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充氣式隔離艙主體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是有關一種隔離艙主體,由指一種具有充氣支撐結構的隔離艙主體。
背景技術:
已知的隔離艙主體可粗分為三大類,第一類是具有固定外罩(例如壓克力外罩)的隔離艙主體,該類隔離艙主體價格非常昂貴,加上笨重使它攜帶不便,對待隔離者的移進移出也不方便,因此,不適合作為移動式隔離艙;第二類是具有支撐架的隔離艙主體,例如工研院的移動式負壓隔離艙,其隔離艙主體的基座有鋁合金邊框,頭尾兩端都有支撐架,用以支撐外罩,雖然價格和重量都已經大幅度下降,但價格仍然昂貴,重量也相對(和本發(fā)明比較)較重,此外支撐架會妨礙待隔離者的移進移出,仍然是一大缺點;第三類是沒有支撐的隔離艙主體,例如北大西洋公約組織使用的核生化防護艙,雖然價格和重量都能符合需求,但材料本身的支撐力低,負壓時無法作為隔離艙主體。
發(fā)明內容
發(fā)明人等以多年隔離艙上計工作經驗,投入隔離艙主體設計,并提出以撓性材料作為外罩配合充氣支撐結構的隔離艙主體,一舉解決上述傳統(tǒng)隔離艙主體的缺點。
本發(fā)明的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隔離艙主體。
本發(fā)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有充氣支撐結構的隔離艙主體。
本發(fā)明的再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頭尾端適當處均具有充氣支撐結構的隔離艙主體。
本發(fā)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頭尾端和中間適當處均具有充氣支撐結構的隔離艙主體。
本發(fā)明的隔離艙主體,其包括一基座;一外罩;及一結合機構,用以使該基座和該外罩結合成一體,其特征在于該外罩材料具有撓性;該外罩頭端適當處具有至少一個充氣支撐結構,用以在充氣狀態(tài)下,將該外罩頭端撐離該基座;及該外罩尾端適當處具有至少一個充氣支撐結構,用以在充氣狀態(tài)下,將該外罩尾端撐離該基座;上述基座,其可為任何已知隔離艙主體的基座,例如可為具有邊框的基座,但以采用具有撓性的材質制成者為較佳,例如以PVC制成輕便的折疊式基座。
上述外罩,其可為任何已知隔離艙主體的撓性外罩,例如以PVC制成輕便的折疊式外罩。
上述結合機構,其可為任何已知隔離艙主體的結合機構,但以采用具有撓性的材質制成者為較佳,例如可采用拉鏈或魔鬼氈作為結合機構,將上述基座和上述外罩結合成一體。尤其以使用拉鏈作為結合機構為更佳。
上述外罩可以是和該基座沒有任何直接結合,完全靠該結合機構使該外罩和該基座結合成一實質上封閉的隔離艙主體。也可以是該外罩和該基座是由同一撓性材質制成,再由該結合機構結合成一實質上封閉的隔離艙主體。
當上述基座采用具有撓性的材質制成,而上述結合機構使用拉鏈時,則平時可用該拉鏈使該基座和該具有撓性的外罩結合成具有撓性的隔離艙主體,其中這些充氣支撐結構是成放氣狀態(tài),必要時可適當折疊后裝在囊袋中,或將隔離艙主體設計成適當折疊即形成囊袋,或將隔離艙主體設計成具有提把,使其在適當折疊后易于攜帶。而使用時,這些充氣支撐結構均加以充氣,用以將該外罩尾端撐離該基座構成一具有容納空間且實質上封閉的隔離艙主體。裝上必要設備,例如抽氣系統(tǒng),在拉鏈拉開的狀態(tài)下,將待隔離者移入,再拉上拉鏈,形成實質上封閉的隔離艙主體,而后開啟整個隔離系統(tǒng)的所有設備,例如抽氣系統(tǒng)。其中該容納空間可為任意形狀,例如半圓柱形、半橢圓柱形、三角柱形、方柱形、或其類似形狀,當然也可以是其它形狀,例如頭端為方柱形,尾端為半圓柱形,中為其逐漸轉變的形狀。
上述所謂外罩頭端適當處,是指外罩頭端或接近外罩頭端處,而所謂頭端是指待隔離者頭部的一端。上述所謂外罩尾端端適當處,是指外罩尾端或接近外罩尾端處,而所謂尾端是指頭端的另一端。
上述充氣支撐結構可為任意已知的充氣支撐結構。但采用非撓性充氣支撐結構時,必須采用復數(shù)個充氣支撐結構(組件),以構成一支撐結構(組件),例如以三個充氣支撐組件,構成一個ㄇ形支撐結構。因此,上述充氣支撐結構以采用撓性充氣支撐結構為較佳。
