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
屬于一種可折疊的沙發(fā)。
背景技術:
在現有技術中,沙發(fā)已是許多家庭必需的家具。市場上銷售的沙發(fā)一般有低背沙發(fā)、高背沙發(fā)和介于前兩者之間的普通沙發(fā)三種。而通常沙發(fā)的靠墊不能隨意調整角度,因此不能滿足不同使用者的需求。
申請內容
本申請涉及一種可折疊的沙發(fā),所述的沙發(fā)包括底座,所述的底座上設置有坐墊,所述的坐墊的一端部通過第二轉動軸可轉動地連接有一靠墊,所述的坐墊設置在所述的底座的前側位置,所述的靠墊連接在所述的坐墊的后端部,所述的沙發(fā)具有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當所述的沙發(fā)處于第一位置時,所述的靠墊與水平方向呈一角度;當所述的沙發(fā)處于第二位置時,所述的靠墊水平放置,所述的靠墊與所述的坐墊的上表面位于同一水平面上。
優(yōu)選地,所述的沙發(fā)還包括用于將所述的靠墊支撐在第一位置的支撐桿。
優(yōu)選地,所述的支撐桿的上端部與所述的靠墊通過第一轉動軸相轉動連接,所述的支撐桿的下端部可滑動的連接至所述的底座上。
優(yōu)選地,所述的底座的上表面還設置有在前后方向延伸的滑軌,所述的支撐桿的下端部設置有能夠沿所述的滑軌滑動的滑塊。
優(yōu)選地,所述的沙發(fā)還包括用于將所述的沙發(fā)鎖定在第一位置或第二位置的鎖定件。
優(yōu)選地,當所述的沙發(fā)位于第一位置時,所述的靠墊與水平位置的夾角為30°~90°。
借由以上的技術方案,本申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申請所述的一種可折疊的沙發(fā),能夠根據使用者的需求調整靠墊,也能夠使靠墊放置于水平位置,此時的沙發(fā)能夠當床使用,其結構簡單,使用方便。
參照后文的說明和附圖,詳細公開了本申請的特定實施方式,指明了本申請的原理可以被采用的方式。應該理解,本申請的實施方式在范圍上并不因而受到限制。在所附權利要求的精神和條款的范圍內,本申請的實施方式包括許多改變、修改和等同。
針對一種實施方式描述和/或示出的特征可以以相同或類似的方式在一個或更多個其它實施方式中使用,與其它實施方式中的特征相組合,或替代其它實施方式中的特征。
應該強調,術語“包括/包含”在本文使用時指特征、整件、步驟或組件的存在,但并不排除一個或更多個其它特征、整件、步驟或組件的存在或附加。
附圖說明
在此描述的附圖僅用于解釋目的,而不意圖以任何方式來限制本申請公開的范圍。另外,圖中的各部件的形狀和比例尺寸等僅為示意性的,用于幫助對本申請的理解,并不是具體限定本申請各部件的形狀和比例尺寸。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申請的教導下,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各種可能的形狀和比例尺寸來實施本申請。在附圖中:
圖1為本申請所述的一種可折疊的沙發(fā)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申請所述的一種可折疊的沙發(fā)的結構示意圖,
其中:1、底座;2、坐墊;3、靠墊;4、支撐桿;5、滑軌;6、滑塊;7、第一轉動軸;8、第二轉動軸。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申請實施方式中的附圖,對本申請實施方式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方式僅僅是本申請一部分實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實施方式?;诒旧暾堉械膶嵤┓绞?,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方式,都屬于本申請保護的范圍。
需要說明的是,當元件被稱為“設置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當一個元件被認為是“連接”另一個元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元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類似的表述只是為了說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實施方式。
除非另有定義,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屬于本申請的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在本申請的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申請。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和/或”包括一個或多個相關的所列項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組合。
如圖所示,本申請涉及一種可折疊的沙發(fā),所述的沙發(fā)包括底座1,所述的底座1上設置有坐墊2,所述的坐墊2的一端部通過第二轉動軸8可轉動地連接有一靠墊3,所述的坐墊2設置在所述的底座1的前側位置,所述的靠墊3連接在所述的坐墊2的后端部,所述的沙發(fā)具有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當所述的沙發(fā)處于第一位置時,所述的靠墊3與水平方向呈一角度;當所述的沙發(fā)處于第二位置時,所述的靠墊3水平放置,所述的靠墊3與所述的坐墊2的上表面位于同一水平面上。所述的沙發(fā)還包括用于將所述的靠墊3支撐在第一位置的支撐桿4。所述的支撐桿4的上端部與所述的靠墊3通過第一轉動軸7相轉動連接,所述的支撐桿4的下端部可滑動的連接至所述的底座1上。所述的底座1的上表面還設置有在前后方向延伸的滑軌5,所述的支撐桿4的下端部設置有能夠沿所述的滑軌5滑動的滑塊6。所述的沙發(fā)還包括用于將所述的沙發(fā)鎖定在第一位置或第二位置的鎖定件。當所述的沙發(fā)位于第一位置時,所述的靠墊3與水平位置的夾角為30°~90°。
本申請所述的一種可折疊的沙發(fā),能夠根據使用者的需求調整靠墊3,也能夠使靠墊3放置于水平位置,此時的沙發(fā)能夠當床使用,其結構簡單,使用方便。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申請的描述中,在本申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說明,“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
披露的所有文章和參考資料,包括專利申請和出版物,出于各種目的通過援引結合于此。描述組合的術語“基本由…構成”應該包括所確定的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驟以及實質上沒有影響該組合的基本新穎特征的其他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驟。使用術語“包含”或“包括”來描述這里的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驟的組合也想到了基本由這些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驟構成的實施方式。這里通過使用術語“可以”,旨在說明“可以”包括的所描述的任何屬性都是可選的。
多個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驟能夠由單個集成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驟來提供。另選地,單個集成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驟可以被分成分離的多個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驟。用來描述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驟的公開“一”或“一個”并不說為了排除其他的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驟。
應該理解,以上描述是為了進行圖示說明而不是為了進行限制。通過閱讀上述描述,在所提供的示例之外的許多實施方式和許多應用對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都將是顯而易見的。因此,本教導的范圍不應該參照上述描述來確定,而是應該參照前述權利要求以及這些權利要求所擁有的等價物的全部范圍來確定。出于全面之目的,所有文章和參考包括專利申請和公告的公開都通過參考結合在本文中。在前述權利要求中省略這里公開的主題的任何方面并不是為了放棄該主體內容,也不應該認為申請人沒有將該主題考慮為所公開的申請主題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