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自撐蚊帳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蚊帳。
現(xiàn)有的蚊帳,不論是圓頂蚊帳還是方形蚊帳,均需靠支承物懸掛起來。前者是吊在床上面的墻頂上,后者則需用四根竹桿固定在床腳四周,將蚊帳支起,或者采用兩根竹桿掛在墻上,把蚊帳支起。上述方法均很費事,使用也不方便,并且很不美觀,還要破壞墻面,這對于目前裝璜要求越來越高的家庭是十分不可取的。隨著認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席夢思床具已進入千百萬百姓家,若再用竹桿掛蚊帳,不僅無法固定,而且還影響家庭整體美觀。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提供一種無需任何支承物且使用方便、美觀大方的自撐蚊帳。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解決方案一種自撐蚊帳,其特征在于它由一個大矩形網紗面(1)、小矩形布質頂面(2)、兩個半圓形網紗面(3)和兩條布質底面拉筋(4)組成,大矩形網紗面(1)的兩端和其對角線部分穿有一根整體彈性鋼絲(5),小矩形布質頂面(2)的四角與網紗面(1)對角線上的交叉彈性鋼絲(5)的對應處連接在一起,兩半圓形網紗面(3)的弧形頂邊分別與大矩形網紗面(1)的兩側邊連接在一起,它們的底邊分別與兩底面拉筋(4)的側邊連接在一起,兩底面拉筋(4)的兩端與大矩形網紗面(1)的四個底角邊連接在一起,使得大矩形網紗面(1)以兩半圓形網紗面(3)的弧形周邊為基準向上彎起呈拱形,構成整體蚊帳。
本實用新型采用彈性鋼絲作為支撐架,它與蚊帳各面有機地連為一體,無需任何懸掛物或竹桿支撐,使用時只需自動彈開即為一蚊帳,罩在床上即可。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性能可靠,美觀大方,使用十分方便,并不會損壞墻壁,不影響家庭環(huán)境的美觀,且各種類型的床均能使用。不用時只需交叉彎折收起即變成體積很小的圓形物,便于收藏和攜帶,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是蚊帳的換代產品。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各面展開示意圖。
如
圖1、2,本實用新型的大矩形網紗面(1)對角線上的彈性鋼絲(5)在其交點處連接在一起,且該交叉處彈性鋼絲(5)穿出網紗面(1)對角線處的布質套管,使得它們自然彎曲繃緊位于網紗面(1)的頂部。大矩形網紗面(1)的兩端邊穿彈性鋼絲(5)的布質套管向外伸出,為一漸寬形式的套管,使得兩底邊彈性鋼絲(5)能自然彎曲繃緊。本實用新型的兩布質底面拉筋(4)也可為一整體布質底面,此時應在位于前面的半圓形網紗面(3)上設有拉練(6),以便使用者進出。
本實用新型使用時,只需從包裝袋中取出就自然張彈開為一拱形蚊帳,放置在床上即可。若底部為兩根底面拉筋(4),則使用者可鉆入蚊帳后將蚊帳罩在床上。由于彈性鋼絲(5)除了在底部被拉緊外,還在上部被小矩形布質頂面(2)拉緊,則蚊帳整體十分牢固,自己就支撐好了。其蚊帳大小由大矩形網紗面(1)的張合度決定,一般使蚊帳底部與床面相同即可,這樣蚊帳就直接架在床上,無需任何懸掛物,使用十分方便,各種類型的床均能使用。當白天不用時,將蚊帳從床上取下,然后對折再交叉呈“8”字形折疊彈性鋼絲(5),就可將蚊帳收疊成一個小圓形體,最后裝入包裝袋即可,既便于收藏,又便于攜帶。
權利要求1.一種自撐蚊帳,其特征在于它由一個大矩形網紗面(1)、小矩形布質頂面(2)、兩個半圓形網紗面(3)和兩條布質底面拉筋(4)組成,大矩形網紗面(1)的兩端和其對角線部分穿有一根整體彈性鋼絲(5),小矩形布質頂面(2)的四角與網紗面(1)對角線上的交叉彈性鋼絲(5)的對應處連接在一起,兩半圓形網紗面(3)的弧形頂邊分別與大矩形網紗面(1)的兩側邊連接在一起,它們的底邊分別與兩底面拉筋(4)的側邊連接在一起,兩底面拉筋(4)的兩端與大矩形網紗面(1)的四個底角邊連接在一起,使得大矩形網紗面(1)以兩半圓形網紗面(3)的弧形周邊為基準向上彎起呈拱形,構成整體蚊帳。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撐蚊帳,其特征在于大矩形網紗面(1)對角線上的彈性鋼絲(5)在其交點處連接在一起,且該交叉處彈性鋼絲(5)穿出網紗面(1)對角線處的布質套管,使得它們自然彎曲繃緊位于網紗面(1)的頂部。
3.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撐蚊帳,其特征在于大矩形網紗面(1)的兩端邊穿彈性鋼絲(5)的布質套管向外伸出,為一漸寬形式的套管,使得兩底邊彈性鋼絲(5)能自然彎曲繃緊。
4.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撐蚊帳,其特征在于兩布質底面拉筋(4)也可為一整體布質底面,此時應在位于前面的半圓形網紗面(3)上設有拉練(6),以便使用者進出。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蚊帳,其大矩形網紗面的兩端和其對角線部分穿有一根整體彈性鋼絲,小矩形頂面的四角與網紗面對角線上的交叉鋼絲的對應處連接,兩半圓形網紗面的弧形頂邊與大網紗面兩側邊連接,它們的底邊與兩底面拉筋側邊連接在一起,兩底面拉筋的兩端與網紗面的四個底角邊連接,使得大矩形網紗面向上彎起呈拱形,構成整體蚊帳。
文檔編號A45F3/00GK2236256SQ9524102
公開日1996年10月2日 申請日期1995年12月8日 優(yōu)先權日1995年12月8日
發(fā)明者孫開華, 譚笑平 申請人:孫開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