上述充氣支撐結構,可以是獨立完整的充氣支撐結構,再結合于該外罩上,以下稱為獨立式充氣支撐結構。也可以是單純具有撓性的材料,結合(例如貼合)于該外罩上,構成一充氣支撐結構,以下稱為結合式充氣支撐結構。
上述充氣支撐結構宜為橫式充氣支撐結構,也就是充氣支撐結構是由外罩和基座或外罩和結合機構接觸的一側,延伸到另一側。但配合直式充氣支撐結構,可得更好的支撐效果。當然采用實質上相鄰的復數(shù)個平行并聯(lián)直式充氣支撐結構,也可以達到支撐效果。此處所謂直式充氣支撐結構,是指充氣支撐結構的延伸方向和隔離艙主體的軸心方向(即上述外罩尾端向頭端的方向)。
一般而言,上述充氣支撐結構為單一式充氣支撐結構,也就是說該充氣支撐結構是由外罩和基座或外罩和結合機構接觸的一側,延伸到另一側。上述充氣支撐結構也可以是連續(xù)式充氣支撐結構,也就是說復數(shù)個單一式充氣支撐結構連接成一個充氣支撐結構。
上述外罩頭端適當處可具有一或復數(shù)個充氣支撐結構,以采用一個連續(xù)式充氣支撐結構或復數(shù)個單一式充氣支撐結構為較佳,以采用復數(shù)個單一式充氣支撐結構為更佳,以采用二至五個單一式的橫式充氣支撐結構或兩個橫式充氣支撐結構中間夾以一組直式充氣支撐結構為最佳。
上述外罩尾端適當處可具有一或復數(shù)個充氣支撐結構,以采用一個連續(xù)式充氣支撐結構或復數(shù)個單一式充氣支撐結構為較佳,以采用復數(shù)個單一式充氣支撐結構為更佳,以采用二至五個單一式充氣支撐結構為最佳。
為使支撐效果更佳,在該外罩頭端充氣支撐結構和外罩尾端充氣支撐結構之間,可再加上一或多組充氣支撐結構。每組充氣支撐結構至少含一個充氣支撐結構,各充氣支撐結構可以分別是獨立式充氣支撐結構或結合式充氣支撐結構,可以分別是單一式充氣支撐結構或連續(xù)式充氣支撐結構,可以分別是直式充氣支撐結構或橫式充氣支撐結構,其結構類如上述對外罩頭端或尾端的充氣支撐結構的描述。
本發(fā)明隔離艙主體的基座,可進一步設置一或復數(shù)個固定組件,例如固定帶,用以固定待隔離者。
本發(fā)明隔離艙主體的外罩,宜采用實質上透明的材質,或在適當位置進一步設置窗口,以供觀察待隔離者的狀況,例如供醫(yī)護人員監(jiān)控病患狀況。以采用實質上透明的材質制成外罩為較佳。
本發(fā)明的隔離艙主體,可在和部分已知隔離艙主體一樣,在外罩部分進一步加上手套,讓操作人員可在不接觸待隔離者的狀況下,進行必要處理,例如讓醫(yī)護人員隨時治療或病患,又能避免醫(yī)護人員和病患直接接觸。
本發(fā)明的隔離艙主體適用為正壓隔離艙主體,也適用為負壓隔離艙主體。因此,在基座及/或外罩處設有通風口,用以配合外加的加壓系統(tǒng)(正壓隔離艙用)或抽風系統(tǒng)(負壓隔離艙用)。此外,本發(fā)明的隔離艙主體可配合運送裝置(例如擔架或看護運送病床),構成隔離式看護運送系統(tǒng)。
圖1為本發(fā)明一較佳具體例所構成的負壓隔離艙系統(tǒng)的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另一較佳具體例俯視示意圖。
圖3為本發(fā)明又一較佳具體例俯視示意圖。
圖4為本發(fā)明再一較佳具體例俯視示意圖。
附圖標記100.基座 200.外罩210.橫式充氣支撐結構 211.充氣口220.直式充氣支撐結構 221.充氣口300.拉鏈 400.抽氣裝置420.過濾裝置 440.附掛板460.點滴掛架 10.隔離艙主體具體實施方式
茲以較佳實施例配合圖式說明如下
圖1為本發(fā)明一較佳具體例所構成的負壓隔離艙系統(tǒng),其中,基座100和外罩200是以拉鏈300結合成一體,構成一隔離艙主體10。其中外罩200的頭端和尾端分別有二橫式充氣支撐結構(210a、210b、210d、210e),中間有一橫式充氣支撐結構210,此外外罩200尚含一操作孔230。圖1中400為抽氣裝置,用以抽氣使隔離艙主體形成負壓隔離艙主體,420為過濾裝置,用以將抽出的氣體中的有有害物質濾除,440為附掛板,用以加掛點滴掛架460。上述抽氣裝置400、過濾裝置420、附掛板440點滴掛架、460和隔離艙主體,構成一完整的負壓隔離艙系統(tǒng)。
