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多個投影管的光導管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總的說與視覺信號的顯示有關,更具體地說,是與利用具有多個投影管(projection)的光導管的視覺信號顯示有關。
背景技術:
視覺信號被用在各種類型的電子設備上以將有關電子設備的狀態(tài)或狀況的信息傳給用戶。例如,可以讓置于電子器件面板孔口內或殼體內的發(fā)光二極管(LED)有選擇地激活,以提供一種狀況的光學指示。裝在電子器件面板孔口內彩色透鏡后面的小白熾燈也可用來給用戶提供視覺信號。對于與本發(fā)明各實施例不同的現(xiàn)有技術的進一步評論將在下面具體實施方式
一節(jié)開始給出。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裝置包括光導管,所述光導管至少具有向外延伸的第一和第二投影管。第二投影管沿與第一投影管不同的方向從光導管本體向外延伸。第一和第二投影管的末端形狀能產生不同的幾何照明圖形。
本發(fā)明另一個實施例的電子裝置包括如上節(jié)所述的光導管。面板上有一個孔口,其尺寸可接納第一投影管。光源基本處在靠近光導管的位置,使得從光源發(fā)出的照明光通過光導管對第一投影管照明。
從下面的說明、權利要求和附圖可了解本發(fā)明各實施例的各種特性,附圖中圖1是本發(fā)明一個光導管的實施例。
圖2是本發(fā)明另一個實施例,其中的電子裝置包含一個光導管和一個光源。
圖3是本發(fā)明的光導管的另一個實施例,它有兩個以上的投影管。
具體實施例方式
本發(fā)明的一個方面在于了解以前用于將視覺信號傳送給用戶的光導管的一些缺陷。以前的光導管一般具有一個本體,從該本體伸出一個具有給定幾何形狀的單一投影管。希望能通過提供與不同狀態(tài)或不同產品有關的不同照明幾何形狀為用戶提供不同的視覺記號。在以前的技術中對每種不同的視覺記號要求一個分立的光導管。如果以前技術中的一個光導管是注塑的,則產生每個不同的光導管需要一個不同的模具。因此,按照以前的技術,采用具有不同幾何形狀的不同視覺記號需要使用許多相應的模具。而且每個這樣的光導管在庫存中必須分開存儲和保養(yǎng)。因此,采用具有單個不同幾何形狀投影管的若干現(xiàn)有光導管有以下的缺點增加與需要不同模具有關的成本、增加與處理和安裝不同類型光導管有關的分別儲存和制造的成本。本發(fā)明的目的是盡量克服這些缺點。
圖1表示按本發(fā)明的一個光導管10的實施例。光導管10可用基本透明或半透明的塑料制成,最好采用注塑成型法以形成一個整體結構。本體12包含一個平面14,由此平面基本垂直地向外伸出第一投影管16。該第一投影管16包含一個末端18,而且在平行于表面14的平面內具有橢圓截面。平的表面20與表面14平行且相對。第二投影管22基本垂直于表面20向外延伸且有一個末端24。投影管22大致為圓柱形,且在平行表面20的平面內為圓形截面。通常最好讓表面14和20橫向延伸到相應的投影管之外,使得與顯示給用戶的投影管相關的表面提供一個支座,用來把光導管靠在安裝光導管的電子設備的面板或殼體上。投影管16和22的末端做成能產生不同的幾何照明圖形,以使用戶能根據看到哪一個投影管而容易地感知不同的視覺信號。
處于表面14內的凹坑26和處于表面20內的凹坑28與具有相似尺寸的一些桿(它們從將要安裝光導管的面板伸出)一起用作一個鎖合機構的一部分。相互隔開的凹坑和相應的桿可以做成形成壓配合的尺寸,以將光導管10固牢在面板上,從而讓相應的投影管16或者22穿過面板中的孔口。凹坑26和28最好相隔不同的距離,使光導管10提供一個鎖合功能,這樣它只能坐落在與方位處在通過面板中的孔口顯示給用戶的要求投影管16或22相一致的桿上。
在光導管10的典型實施例中,中心軸線30形成一條貫穿圓柱投影管22、本體12和橢圓投影管16的軸向中心線。因為可以選擇任何一個光導管的投影管安裝在用戶將通過一個相應孔口觀察的相應電子設備的面板上,投影管的末端18和24應當能接收和分配從光源接收到的光。最好讓光導管10的其余表面設置在基本上反射內部光的位置。例如,這些光導管10的其余表面可由織物形成或具有一個涂層,后者將反射從光導管內部射到各表面上的光。這樣可使光的損失減至最小,并讓用戶看到的光強最大。如將要對圖2所作的更全面的說明那樣,光源最好沿中心線30置于基本靠近末端18或者24但不伸出面板中孔口的位置,也即靠近不被用來顯示給用戶的一個末端。這至少給光源發(fā)出的一部分光提供一條直線路徑,使它從光接收末端直接通到光射出的另一末端。投影管16和22是與本體相關的第一和第二裝置的例子,它們沿著向外延伸且彼此正交的第一和第二方向產生第一和第二幾何照明圖形。這里所說的“正交”方向是指與另一方向基本成90度或其整數倍的方向,包括180度,即相反的方向。
圖2表示安裝在電子裝置40的典型環(huán)境內的光導管10。裝置40的前面板42包含一個孔口44,其尺寸可從光導管接收一個投影管,在此例中為投影管16。這里所說的“面板”包括用戶可看到的所有電子裝置的箱體、殼體和表面。一對桿46從面板42的內表面伸出。這對桿的尺寸和隔開的距離做成可以被凹坑26接收。這樣就提供了一個鎖合機構,只允許希望的光導管投影管插入孔口44中,而且還提供一種將光導管安裝到面板上的裝置。印刷電路板48支撐各種功能的電氣元件并包括一個光源50(如發(fā)光二極管(LED)),該發(fā)光二極管最好與中心線30對準并靠近與投影管16相對的投影管的末端24。光導管將光源50發(fā)出的光引導至投影管16的末端18,使得末端18的照明為裝置40的用戶提供視覺信號。光源50由其它的電路(未示出)控制,使得投影管16的照明/非照明對應于與裝置40相關的狀態(tài)或狀況的視覺信號指示。
