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室外照明裝置的反光鏡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室外照明裝置用的由一個凹形反光表面確定的反光鏡。
本發(fā)明尤其涉及道路照明領域。為此,室外尤其是城市使用的照明裝置包括一個燈,一般來說,這種燈安裝在路邊電桿的上端。應當指出,這種燈還可以固定在道路上方橫向延伸的電線上,或者固定在路邊的地面設施上。
不管怎樣,這種燈呈箱形,裝有一個光學系統,這個光學系統包括一個殼形反光鏡,這個反光鏡用于反射由一個燈泡所發(fā)出的光線,燈泡布置在一個保護罩的后面。
對應這種室外照明裝置的一個燈的質量由四個參數加以確定,即1、照度-相應于直接投射到要實際照明的表面上的光量。通過這個參數要特別引入效率這個概念,因為就燈所發(fā)出的全部光而言,有必要確定用于有效地直接照明道路的部分和用于“無效”地照明路邊的部分。
2、亮度-以某種方式對道路部分起量化作用,使汽車駕駛員可以借助這種照明裝置看到路況。
3、亮度的縱向均勻度和全面均勻度。
4、定量地表示使駕駛員直接或者間接地通過燈相對于道路而感到不舒服、準確地說是目眩的一種參數。
如果燈泡在定性地確定室外照明裝置的這些參數方面部分達到要求,那么,實際上,是通過燈的光學系統尤其是燈的反光鏡使燈彼此有所不同。
盡管有許多配置形式來確定反光鏡的表面,但往往是根據經驗采取措施,在上述參數方面尋找一種折衷辦法,而沒有致力于在這方面達到一種最佳解決辦法。
因此,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室外照明裝置用的反光鏡,這種反光鏡的表面確定成在照度、亮度、亮度的縱向均勻度和全面均勻度以及駕駛員在配有本發(fā)明反光鏡的燈所準確照明的道路上從汽車中感到的目眩方面都具有很好的性能。
為此,室外照明裝置的由一個凹形反射表面確定的這種反光鏡的特征在于,其由縱向豎直對稱的平面限定的半表面至少通過附表I給出的以毫米表示的坐標點中20%的坐標點,公差為0.5毫米左右,參數A、B、C是校正常數,隨給定的空間坐標(X,Y,Z)的原點O而變化。
這種半表面最好至少通過附表I給出的以毫米表示的坐標點中50%的坐標點,公差為0.5毫米左右。
最后,可以注意到,半表面由一個對稱中間平面如上所述加以確定、并通過附表I給出的全部坐標點、公差為0.5毫米左右的一種反光鏡,就照度、亮度、亮度的縱向均勻度和全面均勻度以及汽車駕駛員通過配有本發(fā)明反光鏡的室外照明裝置所感到的目眩問題而言,均具有很好的效果。
下面參照非限制性實施例和附圖對本發(fā)明加以進一步的描述。
附圖如下
圖1是本發(fā)明一種室外照明裝置的反光鏡的立體示意圖,圖中標出各個點,這些點通過附表I中給出的坐標加以區(qū)別;圖2和3是反光鏡的縱向和橫向剖視示意圖,圖中標出空間坐標(X,Y,Z)的原點O,由此確定附表I的點的坐標,校正常數A、B、C基本等于零。
因此,如圖1所示,室外照明裝置的一個燈通常配備的一個反光鏡1具有一個半殼狀凹形反射表面S。另外,這種反光鏡1通常在其底部2包括一個水平凸緣3,這個凸緣一方面使所述燈具有一定的剛度,另一方面使所述燈進行定位和密封。
此外,如果這種反光鏡1在其一個端部4是封閉的,那么,在相對的端部5,它具有一個孔口6,以便燈泡通過,在這個孔口處具有燈座及其支承件。
如圖1所示,這種反光鏡在其上部及端部4和5裝有定位座孔7;8、8′,以便固定件例如螺釘或類似的固定件通過。
實際上,這種反光鏡1的最有效部分9、即決定這種反光鏡性能的部分,基本位于定位座孔7;8、8′之間,端部4和5在上述性能方面只是起很小的作用。
這種反光鏡1沿其縱向軸線10還具有一個豎直對稱平面P。實際上,這使得可以通過位于一個半表面S/2上的一組點PT1至135確定其形狀。
圖1至圖3對具有原點O的空間坐標(X,Y,Z)進行定位,可以確定附表I中的點的坐標,校正常數A、B、C基本等于零,這是就一個實施例而言。為此,尤其應當指出,點的坐標不是僅僅相對于位于反光鏡1底部2的沿Z軸的這種原點O而加以確定的。實際上,尤其可以設計成使確定反光鏡1的底部2的下凸緣3相對于這個原點O更高或更低一點,而不會使反光鏡1的性能有很大變化。為此,本發(fā)明延伸到這樣一種反光鏡1,其半表面S/2至少通過附表I的坐標點中20%的坐標點,公差如上所述,所述坐標以毫米表示。
在一個室外照明裝置配置一個其表面達到上述標準的反光鏡1而獲得比目前更好的照明質量方面,本發(fā)明具有很大的優(yōu)越性。
權利要求
1.一種室外照明裝置的反光鏡,由一個凹形反射表面(S)加以確定,其特征在于,其由縱向豎直對稱平面(P)限定的半表面(S/2)至少通過附表I的以毫米表示的坐標點(PT)中20%的坐標點,公差為0.5毫米左右,參數A、B、C是校正常數,隨給定的空間坐標(X,Y,Z)的原點(O)而變化。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反光鏡,其特征在于,其半表面(S/2)至少通過附表I的以毫米表示的坐標點(PT)中50%的坐標點,公差為0.5毫米左右。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反光鏡,其特征在于,半表面(S/2)通過附表I的以毫米表示的全部坐標點(PT),公差為0.5毫米左右。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室外照明裝置的由一個凹形反射表面(S)加以確定的反光鏡,其特征在于,其由縱向豎直對稱平面(P)限定的半表面(S/2)至少通過附表Ⅰ的以毫米表示的坐標點(PT)中20%的坐標點,公差為0.5毫米左右,參數A、B、C是校正常數,隨給定的空間坐標(X,Y,Z)的原點(O)而變化。
文檔編號F21V3/00GK1206807SQ98116189
公開日1999年2月3日 申請日期1998年7月23日 優(yōu)先權日1998年7月23日
發(fā)明者丹尼爾·塞拉 申請人:艾克萊泰克照明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