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木工多用機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木材加工行業(yè)機械制造,具體講是一種木工多用機床的改進。
木材加工行業(yè)的木工多用機床具有平刨、壓刨、鋸料、鉆削等功能。在機體上部的主軸上裝有壓刨和平刨共用的刀具,一側裝有鉆削刀具,另一側裝有鋸料刀具(圓鋸片)。木料平刨時在共用刀具的上方,壓刨時在共用刀具的下方。壓刨作業(yè)的自動進料是由電動機帶動進給變速裝置及進料輥轉動,而使木料在壓刨工作臺上實現(xiàn)進給,壓刨自動進料和主軸的動力均由電動機的一端供給。這種結構由于壓刨在平刨工作臺的下面,因而操作上極不方便,不易觀察木料的加工情況,并且壓刨工作臺上的木屑也難于清理,而影響木料的加工質量。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設計一種壓刨作業(yè)便于觀察木料加工情況,便于清理工作臺上的木屑,提高木材加工質量的木工多用機床。
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xiàn)的,在機體上部設有懸壁機體,主軸裝在機體和懸壁機體上,主軸上分別裝有平刨刀具和壓刨刀具,壓刨刀具裝在與懸壁機體對應的主軸位置上,鉆削刀具裝在平刨刀具一側的主軸上,鋸料刀具裝在壓刨刀具一側的主軸上,壓刨裝置的木料進給變速裝置和主軸的動力分別由電動機的兩端供給。
本實用新型由于采用主軸上的平刨刀具與壓刨刀具分開設置,并采用了懸壁式結構,這樣就避免了在壓刨時由于平刨工作臺和機體的遮擋,使之不易觀察木料的加工情況和不易清掃木屑的缺點。因而本實用新型具有操縱方便、結構簡單、實用性強、安全可靠及提高木材加工質量的優(yōu)點,適于木材加工時應用。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序號為鉆削刀具1、主軸2、平刨刀具3、大鏈輪4、進料輥5、壓刨木料6、懸壁機體7、壓刨刀具8、主軸皮帶9、主軸輪10、鋸料刀具11、壓刨工作臺12、壓刨工作臺升降手輪13、電動機14、電動機主軸輪15、壓刨進給變速裝置皮帶16、電動機變速裝置輪17、小齒輪18、大齒輪19、變速裝置皮帶輪20、撥叉21、撥桿22、機體23、鉆削工作臺24、平刨工作臺25、小鏈輪26和鋸削工作臺27。
如
圖1所示鑄造制成的機體23,其上部有懸壁機體7。主軸2安裝在機體23和懸壁機體7上,主軸2上裝有平刨刀具3和壓刨刀具8,平刨刀具3一側的主軸2上裝有鉆削刀具1,壓刨刀具8一側的主軸2上分別裝有主軸輪10和鋸料刀具11(圓鋸片),壓刨刀具8裝在懸壁機體7的槽孔中。在各刀具的上方或下方機體上分別裝有平刨裝置的工作臺25,壓刨裝置的工作臺12,鉆削裝置的工作臺24和鋸削裝置的工作臺27。壓刨工作臺12的下面裝有升降裝置,轉動壓刨工作臺升降手輪13可使工作臺12下、下沿機體23上的滑道滑動。壓刨裝置的木料進給變速裝置固定在機體23上,它的變速裝置皮帶輪20與小齒輪18同軸相連接,小齒輪18與大齒輪19相嚙合,大齒輪19與小鏈輪26同軸相連接,小鏈輪26通過鏈條與大鏈輪4相連接,大鏈輪4與進料輥5同軸相連接。電動機14固定在機座上,它的一側軸裝有電動機主軸輪15,主軸輪15通過主軸皮帶9與主軸輪10相連接,電動機另一側軸裝有電動機變速裝置輪17,變速裝置輪17通過壓刨進給變速裝置皮帶16與變速裝置皮帶20相連接。以上本實用新型各零部件均由鋼鐵材料制成。
本實用新型啟動電動機14,帶動主軸2和壓刨進給變速裝置轉動,可分別在各種裝置的狀態(tài)下工作,而加工木材。在壓刨作業(yè)時也可以在進給變速裝置中裝有分離機構,它是通過轉動撥桿22帶動撥叉21和滑環(huán)使大齒輪19左右滑動,而使大齒輪19與小齒輪18分離或嚙合,實現(xiàn)壓刨進給變速裝置工作或不工作狀態(tài)。在需壓刨時,將撥桿轉動到使大齒輪19與小齒輪18嚙合的位置;反之,將撥桿轉動到使大齒輪19與小齒輪18分離的位置。
權利要求1.一種木工多用機床,它由機體及安裝其上的鉆削、鋸料、平刨、壓刨裝置組成,平刨和壓刨裝置公用一套刀具安裝在主軸上,主軸和壓刨進給變速裝置的動力由電動機一端供給,其特征在于機體上部設有懸壁機體,主軸裝在機體和懸壁機體上,主軸上分別裝有平刨刀具和壓刨刀具,壓刨刀具裝在與懸壁機體對應的主軸位置上,壓刨裝置的木料進給變速裝置和主軸的動力分別由電動機的兩端供給。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是一種木工多用機床。它在機體上部設有懸壁機體,主軸裝在機體和懸壁機體上,主軸上裝有平刨刀具和壓刨刀具,壓刨刀具裝在與懸壁機體對應的主軸位置上,壓刨的木料進給變速裝置和主軸的動力分別由電動機的兩端供給。它克服了因機體和平刨工作臺的遮擋而產生的不易觀察木料的加工情況和不易清掃木屑的缺點。它具有操縱方便、結構簡單、實用性強、安全可靠及提高木材加工質量的優(yōu)點,適合木材加工業(yè)應用。
文檔編號B27C9/00GK2115879SQ9221162
公開日1992年9月16日 申請日期1992年4月14日 優(yōu)先權日1992年4月14日
發(fā)明者董延偉, 羅室橋, 宋志敏 申請人:威海市通用機械總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