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含有羥丙基甲基纖維素的防曬組合物和使用方法
含有羥丙基甲基纖維素的防曬組合物和使用方法相關(guān)申請的交叉引用本申請要求2008年10月22日提出的美國臨時申請?zhí)?1/107,507的權(quán)益。領(lǐng)域本發(fā)明涉及防曬組合物。背景在日光防護市場中有機和無機防曬制品之間的平衡正在向無機防曬制品傾斜以適應(yīng)規(guī)章制度的變化和消費者的需求。很多國家現(xiàn)在要求防曬標簽(label)上有可以計量的UVA防護性,而氧化鋅和二氧化鈦是少數(shù)提供UVA防護的過濾劑中的兩種。然而,單獨以無機防曬制品達到當今的UVA和UVB標簽要求可能是有挑戰(zhàn)性的,因為高濃度的無機防曬制品可能是昂貴的和/或當用于皮膚上時可能造成不合需要的白色外觀。因而,對于防曬增強劑是有需求的,所述防曬增強劑有助于以較低的無機物的濃度獲得高SPF (防曬因子)和高UVA防護性,而不需要額外的有機防曬制品。概述在一個實施方案中,本發(fā)明提供了防曬組合物,所述防曬組合物包含無機金屬氧化物防曬粒子和羥丙基甲基纖維素,條件是所述羥丙基甲基纖維素具有小于1.7的DS¥fa。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本發(fā)明提供了增強防曬組合物的SPF的方法,所述防曬組合物包含無機金屬氧化物防曬粒子,所述方法包括在防曬組合物中包含羥丙基甲基纖維素,條件是所述羥丙基甲基纖維素具有小于1. 7的DS¥fa。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本發(fā)明提供了增強防曬組合物的SPF的方法,所述防曬組合物包含無機金屬氧化物防曬粒子,所述方法包括選擇DS 小于1. 7的羥丙基甲基纖維素,并將所述羥丙基甲基纖維素摻混到所述防曬組合物中。詳述在一個實施方案中,本發(fā)明提供了防曬組合物,所述防曬組合物包含無機金屬氧化物防曬粒子和羥丙基甲基纖維素,條件是所述羥丙基甲基纖維素具有小于1.7的DS¥fa。優(yōu)選地,無機金屬氧化物防曬粒子選自氧化鋅(SiO)、二氧化鈦(TiO2)或它們的混合物。在一個實施方案中,無機金屬氧化物防曬粒子是顏料級氧化鋅或顏料級二氧化鈦。在一個實施方案中,無機金屬氧化物防曬粒子是透明氧化鋅或透明二氧化鈦。防曬制品中使用的大多數(shù)無機金屬氧化物防曬粒子引起化妝用不宜的由光散射造成的白色外觀。因此,如這里使用的術(shù)語“透明無機金屬氧化物防曬粒子”具有特殊的含義,是指通過在施用時使無機金屬氧化物組合物澄清或透明的各種處理條件生產(chǎn)的無機金屬氧化物防曬粒子。換句話說,這些特殊處理過的無機金屬氧化物組合物在施用時不會呈現(xiàn)為白色, 因此稱之為透明。透明氧化鋅的實例被公開于,例如,美國專利號5,223,250,5, 372,805、 5,573,753,5, 587,148和5,876,688。透明氧化鋅的一個實例可以商品名稱Z-COTE商購自巴斯夫(BASF)公司(德國)。透明氧化鋅的另一個實例可以商品名稱ZINCLEAR IM商購自 Antaria有限公司(澳大利亞)。透明氧化鋅的另一個實例可以商品名稱Z-CLEAR商購自Actifirm(美國)。透明二氧化鈦的實例被公開于,例如,美國專利號5,573,753、5,733,895和 7,390, 355。透明二氧化鈦的一個實例可以商品名稱TIPAQUE和TT0-51 (A)商購自Ishihara Sangyo Kaisha,Ltd.(日本)。透明二氧化鈦的另一個實例可以商品名稱T-C0TE商購自巴斯夫(BASF)公司(德國)。透明二氧化鈦的另一個實例可以商品名稱UFTR商購自 Miyoshi Kasei (日本)。透明二氧化鈦的另一個實例可以商品名稱SOLAVEIL CLARUS商購自 Uniqema(英國)。在一個實施方案中,透明無機金屬氧化物防曬粒子選自透明氧化鋅、二氧化鈦或它們的混合物。在一個實施方案中,存在的透明氧化鋅防曬粒子的量為組合物的重量的約
0.01%至約99%,優(yōu)選約0. 至約50%,更優(yōu)選1%至約25%。在一個實施方案中,存在的透明二氧化鈦防曬粒子的量為組合物的重量的約0. 01%至約99%,優(yōu)選約0. 至約 50%,更優(yōu)選至約25%。羥丙基甲基纖維素通常可以商品名稱METHOCEL E、F、J和K(陶氏化學公司(The Dow Chemical Company))獲得。纖維素的聚合物骨架是葡糖酐單元的重復(fù)結(jié)構(gòu)。用苛性堿溶液處理纖維素纖維,接著用氯代甲烷和環(huán)氧丙烷處理,生產(chǎn)出甲氧基和羥丙基取代的纖維素醚。術(shù)語“DS”是指按每個葡糖酐單元計的甲氧基取代度。術(shù)語“MS”是指按每個葡糖酐單元計的羥丙氧基取代度。每一個等級是通過在聚合物骨架上的甲氧基和羥丙基取代來區(qū)別的。在本發(fā)明中可用的羥丙基甲基纖維素具有小于1. 7的DS ws。優(yōu)選地,DS小于約
