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呼吸機接頭,屬于呼吸機零部件。
背景技術:
重癥監(jiān)護病房收治了很多病情危重且需要呼吸機支持通氣的患者,纖支鏡治療可以為重癥患者的氣道管理、困難氣道處理、氣道出血、輔助氣管切開、支氣管肺泡灌洗等提供治療和幫助,有利于患者病情的恢復。然而目前醫(yī)務人員對有創(chuàng)呼吸機支持的患者進行纖支鏡治療時都需要暫時脫開呼吸機,給操作帶來不便,也給患者的安全帶來隱患。
使用有創(chuàng)呼吸機支持的患者進行纖支鏡治療或吸痰時需要脫開呼吸機,這會中斷通氣從而給患者帶來一系列危險。這限制了重癥呼吸機支持患者經(jīng)人工氣道進行如纖支鏡的等的治療,不利于患者的救治。同時,脫開呼吸機對患者進行氣道的清理或治療不僅對患者是一種危害,還會在操作過程中污染環(huán)境,造成院內(nèi)交叉感染的發(fā)生。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使用纖支鏡或吸痰管吸痰時,不影響通氣和呼吸機正常運作的呼吸機接頭。
一種支持不脫機使用纖支鏡的呼吸機接頭,包括連接于患者的人工氣道接口和與呼吸機連接的呼吸機接口,其特征在于:呼吸機接口具有供纖支鏡或吸痰管操作的操作端口,操作端口、人工氣道接口和呼吸機接口形成三通,操作端口與人工氣道接口呈一直線,呼吸機接口與該直線交叉,呼吸機接口靠近操作端口、遠離人工氣道接口。操作端口安裝有塞子,塞子與操作端口過盈配合,塞子上具有允許纖支鏡或吸痰管插入的操作孔,操作孔配有蓋子。
當蓋子塞住操作孔時,操作端口處于密封狀態(tài)。塞子和蓋子均采用硅膠材料制成,操作孔的允許各種型號的纖支鏡插入。
進一步,纖支鏡或吸痰管插入操作孔時,操作孔與纖支鏡或吸痰管密封配合。
進一步,呼吸機接口和人工氣道接口均為可旋轉(zhuǎn)氣管接頭。
本實用新型的呼吸機接口使用時,當需要進行纖支鏡或吸痰管進行吸痰時,打開蓋子,將纖支鏡或吸痰管從操作管插入,經(jīng)過人工氣道接口進入患者的人工氣道內(nèi)進行吸痰;此時呼吸機通過呼吸機接口正常工作、通氣。吸痰完畢后,用蓋子堵住操作孔,操作端被密封。吸痰過程中部影響呼吸機的正常工作,無需脫開呼吸機。操作端口與人工氣道接口呈一直線便于纖支鏡或吸痰管插入。
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1、在對帶有人工氣道呼吸機支持的患者進行纖支鏡治療時不會中斷通氣的進行,同時減少環(huán)境污染的發(fā)生;也可用于在不脫機的情況下使用一次性吸痰管吸痰的需求。
2、適用于各種型號的纖支鏡且密閉性好。
3、與呼吸機和人工氣道連接處均可自由旋轉(zhuǎn),操作便捷,靈活。
4、接頭的操作端有塞子和蓋子,不需要重復取下和安裝,能夠雙重保證通氣的持續(xù)性。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一種支持不脫機使用纖支鏡的呼吸機接頭,包括連接于患者的人工氣道接口4和與呼吸機連接的呼吸機接口5,呼吸機接口5具有供纖支鏡或吸痰管操作的操作端口2,操作端口2、人工氣道接口4和呼吸機接口52形成三通,操作端口2與人工氣道接口4呈一直線,呼吸機接口52與該直線交叉,呼吸機接口52靠近操作端口2、遠離人工氣道接口4。操作端口2安裝有塞子3,塞子3與操作端口2過盈配合,塞子3上具有允許纖支鏡或吸痰管插入的操作孔31,操作孔31配有蓋子1。
當蓋子1塞住操作孔31時,操作端口2處于密封狀態(tài)。塞子3和蓋子1均采用硅膠材料制成,操作孔31的允許各種型號的纖支鏡插入。
本實用新型的呼吸機接口5使用時,當需要進行纖支鏡或吸痰管進行吸痰時,打開蓋子1,將纖支鏡或吸痰管從操作管插入,經(jīng)過人工氣道接口4進入患者的人工氣道內(nèi)進行吸痰;此時呼吸機通過呼吸機接口52正常工作、通氣。吸痰完畢后,用蓋子1堵住操作孔31,操作端被密封。吸痰過程中部影響呼吸機的正常工作,無需脫開呼吸機。操作端口2與人工氣道接口4呈一直線便于纖支鏡或吸痰管插入。
纖支鏡或吸痰管插入操作孔31時,操作孔31與纖支鏡或吸痰管密封配合。即,當纖支鏡或吸痰管插入操作孔31時,操作孔31形變,操作孔31邊緣的硅膠裹住纖支鏡或吸痰管,從而避免或減少漏氣。
呼吸機接口5和人工氣道接口均為可旋轉(zhuǎn)氣管接頭。
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1、在對帶有人工氣道呼吸機支持的患者進行纖支鏡治療時不會中斷通氣的進行,同時減少環(huán)境污染的發(fā)生;也可用于在不脫機的情況下使用一次性吸痰管吸痰的需求。
2、適用于各種型號的纖支鏡且密閉性好。
3、與呼吸機和人工氣道連接處均可自由旋轉(zhuǎn),操作便捷,靈活。
4、接頭的操作端有塞子和蓋子,不需要重復取下和安裝,能夠雙重保證通氣的持續(xù)性。
本說明書實施例所述的內(nèi)容僅僅是對發(fā)明構思的實現(xiàn)形式的列舉,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不應當被視為僅限于實施例所陳述的具體形式,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也及于本領域技術人員根據(jù)本發(fā)明構思所能夠想到的等同技術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