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家用乒乓球訓練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到一種家用乒乓球訓練器材,主要是供人們在家庭中進行擊球訓練時使用,也可用于體育場所供練習者進行打乒乓球的訓練。
現(xiàn)有的乒乓球訓練器材通常是指乒乓球發(fā)球機,利用乒乓球發(fā)球機,一個人就可以在一對乒乓球臺上進行打球訓練,乒乓球發(fā)球機通常是利用幾個固定夾子固定在練習者對面的乒乓球臺上,也有的乒乓球發(fā)球機是安裝在支架上,使用時放在乒乓球臺前,同時結合一個擋球網,可以使運動員進行高效率的訓練,這種訓練方法通常需要一對乒乓球臺。由于需要一對乒乓球臺,這種方法所占場地較大,限制了這種行之有效的訓練器材在大眾體育中的訓練使用。人們要想利用這種器材進行打乒乓球的訓練就必須到體育場所中去。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想為乒乓球運動提供一種占地面積小的家用乒乓球訓練器,使人們在家中也能抽時間進行運動和娛樂。這種家用乒乓球訓練器在使用時可以充分利用客廳進行訓練,不用時則可折疊起來,只占室內空間很小的一空間。該實用新型也可以用到正式訓練場所,以節(jié)省占用的場地面積。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將乒乓球發(fā)球機、集球網、分界網與一個適當縮小的彈球臺面通過聯(lián)接折疊機構有機地結合在一起,當使用者要進行體育訓練時,只要拉開該器材,就可以進行擊球技能的反復訓練。訓練時由發(fā)球機不斷供球,球落在彈球面上彈起,訓練者就可不斷將球打入集球網中,從而達到訓練的目的。
考慮到這種訓練器主要是用來培養(yǎng)人的擊球意識和技巧,因此就不需要回球后的彈球臺面,訓練者只要能把球打進網中就可達到訓練的目的,因此長度可縮小一半,寬度也可以適當縮小,這樣一來使用該訓練器材練習打球所需要的室內面積有幾個平方就可以了,而這樣的面積是現(xiàn)有大多數住宅客廳都可以提供的。
下面通過對附圖
的說明來描述本實用新型的特點。附圖為家用乒乓球訓練器一種實施例結構示意圖。1為彈球桌面,2為臺面框架,3為鉸接面,4為可折疊X形支架,5為分界網,6為集球網,7為發(fā)球機,8為擋球網,9為垂直桿,10為導向孔套, 12為收放曲柄,13為收放索。
參照附圖;家用乒乓球訓練器主要由彈球桌面1、臺面框架2兩大部分組成,兩者分別鉸接在鉸接面3的兩側,然后底部又分別與可折疊X形支架4的兩對頂點鉸接。分界網5、集球網6、乒乓球發(fā)球機7和擋球網8都安裝在臺面框架上。鉸接面下設置一個垂直桿9,它與鉸接面呈現(xiàn)九十度,并且是剛性聯(lián)接,該桿穿過套在X形支架橫軸上的導向孔套10。采取這樣的結構,可以使整個訓練器在打開和收起時能保持對稱穩(wěn)定的形狀。乒乓球發(fā)球機通過一個軸安裝在臺面框架后邊上,收起時可用手將其推進臺面框架平面內,也可以為其設計一個連桿或拉索,使其在彈球桌面與臺面框架折疊時能自動收進。為防止球倒出,乒乓球發(fā)球機上有蓋子 ,為防止球打在發(fā)球機上彈出,在發(fā)球機上蒙有絲絨一類軟物質。分界網支柱設置在臺面框架的兩個邊上,集球網的兩個對邊分別掛在臺面框架后邊上和鉸接面邊緣上。擋球網用鉸接在臺面框架上的撐桿支起。為便于折起和移動,X形支架的兩個對應支腳上也可安裝一對輪子,X形支架橫軸的頂端設置一曲柄12,用其卷動聯(lián)接在鉸接面下的索13,就可將裝置收起或打開。
采用鉸接面聯(lián)接彈球桌面和臺面框架是為了在折疊收起后,能用鉸接面形成一個小的桌面,可使乒乓球訓練器不使用時作他用,在具體實施時也可取消鉸接面,把彈球桌面和臺面框架直接鉸接在一起,除上面的結構外,此類裝置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的折疊結構,支架也可以用其他結構形式,擋球網的撐桿可以用拉桿或連桿與乒乓球發(fā)球機相對應地固定在一起,這樣在拉開訓練器時擋球網也就可同時打開。如果有必要,也可在該裝置的放大型上適當增加分界網后面框架的長度,并在上面設置較大面積的接球桌面。有些型號也可以在彈球桌面下加裝支撐14,以便能在需要時作桌子使用。
權利要求1.一種用于一個人自行訓練用的家用乒乓球訓練器,其特征是家用乒乓球訓練器由彈球桌面、發(fā)球機、臺面框架、X形支架分界網和擋球網這六個部件組成,彈球桌面與臺面框架兩者用軸鉸接在一起,乒乓球發(fā)球機用軸鉸接在臺面框架邊上,在臺面框架上掛有分界網和擋球網。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家用乒乓球訓練器,其特征是發(fā)球機上蒙有柔軟材料。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到一種家用乒乓球訓練器。這種裝置可以使人們在家中客廳中一個人進行打乒乓球的各種基本技能訓練。該裝置主要由乒乓球發(fā)射器、彈球桌面、擋球網和折疊支架等部件組成,具有占地面積小,重量輕、結構簡單等特點。
文檔編號A63B69/00GK2698411SQ0320583
公開日2005年5月11日 申請日期2003年8月4日 優(yōu)先權日2003年8月4日
發(fā)明者馬世強 申請人:馬世強, 尚淑貞, 馬建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