圖3為本發(fā)明的光導管的另一個實施例。此實施例的光導管通常具有立方體本體,帶三組相對的平表面。6個平表面中的每一個包含一個投影管,投映管沿基本垂直該表面的方向向外延伸。各投影管的典型幾何形狀都不一樣。投影管62為拉長的橢圓形;投影管64為圓柱形;投影管66為拉長的正方形截面;投影管68為拉長的矩形截面;投影管70為拉長的三角形截面;投影管72為錐形。與前面光導管10中類似的凹坑(在光導管60中未示出)可以提供鎖合功能和安裝之用。光導管60示出一個帶2個以上投影管的光導管可以容納在單個光導管內。為盡可能減少光損耗,光導管的本體可用基本上反射內部光的材料來做,或者經過這種材料的涂敷處理。為降低光損耗,也可對不使用的投影管的末端、用戶不面對的投影管及與它相對的投影管進行處理。
雖然我們是對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進行說明,但本專業(yè)技術人員明白,可以進行各種變更和修改而不超出本發(fā)明的范圍。例如,光導管的本體可以不是矩形立體形狀,即各外表面可以不全部是平面??梢圆捎酶鞣N安裝方法把光導管安裝到電子裝置(包括任何類型能控制視覺指示器的裝置)的面板、殼體或印刷電路板上??梢杂酶鞣N類型的光源從沿不同于用戶觀察的投影管相對的投影管中心線的方向把光提供給光導管。第二投影管也可以不按相對于第一投影管180度安置,例如相對于第一投影管可以是90度。所建議的這些修改僅僅是一些例子而不排斥其它的修改。
權利要求
1.一種視覺顯示裝置,包括光導管(10),它具有本體部分(12);從本體部分向外延伸的第一投影管(16);和從本體部分沿不同于第一投影管的方向向外延伸的第二投影管(22),第一和第二投影管具有末端(18,24),所述末端設置成可產生不同的幾何照明圖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本體部分包括第一平表面(14)和與第一平表面平行的第二平表面(20),第一和第二投影管分別從第一和第二平面伸出。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裝置,其中至少第一平面包含鎖合裝置(26),用來幫助第一投影管與安裝光導管的面板(40)中的孔口(44)對準。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本體部分和各投影管采用相同的材料模制成單一整體結構。
5.一種具有視覺顯示的電子裝置,包括帶孔口(44)的面板(42);具有本體部分(12)的光導管(10);從本體部分向外延伸的第一投影管(16);沿與第一投影管相反方向從本體部分向外延伸的第二投影管(22),此第一和第二投影管具有末端,所述末端設置成能產生不同的幾何照明圖形;用來安裝光導管的裝置(26,46),以使第一投影管穿過孔口;以及安裝在光導管附近的光源(50),以給光導管提供照明,使第一投影管的至少一個末端發(fā)射光。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中第一和第二投影管具有一條共同的中心線。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至少本體部分的表面反射內部光線以降低光損耗。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本體部分和各投影管采用相同的材料模制成單一整體結構。
9.一種視覺顯示裝置,包括具有本體部分的光導管(60);至少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投影管(62,64,66,68),每個投影管從本體部分向外延伸;及第二投影管(64)沿與第一投影管(62)相反的方向從本體部分向外延伸,第四投影管(68)沿與第三投影管(66)相反的方向從本體部分向外延伸,所有這些投影管中的每一個具有不同的幾何形狀。
10.一種視覺信號裝置,包括具有本體部分(12)的光導管(10);與本體相關的第一裝置(16),用來產生從本體部分沿第一方向向外延伸的第一幾何照明圖形;及與本體相關的第二裝置(22),用來產生從本體部分沿第二方向向外延伸的第二幾何照明圖形,此第二方向基本與第一方向正交。
全文摘要
一種光導管(10),至少包括第一和第二投影管(16,22),所述投影管從光導管本體(12)向外延伸,且第一投影管與第二投影管的位置相反。
文檔編號G09F9/305GK1743876SQ200510097669
公開日2006年3月8日 申請日期2005年8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8月31日
發(fā)明者A·H·布伊 申請人:惠普開發(f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