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篷支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支撐結構,特別涉及一種帳篷支架。
【背景技術】
[0002]帳篷是旅游休閑、海濱浴場休息、地質勘探宿營等活動中廣泛使用的遮陽避雨用具,由于帳篷可拆卸成獨立的部件,因此具有攜帶及儲藏方便的優(yōu)點。隨著時代的發(fā)展,人們利用帳篷搭建起帳篷別墅,作為外出旅行時的休憩場所。
[0003]在搭建帳篷別墅時,需要使用帳篷支架支撐帳篷。而為了增強帳篷的抗風能力,人們會將帳篷支架的底部插入泥土中。但是對于初次接觸帳篷安裝的人,不能很好的控制每個支架插入的深度都相同,從而不能保證帳篷的穩(wěn)定性。
[0004]現(xiàn)有技術中有一種帳篷支架,通過在支架本體的下端設置與支架本體固定連接的定位板用于確定支架本體插入深度,但是該帳篷支架在未使用時由于定位板凸出,導致占用空間大,有待改進。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在未使用時能夠減小占用空間的帳篷支架。
[0006]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技術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得以實現(xiàn)的:
[0007]—種帳篷支架,包括支架本體,所述支架本體的下端鉸接有用于確定支架本體插入深度的定位板,所述支架本體在定位板與支架本體鉸接處的上方設置有與用于限制定位板最高轉動至與支架本體垂直位置的限位擋板。
[0008]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當使用帳篷支架時,轉動定位板并用限位擋板限制定位板最高只能轉至與支架本體垂直時的位置,將帳篷支架插入泥土至定位板和泥土抵接即為帳篷支架應該插入泥土的深度,從而方便人們進行帳篷支架的安裝。當不需要使用帳篷支架時,轉動定位板至定位板與支架本體的長度方向平行,則既減小帳篷的占用空間也能減少定位板與其他物體發(fā)生觸碰發(fā)生損壞。同時定位板增大帳篷支架與泥土的接觸面積,從而增強帳篷支架的穩(wěn)定性。而限位擋板和泥土共同作用固定定位板轉動后的位置。
[0009]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支架本體的下端設置有用于存放定位板的凹槽。
[0010]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凹槽的設置方便人們在不使用帳篷支架時可將定位板放置于凹槽中,減小存放帳篷支架時的空間占用。
[0011]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凹槽內設置有安裝孔,所述安裝孔內設置有可繞著安裝孔的軸心線轉動的轉軸,所述定位板與轉軸套接并可繞著轉軸轉動。
[0012]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利用轉軸實現(xiàn)定位板與帳篷支架的鉸接。同時安裝孔位于凹槽內,而轉軸安裝在安裝孔內,所以轉軸也位于凹槽內,從而使定位板轉動后能夠完全進入凹槽。
[0013]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轉軸還固套有在定位板帶動下用于封閉凹槽槽口的封閉板。
[0014]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因為帳篷支架的下端需要插入泥土中,當定位板轉動后,凹槽會暴露在泥土中,容易導致泥土進入凹槽,從而影響帳篷支架的清潔和定位板的轉動。而封閉板能在定位板轉動后,帶動封閉板封閉凹槽的槽口,從而可避免泥土進入凹槽。
[0015]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定位板通過第一軸套與轉軸套接,所述封閉板通過第二軸套與轉軸固套,所述轉軸與第一軸套套接部分設置有朝向第一軸套的第一棘齒,所述第一軸套與轉軸套接的內表面設置有朝向轉軸的第二棘齒,所述定位板轉動至與封閉板成90°時第一棘齒和第二棘齒抵接,所述第二棘齒位于第一棘齒和封閉板之間。
[0016]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當定位板轉動至與封閉板成90°時,第一棘齒和第二棘齒抵接,從而當定位板進一步轉動時,會帶動轉軸轉動,而轉軸又與封閉板固套,所以封閉板在定位板帶動下發(fā)生轉動,所以當定位板轉動至與支架本體垂直時,封閉板剛好封閉住凹槽的槽口。在使用時,定位板的兩側分別受到限位擋板和泥土的作用得以固定,而第一棘齒又和第二棘齒抵接,所以封閉板不會在泥土的作用下發(fā)生轉動導致凹槽的槽口打開。
[0017]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定位板遠離與支架本體鉸接的一端設置有加強板,所述加強板與定位板成90°夾角,所述加強板與定位板朝向支架本體的一面連接。
[0018]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在使用帳篷支架時,當將定位板轉動至與支架本體垂直后,將支架本體的下端插入泥土的同時,可將加強板也插入泥土,從而增強對支架的固定作用。
【附圖說明】
[0019]圖1為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0020]圖2為圖1的俯視圖;
[0021]圖3為圖2中A-A的剖視圖;
[0022]圖4為圖3中C區(qū)域的放大圖;
[0023]圖5為圖2中B-B的剖視圖;
[0024]圖6為圖5中D區(qū)域的放大圖。
