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紫外線防護混紡纖維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纖維,具體涉及一種紫外線防護混紡纖維。
【背景技術(shù)】
[0002]隨著科學技術(shù)的不斷發(fā)展,滿足人們不同需要的紡織品纖維層出不窮,以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0003]隨著產(chǎn)業(yè)的不斷發(fā)展,面料的市場也在不斷擴大,但是面料大多都效果較為單一,僅具備了遮擋的功能,而且穿著厚實,吸濕透氣性較差。尤其是在夏天,紫外線輻射極強,容易對人體造成紫外線傷害,而制成的面料保護效果極差。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生活中的必需品的需求也在不斷提高,而單獨使用的面料纖維在制成面料后往往無法滿足當下人們的使用需求。
【發(fā)明內(nèi)容】
[0004]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采用多種纖維混紡編織而成,具有防紫外線、抗輻射、吸濕透氣、柔軟舒適、環(huán)保無污染的特點的紫外線防護混紡纖維。
[0005]本發(fā)明的技術(shù)方案是,一種紫外線防護混紡纖維,所述紫外線防護混紡纖維由第一紫外線防護纖維和第二紫外線防護纖維混紡編織而成,所述第一紫外線防護纖維由大麻纖維、聚乳酸纖維以及牛奶蛋白纖維混紡編織而成,所述第二紫外線防護纖維由竹漿纖維、亞麻纖維以及大豆蛋白纖維混紡編織而成,所述第一紫外線防護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分別為:所述大麻纖維占29%-34%,所述聚乳酸纖維占31%-36%,所述牛奶蛋白纖維占30%_40%,所述第二紫外線防護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分別為:所述竹漿纖維占18%-23%,所述亞麻纖維占44%-49%,所述大豆蛋白纖維占28%_38%。
[0006]在本發(fā)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第一紫外線防護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具體為:所述大麻纖維占30%,所述聚乳酸纖維占32%,所述牛奶蛋白纖維占38%,所述第二紫外線防護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具體為:所述竹漿纖維占19%,所述亞麻纖維占45%,所述大豆蛋白纖維占36%。
[0007]在本發(fā)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第一紫外線防護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具體為:所述大麻纖維占33%,所述聚乳酸纖維占35%,所述牛奶蛋白纖維占32%,所述第二紫外線防護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具體為:所述竹漿纖維占22%,所述亞麻纖維占48%,所述大?蛋白纖維占30%。
[0008]本發(fā)明所述為一種紫外線防護混紡纖維,本發(fā)明采用多種纖維混紡編織而成,具有防紫外線、抗輻射、吸濕透氣、柔軟舒適、環(huán)保無污染的特點。
【具體實施方式】
[0009]下面對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lǐng)域技術(shù)人員理解,從而對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0010]本發(fā)明所述為一種紫外線防護混紡纖維,所述紫外線防護混紡纖維由第一紫外線防護纖維和第二紫外線防護纖維混紡編織而成,所述第一紫外線防護纖維由大麻纖維、聚乳酸纖維以及牛奶蛋白纖維混紡編織而成,所述第二紫外線防護纖維由竹漿纖維、亞麻纖維以及大豆蛋白纖維混紡編織而成,所述第一紫外線防護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分別為:所述大麻纖維占29%-34%,所述聚乳酸纖維占31%-36%,所述牛奶蛋白纖維占30%-40%,所述第二紫外線防護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分別為:所述竹漿纖維占18%-23%,所述亞麻纖維占44%-49%,所述大豆蛋白纖維占28%_38%。
[0011]進一步地,所述第一紫外線防護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具體為:所述大麻纖維占30%,所述聚乳酸纖維占32%,所述牛奶蛋白纖維占38%,所述第二紫外線防護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具體為:所述竹漿纖維占19%,所述亞麻纖維占45%,所述大豆蛋白纖維占36%。
[0012]進一步地,所述第一紫外線防護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具體為:所述大麻纖維占33%,所述聚乳酸纖維占35%,所述牛奶蛋白纖維占32%,所述第二紫外線防護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具體為:所述竹漿纖維占22%,所述亞麻纖維占48%,所述大豆蛋白纖維占30%。
[0013]通過各成分不同重量百分比進行配比,使得得到的功能性紗線性能高低不一。
[0014]本發(fā)明所述為一種紫外線防護混紡纖維,本發(fā)明采用多種纖維混紡編織而成,具有防紫外線、抗輻射、吸濕透氣、柔軟舒適、環(huán)保無污染的特點。
[0015]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領(lǐng)域的技術(shù)人員在本發(fā)明所揭露的技術(shù)范圍內(nèi),可不經(jīng)過創(chuàng)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yīng)涵蓋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應(yīng)該以權(quán)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范圍為準。
【主權(quán)項】
1.一種紫外線防護混紡纖維,其特征在于:所述紫外線防護混紡纖維由第一紫外線防護纖維和第二紫外線防護纖維混紡編織而成,所述第一紫外線防護纖維由大麻纖維、聚乳酸纖維以及牛奶蛋白纖維混紡編織而成,所述第二紫外線防護纖維由竹漿纖維、亞麻纖維以及大豆蛋白纖維混紡編織而成,所述第一紫外線防護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分別為:所述大麻纖維占29%-34%,所述聚乳酸纖維占31%-36%,所述牛奶蛋白纖維占30%-40%,所述第二紫外線防護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分別為:所述竹漿纖維占18%-23%,所述亞麻纖維占44%-49%,所述大豆蛋白纖維占28%-38%。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紫外線防護混紡纖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紫外線防護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具體為:所述大麻纖維占30%,所述聚乳酸纖維占32%,所述牛奶蛋白纖維占38%,所述第二紫外線防護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具體為:所述竹漿纖維占19%,所述亞麻纖維占45%,所述大?蛋白纖維占36%。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紫外線防護混紡纖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紫外線防護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具體為:所述大麻纖維占33%,所述聚乳酸纖維占35%,所述牛奶蛋白纖維占32%,所述第二紫外線防護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具體為:所述竹漿纖維占22%,所述亞麻纖維占48%,所述大?蛋白纖維占30%。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揭示了一種紫外線防護混紡纖維,所述紫外線防護混紡纖維由第一紫外線防護纖維和第二紫外線防護纖維混紡編織而成,所述第一紫外線防護纖維由大麻纖維、聚乳酸纖維以及牛奶蛋白纖維混紡編織而成,所述第二紫外線防護纖維由竹漿纖維、亞麻纖維以及大豆蛋白纖維混紡編織而成。本發(fā)明采用多種纖維混紡編織而成,具有防紫外線、抗輻射、吸濕透氣、柔軟舒適、環(huán)保無污染的特點。
【IPC分類】D02G3/04, A41D31/00
【公開號】CN105077784
【申請?zhí)枴緾N201510586149
【發(fā)明人】張永良
【申請人】太倉市良鑫化纖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1月25日
【申請日】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