1.6,優(yōu)選小于約1. 5,優(yōu)選小于約1. 4。具有小于1. 7的DS 的羥丙基甲基纖維素通??梢陨唐访QMETHOCEL J和K商購自陶氏化學公司(The Dow Chemical Company)。在一個實施方案中,羥丙基甲基纖維素在20°C的水中的濃度為2%時的粘度是約 1厘泊至約100,000厘泊,優(yōu)選約5厘泊至約30厘泊,最優(yōu)選約15厘泊。在一個實施方案中,存在的羥丙基甲基纖維素的量為組合物的重量的約0. 01%至約30%,優(yōu)選約0. 05%至約15%,更優(yōu)選0. 1%至約5%。本發(fā)明中的組合物可以進一步結(jié)合防曬制劑領(lǐng)域內(nèi)已知的其他成分,包括以下成分中的至少一種有機日光防護活性成分、化妝用可接受的潤膚劑、保濕劑、調(diào)理劑、油、懸浮劑、遮光劑/珠光劑、表面活性劑、乳化劑、防腐劑、流變改進劑、著色劑、PH調(diào)節(jié)劑、推進劑、還原劑、抗氧化劑、香料、起泡或消泡劑、曬黑劑、驅(qū)蟲劑或生物殺滅劑。優(yōu)選地,本發(fā)明中的防曬組合物包含保濕劑、表面活性劑、潤膚劑和防腐劑中的至少一種。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本發(fā)明提供了增強防曬組合物SPF的方法,所述防曬組合物包含無機金屬氧化物防曬粒子,所述方法包括在防曬組合物中包含羥丙基甲基纖維素, 條件是所述羥丙基甲基纖維素具有小于1. 7的DS¥fa。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本發(fā)明提供了增強防曬組合物的SPF的方法,所述防曬組合物包含無機金屬氧化物防曬粒子,所述方法包括選擇DS 小于1. 7的羥丙基甲基纖維素,并將所述羥丙基甲基纖維素摻混到所述防曬組合物中。
實施例下面的實施例僅為了說明的目的而并不是有意限制本發(fā)明的范圍。如果不另外指定,所有的百分數(shù)都按重量計。實施例1示例性的防曬組合物包含表1中列舉的組分。表 1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防曬組合物,所述防曬組合物包含無機金屬氧化物防曬粒子;以及羥丙基甲基纖維素,條件是所述羥丙基甲基纖維素具有小于1.7的DS¥fa。
2.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防曬組合物,其中所述無機金屬氧化物防曬粒子選自氧化鋅、二氧化鈦或它們的混合物。
3.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防曬組合物,其中所述無機金屬氧化物防曬粒子是透明氧化鋅或透明二氧化鈦。
4.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防曬組合物,其中存在的所述透明氧化鋅防曬粒子的量為所述組合物的重量的約0.01%至約99%,優(yōu)選約0. 至約50%,更優(yōu)選至約25%。
5.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防曬組合物,其中存在的所述透明二氧化鈦防曬粒子的量為所述組合物的重量的約0. 01 %至約99%,優(yōu)選約0. 1 %至約50%,更優(yōu)選1 %至約25%。
6.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防曬組合物,其中存在的所述羥丙基甲基纖維素的量為所述組合物的重量的約0. 01 %至約30 %,優(yōu)選約0. 05 %至約15 %,更優(yōu)選0. 1 %至約5 %。
7.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防曬組合物,其中所述羥丙基甲基纖維素的DS小于約1. 6,優(yōu)選小于約1.5,優(yōu)選小于約1.4。
8.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防曬組合物,其中所述羥丙基甲基纖維素在水中為2%時的粘度是約1厘泊至約100,000厘泊,優(yōu)選約15厘泊。
9.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防曬組合物,所述防曬組合物還包含保濕劑。
10.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防曬組合物,所述防曬組合物還包含表面活性劑。
11.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防曬組合物,所述防曬組合物還包含潤膚劑。
12.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防曬組合物,所述防曬組合物還包含防腐劑。
13.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防曬組合物,所述防曬組合物還包含至少一種有機日光防護活性成分。
14.一種增強防曬組合物的防曬因子的方法,所述防曬組合物包含無機金屬氧化物防曬粒子,所述方法包括a)在所述防曬組合物中包含羥丙基甲基纖維素,條件是所述羥丙基甲基纖維素具有小于1.7的DS甲氧基;或者b)選擇DS小于1. 7的羥丙基甲基纖維素,并將所述羥丙基甲基纖維素摻混到所述防曬組合物中。
全文摘要
本文描述了防曬組合物,其包含無機金屬氧化物防曬粒子和羥丙基甲基纖維素;以及增強防曬組合物SPF(防曬因子)的方法,所述防曬組合物具有無機金屬氧化物防曬粒子,所述方法包括在防曬組合物中包含DS甲氧基小于1.7的羥丙基甲基纖維素。
文檔編號A61K8/73GK102196802SQ200980142237
公開日2011年9月21日 申請日期2009年10月20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8年10月22日
發(fā)明者羅伯特·B·弗萊徹 申請人:陶氏環(huán)球技術(shù)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