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空氣凈化劑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空氣凈化劑,由荊芥揮發(fā)油、硫酸亞鐵、橙油、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鈉、活性炭、乙醇、水組成。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采用本發(fā)明的空氣凈化劑,能夠消除空氣中的不良氣味,而不是單純的稀釋空氣中不良氣味的濃度,掩蓋不良氣味,硫酸亞鐵的添加能夠很好的分解空氣中的甲醛,使得甲醛含量降低。此外,荊芥揮發(fā)油還具有良好的殺菌作用,凈化空氣的同時還能夠殺死空氣中的細菌,更好的凈化周圍的環(huán)境。
【專利說明】一種空氣凈化劑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屬于空氣清新劑產品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空氣凈化劑。
【背景技術】
[0002]如今,環(huán)境問題越來越引起人們的擔憂,因此空氣凈化劑的種類層出不窮。但是傳統(tǒng)的空氣凈化劑都是由乙醚、香精等成分組成,罐裝產品中又加入了丙烷、丁烷、二甲醚等化學成份,使用這種空氣凈化劑只能通過噴發(fā)彌散的香氣來暫時掩蓋異味,卻不能真正改善空氣的質量。而人體吸入帶有某種馨香氣體的揮發(fā)性溶劑后,很快被吸引并侵入神經系統(tǒng),使人產生“鎮(zhèn)靜”感。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消除空氣中異味、殺菌功效的空氣凈化劑。
[0004]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0005]一種空氣凈化劑,由荊芥揮發(fā)油、硫酸亞鐵、橙油、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鈉、活性炭、乙醇、水組成。
[0006]進一步地,是由以下重量份的組分制成的:荊芥揮發(fā)油10-15份,硫酸亞鐵0.5-1份,橙油2-5份,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鈉7-10份,活性炭5-15份,乙醇30-40份,水30-40份。
[0007]更進一步地,是由以下重量份的組分制成的:荊芥揮發(fā)油10份,硫酸亞鐵1份,橙油3份,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鈉8份,活性炭15份,乙醇35份,水35份。
[0008]需要說明的是,荊芥是唇形科荊芥屬多年生草本植物,其莖、葉和花穗中均含有藥用成分。荊芥揮發(fā)油對革蘭氏陽性菌和革蘭氏陰性菌均具有較強的抑制作用。
[0009]硫酸亞鐵能夠和空氣中的硫化合物、氨、胺類、甲醛發(fā)生反應,消除空氣中的不良氣味。而甲醛對人體的皮膚和粘膜都有強烈的刺激作用,尤其是新裝修的房屋,甲醛含量較高,直接入住對人的健康會造成很大的危害。
[0010]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采用本發(fā)明的空氣凈化劑,能夠消除空氣中的不良氣味,而不是單純的稀釋空氣中不良氣味的濃度,掩蓋不良氣味;此外,荊芥揮發(fā)油還具有良好的殺菌作用,凈化空氣的同時還能夠殺死空氣中的細菌,更好的凈化周圍的環(huán)境。
【具體實施方式】
[0011]為了更好的理解本發(fā)明,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做進一步的描述。
[0012]實施例1
[0013]荊芥揮發(fā)油10份,硫酸亞鐵1份,橙油3份,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鈉8份,活性炭15份,乙醇35份,水35份。
[0014]制備方法為:
[0015]1、取水 35 份;
[0016]2、加入荊芥揮發(fā)油10份,硫酸亞鐵I份,橙油3份,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鈉8份,活性炭15份,乙醇35份;
[0017]3、充分攪拌,使其分散成均勻的溶液。
[0018]4、將上述物質加入包裝盒,即得本發(fā)明所涉及的空氣凈化劑。
[0019]實施例2
[0020]荊芥揮發(fā)油12份,硫酸亞鐵I份,橙油4份,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鈉8份,活性炭10份,乙醇30份,水30份。
[0021]實施例3
[0022]荊芥揮發(fā)油15份,硫酸亞鐵0.5份,橙油5份,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鈉10份,活性炭12份,乙醇40份,水40份。
[0023]使用本發(fā)明的空氣凈化劑,對分解空氣中甲醛的能力進行了測試,來進一步描述本發(fā)明的作用。
[0024]采用實施例1的空氣凈化劑,對新裝修的房屋進行甲醛含量變化測定。新裝修房屋的甲醛含量為0.32毫克/立方米。
[0025]按照室內空氣質量檢測標準GB/T18883-2002進行檢測,甲醛含量降為0.07毫克/立方米。國家規(guī)定的居室空氣中甲醛的最高容許濃度為0.08毫克/立方米,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由此可見,本發(fā)明的空氣凈化劑能夠很好的清除空氣中的甲醛,而不是如市售的空氣凈化劑一樣,只具有稀釋作用。
【權利要求】
1.一種空氣凈化劑,其特征在于:由荊芥揮發(fā)油、硫酸亞鐵、橙油、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鈉、活性炭、乙醇、水組成。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凈化劑,其特征在于:是由以下重量份的組分制成的:荊芥揮發(fā)油10-15份,硫酸亞鐵0.5-1份,橙油2-5份,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鈉7-10份,活性炭5-15份,乙醇30-40份,水30-40份。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凈化劑,其特征在于:是由以下重量份的組分制成的:荊芥揮發(fā)油10份,硫酸亞鐵I份,橙油3份,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鈉8份,活性炭15份,乙醇35份,水35份。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凈化劑,其特征在于:是由以下重量份的組分制成的:荊芥揮發(fā)油12份,硫酸亞鐵I份,橙油4份,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鈉8份,活性炭10份,乙醇30份,水30份。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凈化劑,其特征在于:是由以下重量份的組分制成的:荊芥揮發(fā)油15份,硫酸亞鐵0.5份,橙油5份,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鈉10份,活性炭12份,乙醇40份,水40份。
【文檔編號】A61L101/28GK104436264SQ201310426038
【公開日】2015年3月25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9月16日
【發(fā)明者】郭寬 申請人:天津普范科技開發(f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