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眼科滴眼器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到醫(yī)療的技術領域,尤其涉及到一種眼科滴眼器。
【背景技術】
[0002]目前,病人在進行滴眼藥時大多使用滴眼瓶進行滴藥,這種滴藥瓶結構簡單,由瓶體和瓶口構成,病人在滴藥時只能憑感覺將藥液滴入,且看不到瓶頭,往往會觸及到眼內膜,這樣十分危險,操作十分麻煩、費時費力,給病人增加了極大的難度。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了一種眼科滴眼器。
[0004]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
[0005]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眼科滴眼器,該眼科滴眼器包括:瓶體,所述瓶體的端部設置有滴藥口,還包括放大裝置,所述放大裝置包括:與所述瓶體可拆卸的固定連接的固定座,與所述固定座連接的蛇皮支撐管,固定在所述蛇皮支撐管上的凸透鏡。
[0006]優(yōu)選的,還包括設置在所述凸透鏡上的多個LED燈。
[0007]優(yōu)選的,所述LED燈環(huán)繞所述凸透鏡設置。
[0008]優(yōu)選的,所述固定座包括固定套以及設置在所述固定套上的多個鎖緊螺釘。
[0009]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過設置的放大裝置,提高了醫(yī)護人員觀察眼科滴眼器的使用效果,避免在使用時碰觸的眼膜,提高了安全性。
【附圖說明】
[0010]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眼科滴眼器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1]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0012]請參閱圖1,圖1是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眼科滴眼器的結構示意圖。
[0013]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眼科滴眼器,該眼科滴眼器包括:瓶體I,所述瓶體I的端部設置有滴藥口 2,還包括放大裝置3,所述放大裝置3包括:與所述瓶體I可拆卸的固定連接的固定座31,與所述固定座31連接的蛇皮支撐管32,固定在所述蛇皮支撐管32上的凸透鏡33。
[0014]在上述實施例中,為了提高眼科滴眼器在使用時的安全性,通過設置的凸透鏡33放大滴藥口 2,從而方便醫(yī)護人員在使用時觀察,提高了使用的安全性。
[0015]為了方便對該滴眼器的了解,下面結合具體的實施例對其進行詳細的說明。
[0016]如圖1所示,該瓶體I上設置了放大裝置3,該放大裝置3上的固定座31套裝在瓶體I上,該固定座31包括固定套以及設置在固定套上的鎖緊螺釘,通過鎖緊螺釘將放大器固定在瓶體I上,另外,該固定套上設置了蛇皮支撐管32,該蛇皮支撐管32可以任意彎曲,并可保持彎曲的形狀,從而可以調整凸透鏡33的位置,便于醫(yī)護人員觀察,作為一種優(yōu)選的實施例,該凸透鏡33上設置了多個LED燈34,該LED燈34用于照射到眼睛上,從而可以清晰的觀察使用時滴藥口2的位置。更佳的,作為一種優(yōu)選的實施例,多個LED燈34環(huán)繞凸透鏡33設置,提高了使用的效果,避免影響到醫(yī)護人員觀察滴藥口 2。
[0017]通過上述描述可以看出,在本實施例中,通過設置的放大裝置3,提高了醫(yī)護人員觀察眼科滴眼器的使用效果,避免在使用時碰觸的眼膜,提高了安全性。
[0018]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眼科滴眼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瓶體,所述瓶體的端部設置有滴藥口,還包括放大裝置,所述放大裝置包括:與所述瓶體可拆卸的固定連接的固定座,與所述固定座連接的蛇皮支撐管,固定在所述蛇皮支撐管上的凸透鏡。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眼科滴眼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在所述凸透鏡上的多個LED 燈。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眼科滴眼器,其特征在于,所述LED燈環(huán)繞所述凸透鏡設置。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眼科滴眼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包括固定套以及設置在所述固定套上的多個鎖緊螺釘。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眼科滴眼器,該眼科滴眼器包括:瓶體,所述瓶體的端部設置有滴藥口,還包括放大裝置,所述放大裝置包括:與所述瓶體可拆卸的固定連接的固定座,與所述固定座連接的蛇皮支撐管,固定在所述蛇皮支撐管上的凸透鏡。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過設置的放大裝置,提高了醫(yī)護人員觀察眼科滴眼器的使用效果,避免在使用時碰觸的眼膜,提高了安全性。
【IPC分類】A61M35/00, A61F9/00
【公開號】CN205339292
【申請?zhí)枴緾N201620108777
【發(fā)明人】蔣晶, 孫麗, 沙麗艷
【申請人】大連醫(y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yī)院
【公開日】2016年6月29日
【申請日】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