感器和至少一個貼片式集成電路,所述微控制器設有剎車信號輸入接口,該微控制器與所述加速度傳感器連接,還包括三極管Q1和三極管Q2,該三極管Q1和三極管Q2與微控制器的第一輸出接口連接,使所述微控制器通過三極管Q1和三極管Q2發(fā)出信號進而驅動所述剎車警示燈發(fā)亮。以便于在后的車輛駕駛者可區(qū)分在前的車輛駕駛者是緊急剎車還是正常剎車,使駕駛者可作出準確判斷,預防追尾,確保安全駕駛。
【IPC分類】F21V19-00, F21W101-02, F21W101-14, F21S8-10, F21W101-12, F21Y101-02
【公開號】CN204513196
【申請?zhí)枴緾N201520111169
【發(fā)明人】張洪波
【申請人】張洪波
【公開日】2015年7月29日
【申請日】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