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治療狂犬病的藥物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治療狂犬病的藥物,它主要由如下重量份配比的原材料組成,紫竹單30—40、雄骨風(fēng)10—15、攔路虎15—20、鉆山甲20—25、斑馬10—15、陳皮5—15、麥東25—30、大黃5—15、大棗15—25、甘草10—15、香菇10—20和木耳15—35,本發(fā)明優(yōu)點(diǎn)是:采用精心選制的中草藥作為原材料,成本低,且治愈效果好,治愈率較高,一般服用2—5天即可制愈,治療周期短。
【專利說明】 一種治療狂犬病的藥物
【技術(shù)領(lǐng)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藥物的【技術(shù)領(lǐng)域】,更具體地說是涉及治療狂犬病藥物的【技術(shù)領(lǐng)域】。
【背景技術(shù)】
[0002]狂犬病即瘋狗癥,又名恐水癥,是一種侵害人體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的急性病毒性傳染病,它多由染病的動物咬人而得。一般認(rèn)為口邊出白色泡沫的瘋狗咬到傳染,其實(shí)貓,白鼠由,浣熊,臭鼬,狐貍或蝙蝠也可能患病并傳染?;疾〉膭游锝?jīng)常變得非常野蠻,在唾液里的病毒從咬破的傷口進(jìn)入下一個病人,患狂犬病的人類患者多數(shù)會發(fā)病身亡,狂犬病對人的危害很大,人一旦被狂犬病病犬咬傷,應(yīng)盡快注射狂犬病疫苗,目前雖然宣稱能夠治愈此病的藥物較多,但是大多治愈效果不夠理想。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就是為了解決上述之不足而提供一種治愈效果好,治愈率高,成本低,且治療周期短的治療狂犬病的藥物。
[0004]本發(fā)明為了解決上述技術(shù)問題而采用的技術(shù)解決方案如下:
一種治療狂犬病的藥物,它主要由如下重量份配比的原材料組成,紫竹單 30— 40、雄骨風(fēng) 10 —15、攔路虎 15 — 20、鉆山甲 20— 25、斑馬 10 —15、陳皮 5 —15、麥東25— 30、大黃 5 —15、大棗 15 — 25、甘草 10 —15、香菇 10 — 20 和木耳 15 — 35。
[0005]它主要由如下最佳重量份配比的原材料組成,紫竹單31.5、雄骨風(fēng)12.5、攔路虎16、鉆山甲25、斑馬10、陳皮10、麥東 26.5、大黃 10、大棗20、甘草13、香菇 15和木耳30。
[0006]本發(fā)明采用上述技術(shù)解決方案所能達(dá)到的有益效果是:采用精心選制的中草藥作為原材料,成本低,且治愈效果好,治愈率較高,一般服用2— 5天即可制愈,治療周期短。
【具體實(shí)施方式】
[0007]實(shí)施例1:一種治療狂犬病的藥物,它主要由如下重量配比的原材料組成,紫竹單30克、雄骨風(fēng)15克、攔路虎20克、鉆山甲20克、斑馬15克、陳皮5克、麥東30克、大黃15克、大棗15克、甘草15克、香菇10克和木耳35克,將上述中草藥采用普通中藥的熬制方法熬制而成,上述劑量為一副中藥的劑量,一副中藥一天喝2— 3次,2—5天即可治愈。
[0008]實(shí)施例2: —種治療狂犬病的藥物,它主要由如下重量配比的原材料組成,紫竹單31.5克、雄骨風(fēng)12.5克、攔路虎16克、鉆山甲25克、斑馬10克、陳皮10克、麥東26.5克、大黃10克、大棗20克、甘草13克、香菇15克和木耳30克,將上述中草藥采用普通中藥的熬制方法熬制而成,上述劑量為一副中藥的劑量,一副中藥一天喝2— 3次,2— 5天即可治愈。
[0009]實(shí)施例3: —種治療狂犬病的藥物,它主要由如下重量配比的原材料組成,紫竹單40克、雄骨風(fēng)10克、攔路虎15克、鉆山甲25克、斑馬10克、陳皮15克、麥東25克、大黃5克、大棗25克、甘草10克、香菇20克和木耳25克,將上述中草藥采用普通中藥的熬制方法熬制而成,上述劑量為一副中藥的劑量,一副中藥一天喝2—3次,2—5天即可治愈。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治療狂犬病的藥物,其特征在于它主要由如下重量份配比的原材料組成,紫竹單 30— 40、雄骨風(fēng) 10 —15、攔路虎 15 — 20、鉆山甲 20— 25、斑馬 10 —15、陳皮5 —15、麥東 25— 30、大黃 5 —15、大棗 15 — 25、甘草 10 —15、香菇 10 — 20和木耳15 — 35。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治療狂犬病的藥物,其特征在于它主要由如下最佳重量份配比的原材料組成,紫竹單31.5、雄骨風(fēng)12.5、攔路虎16、鉆山甲25、斑馬10、陳皮10、麥東26.5、大黃10、大棗20、甘草13、香菇15和木耳30。
【文檔編號】A61K36/899GK104367785SQ201410175778
【公開日】2015年2月25日 申請日期:2014年4月29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4年4月29日
【發(fā)明者】寧同喜 申請人:寧同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