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腦室-腹腔分流通條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醫(yī)療器械,特別涉及神經外科的腦室-腹腔分流手術。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技術的腦室-腹腔分流手術使用的通條為管狀,中間有一管蕊,手術時持通條從頭部切口插入經皮下通向腹部切口,拔出管蕊,導入硅膠引流管(管外徑2. 5mm),再拔出通條,硅膠引流管埋于頭部切口至腹部切口之皮下。這種結構的通條由于主體為空心管,管壁較薄,因此通條在使用過程中不夠堅硬,容易彎曲,皮下穿行的操作十分困難,往往導致不能一次性完成皮下隧道置管,手術時間延長,給患者帶來痛苦,影響手術質量;另外,這種管狀結構的通條結構復雜,加工難度大,生產成本高,而且不易清洗和消毒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上述缺點,提供一種質地堅硬,易操作,可一次性形成頭部切口至腹部切口的皮下隧道,可縮短手術時間,且取材方便,成本低廉,制作簡單,容易清洗和消毒的腦室-腹腔分流通條。為實現(xiàn)這種目的,本實用新型包括通條主體和與通條主體的一端連接的握持部,所述通條主體為實心的金屬條,通條主體的另一端為尖端為弧形的錐形端部,在錐形端部上設有用于牽引引流管的穿孔。所述通條主體I的長度為500_800mm。所述通條主體I的直徑為3_6mm。所述穿孔的直徑為2. 6-3. Omm,優(yōu)選為2. 8mm。所述穿孔的中心距尖端的距離為5_15mm,優(yōu)選為10mm。所述通條主體由不銹鋼制成。所述握持部由木料或塑料制成。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通條主體為實心,因此相對現(xiàn)有技術的通條更堅硬,操作時,可一次性形成頭部切口至腹部切口的皮下隧道。又由于是實心結構,因此制作簡單,生產成本低,且容易清洗和消毒。在此基礎上,如果選用不銹鋼材料,取材更方便,材料成本更低。
以下結合附圖
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說明圖I是本實用新主視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通條主體錐形端部附近的剖視放大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I、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實施方式,通條主體I為一條長600_,直徑4mm的不銹鋼條,其一端用木料或塑料做一手柄即握持部2,另一端稍磨尖,類似原子筆尖樣,但不能太尖銳,該尖端11為微小的圓弧形,尖端11后部為錐形,形成一錐形端部12,并在距尖端11距離為IOmm處鉆穿一直徑為2. 8mm小孔,該小孔即用于牽引引流管的穿孔13。本實用新型的使用方法使用時術者手握通條握持部從頭部切口向下經耳后、頸部、胸部皮下穿行,在劍突下皮膚切口穿出,將硅膠引流管頭端穿過錐形端部的穿孔并結扎,然后術者將通條抽出,硅膠引流管帶入皮下,完成皮下隧道置管。該通條主體的尺寸沒有特別限制,但應當在本技術領域通用的尺寸范圍內??筛鶕鞣N年齡段或不同體形的人生產不同規(guī)格尺寸的通條,通條大致尺寸優(yōu)選以下范圍長度為500-800mm,直徑為3_6mm(該直徑是指除錐形端部的通條的其他部分的直徑),穿孔的直徑為2. 6-3. Omm,進一步優(yōu)選2. 8mm。穿孔的中心距尖端的距離優(yōu)選為進一步優(yōu)選 10mnin在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原則下,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任何對上述實 施例作出的具有同等功能或效果的各種替換或變型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1.腦室一腹腔分流通條,包括通條主體和與通條主體的一端連接的握持部,其特征在于通條主體為實心的金屬條,通條主體遠離握持部的另一端為尖端是弧形的錐形端部,在錐形端部上設有用于牽引引流管的穿孔。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腦室一腹腔分流通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通條主體的長度為.500-800mmo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腦室一腹腔分流通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通條主體的直徑為.3_6mm0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腦室一腹腔分流通條,其特征在于所述穿孔的直徑為.2.6-3. O mm。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腦室一腹腔分流通條,其特征在于所述穿孔的直徑為2.8 mm。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腦室一腹腔分流通條,其特征在于所述穿孔的中心距尖端的距離為5_15 mm。
7.根據權利要求1-6之一所述的腦室一腹腔分流通條,其特征在于通條主體由不銹鋼制成。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腦室一腹腔分流通條,其特征在于握持部由木材或塑料制成。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腦室-腹腔分流通條,包括通條主體和與通條主體的一端連接的握持部,所述通條主體為實心的金屬條,通條主體的另一端為尖端為弧形的錐形端部,在錐形端部上設有用于牽引引流管的穿孔。這種結構的腦室-腹腔分流通條質地堅硬,易操作,可一次性形成頭部切口至腹部切口的皮下隧道,可縮短手術時間,且取材方便,成本低廉,制作簡單,容易清洗和消毒的腦室-腹腔分流通條。
文檔編號A61B17/00GK202604904SQ20122016096
公開日2012年12月19日 申請日期2012年4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4月16日
發(fā)明者林少華, 阮思美 申請人:林少華, 阮思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