圖2為本發(fā)明另一較佳具體例俯視示意圖,其中200為外罩,210為充氣支撐結構,211為充氣支撐結構210上的充氣口,本較佳具體例外罩200的頭端、尾端和中間都只有一橫式充氣支撐結構。
圖3為本發(fā)明又一較佳具體例俯視示意圖,其中200為外罩,210為充氣支撐結構(充氣口未標示),本較佳具體例外罩200的頭端、尾端和中間都有三個橫式充氣支撐結構。
圖4為本發(fā)明再一較佳具體例俯視示意圖,其中200為外罩,210為橫式充氣支撐結構(充氣口未標示),220為直式充氣支撐結構(充氣口未標示),本較佳具體例外罩200的頭端、尾端和中間都有二個橫式充氣支撐結構,各組(二個)橫式充氣支撐結構中間分別含五個直式充氣支撐結構。
權利要求
1.一種隔離艙主體,其包括一基座;一外罩;及一結合機構,用以使該基座和該外罩結合成一體,其特征在于該外罩材料具有撓性;該外罩頭端適當處具有至少一個充氣支撐結構,用以在充氣狀態(tài)下,將該外罩頭端撐離該基座;及該外罩尾端適當處具有至少一個充氣支撐結構,用以在充氣狀態(tài)下,將該外罩尾端撐離該基座。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隔離艙主體,其中該基座為撓性基座。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隔離艙主體,其中該外罩頭端和尾端之間適當處,至少再含一充氣支撐結構。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隔離艙主體,其中這些充氣支撐結構為一撓性充氣支撐結構。
5.如權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隔離艙主體,其中這些充氣支撐結構為結合式充氣支撐結構。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隔離艙主體,其中這些充氣支撐結構為連續(xù)式充氣支撐結構。
7.如權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隔離艙主體,其中這些充氣支撐結構含復數(shù)個單一式充氣支撐結構。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隔離艙主體,其中這些充氣支撐結構含復數(shù)個單一式充氣支撐結構。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隔離艙主體,其中這些充氣支撐結構含二至五個橫式充氣支撐結構。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隔離艙主體,其中這些充氣支撐結構是兩個橫式充氣支撐結構中間夾以一組直式充氣支撐結構。
11.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隔離艙主體,其中這些充氣支撐結構含二至五個橫式充氣支撐結構。
12.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隔離艙主體,其中這些充氣支撐結構是兩個橫式充氣支撐結構中間夾以一組直式充氣支撐結構。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是有關一種隔離艙主體,由指一種具有充氣支撐結構的隔離艙主體。一種隔離艙主體,其包括一基座;一外罩;及一結合機構,用以使該基座和該外罩結合成一體,其特征在于該外罩材料具有撓性;該外罩頭端適當處具有至少一個充氣支撐結構,用以在充氣狀態(tài)下,將該外罩頭端撐離該基座;及該外罩尾端適當處具有至少一個充氣支撐結構,用以在充氣狀態(tài)下,將該外罩尾端撐離該基座。
文檔編號A61G10/00GK1839781SQ20051005935
公開日2006年10月4日 申請日期2005年3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3月29日
發(fā)明者石東生, 張振平, 趙夫強, 張旺星, 葉文裕, 林清亮 申請人:華夏海灣塑料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