[0025]附圖標記:1、支架本體;2、定位板;3、限位擋板;4、凹槽;5、安裝孔;6、轉軸;7、封閉板;8、第一軸套;9、第二軸套;10、第一棘齒;11、第二棘齒;12、加強板。
【具體實施方式】
[0026]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0027]本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解釋,其并不是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技術人員在閱讀完本說明書后可以根據(jù)需要對本實施例做出沒有創(chuàng)造性貢獻的修改,但只要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內都受到專利法的保護。
[0028]參照圖1,一種帳篷支架,包括支架本體I。參照圖1、2、3、4,支架本體I的下端設置有凹槽4,凹槽4內設置有安裝孔5,安裝孔5內設置有可繞安裝孔5的軸心線轉動的轉軸6。參照圖4、5和6,轉軸6套接有第一軸套8和第二軸套9。第一軸套8上連接有定位板2,第二軸套9上連接有封閉板7 ο第一軸套8可繞轉軸6轉動,第二軸套9和轉軸6固定連接。參照圖4,轉軸6和第一軸套8套接部分設置有有朝向第一軸套8的第一棘齒10,第一軸套8與轉軸6套接的內表面設置有朝向轉軸6的第二棘齒11,當定位板2轉動至與封閉板7成90°時第一棘齒10和第二棘齒11抵接,第二棘齒11位于第一棘齒10和封閉板7之間。
[0029]參照圖1,定位板2遠離與支架本體I鉸接的一端設置有加強板12,所述加強板12與定位板2成90°夾角,所述加強板12與定位板2朝向支架本體I的一面連接。
[0030]參照圖1,支架本體I在凹槽4的上方設置有與支架本體I垂直的限位擋板3。當定位板2轉動至與支架本體I垂直位置時,定位板2和支架本體I抵接,從而使定位板2轉動后的位置被限位擋板3限制住,定位板2最高只能轉至與支架本體I垂直時的位置。
[0031]當使用帳篷支架時,轉動定位板2至定位板2和限位擋板3抵接為止。在定位板2的轉動過程中,如果定位板2和封閉板7之間的角度成90°時,第一棘齒10和第二棘齒11抵接,從而當定位板2繼續(xù)轉動時,會帶動轉軸6轉動,進一步帶動與轉軸6固套的封閉板7轉動。當定位板2和限位擋板3抵接時,定位板2垂直于支架本體I,而封閉板7在定位板2的帶動下剛好封閉住凹槽4的槽口。然后,將帳篷支架插入泥土至定位板2和泥土抵接即為帳篷支架應該插入泥土的深度,從而方便人們進行帳篷支架的安裝。當不需要使用帳篷支架時,轉動定位板2至定位板2與支架本體I的長度方向平行,則既減小帳篷的占用空間也能減少定位板2與其他物體發(fā)生觸碰發(fā)生損壞。同時定位板2增大帳篷支架與泥土的接觸面積,從而增強帳篷支架的穩(wěn)定性。而限位擋板3和泥土共同作用固定定位板2轉動后的位置。
[0032]在使用時,定位板2的兩側分別受到限位擋板3和泥土的作用得以固定,而第一棘齒10又和第二棘齒11抵接,所以封閉板7不會在泥土的作用下發(fā)生轉動導致凹槽4的槽口打開。
【主權項】
1.一種帳篷支架,包括支架本體(I),其特征是:所述支架本體(I)的下端鉸接有用于確定支架本體(I)插入深度的定位板(2),所述支架本體(I)在定位板(2)與支架本體(I)鉸接處的上方設置有用于限制定位板(2)最高轉動至與支架本體(I)垂直位置的限位擋板(3)。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帳篷支架,其特征是:所述支架本體(I)的下端設置有用于存放定位板(2)的凹槽(4)。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帳篷支架,其特征是:所述凹槽(4)內設置有安裝孔(5),所述安裝孔(5)內設置有可繞著安裝孔(5)的軸心線轉動的轉軸(6),所述定位板(2)與轉軸(6)套接并可繞著轉軸(6)轉動。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帳篷支架,其特征是:所述轉軸(6)還固套有在定位板(2)帶動下用于封閉凹槽(4)槽口的封閉板(7)。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帳篷支架,其特征是:所述定位板(2)通過第一軸套(8)與轉軸(6)套接,所述封閉板(7)通過第二軸套(9)與轉軸(6)固套,所述轉軸(6)與第一軸套(8)套接部分設置有第一棘齒(10),所述第一軸套(8)與轉軸(6)套接的內表面設置有第二棘齒(11),所述定位板(2)轉動至與封閉板(7)成90°時第一棘齒(10)和第二棘齒(II)抵接,所述第二棘齒(11)位于第一棘齒(10)和封閉板(7)之間。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帳篷支架,其特征是:所述定位板(2)遠離與支架本體(I)鉸接的一端設置有加強板(12),所述加強板(12)與定位板(2)成90°夾角,所述加強板(12)與定位板(2)朝向支架本體(I)的一面連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帳篷支架,包括支架本體,支架本體的下端鉸接有用于確定支架本體插入深度的定位板,支架本體在定位板與支架本體鉸接處的上方設置有用于限制定位板最高轉動至與支架本體垂直位置的限位擋板。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該帳篷支架能夠在未使用時減小占用空間。
【IPC分類】E04H15/62, E04H15/34
【公開號】CN205330266
【申請?zhí)枴緾N201620042586
【發(fā)明人】陳小明
【申請人】杭州法拉第帳篷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6月22日
【申請日】201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