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防滑鞋底。更具體地說,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設置在鞋底中的防滑裝置的使用,當其滑動時,例如在冬天的室外時,具有活動位置,而當其不滑時,例如在室內,具有非活動位置。
背景技術:
人們滑倒在冰上帶來的問題是眾所周知的,在北歐國家,對于可能遭受不同類型骨折和長期住院和失去收入的個人來說,問題是不言而喻的,他們沒有了收入;而對于社會來說,由于缺崗,每年都會有損失。
市場上存在有各種冰爪和鞋釘。其中一些被設置在鞋底中,而其它的則通過不同的方式被緊固到鞋表面。
WO 2004/041016描述了一種具有防滑裝置的鞋底,所述防滑裝置設置在接觸地面的鞋底表面。防滑裝置通過非常剛性的支撐構件附接到鞋的鞋底,并且被鉸接從而使得它們可以被提升并圍繞其對稱軸旋轉180度,該對稱軸不同于提升軸線。每個支撐構件容納于布置在鞋底中相應的凹部內。
美國專利4,745,629公開了一種適用于登山和雪山的可旋轉防滑裝置,包括向外突出以實現(xiàn)其目的可旋轉防滑元件,可旋轉防滑元件在不使用時向內包含于凹部中。
US 2004088883描述了一種在鞋底中具有凹部的靴子和一種鞋底底板,該鞋底底板可釋放地裝配到凹部側壁的腔中以保持固定好的鞋底底板的趾端。帶子附接到底板的后跟部并延伸到位于靴子后部的固定裝置。
上述發(fā)明的問題是使防滑裝置脫離其非活動位置,從而長期激活防滑劑。防滑劑不能通過簡單的方式在不脫下鞋子的情況下被激活,或者至少坐下并在鞋底下使用不同類型的工具進行操作而被激活。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鑒于現(xiàn)有技術的上述缺點,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減少這些缺點。更具體地來說,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鞋底和鞋,其具有固定到鞋底的可轉動元件上的防滑裝置,并且布置成使得防滑裝置的致動可以通過使用者的一只手進行。上述目的通過本發(fā)明來實現(xiàn)。本發(fā)明由下文的摘要和所附獨立權利要求中解釋的特征所限定,且從屬權利要求指定了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防滑鞋底,其包括有鞋底可轉動元件,其附接于前緊固裝置和后緊固裝置,該防滑鞋底包括:第一側,其特別是在摩擦方面類似于鞋底的其余部分;和包括防滑裝置的第二側;其中,用于鞋底的可轉動元件的前緊固裝置和后緊固裝置的特征在于,可以首先通過松開后緊固裝置將可轉動元件從鞋底提升,從而使得可轉動元件能夠繞其縱軸至少旋轉180度,此時該可轉動元件仍附接在前緊固裝置;然后再通過一只手執(zhí)行的單個操作將可轉動元件放回到鞋底上,并且該過程沒有在鞋底下使用到任何操作或者使用任何工具。
本發(fā)明還包括一種防滑鞋,其中通過使用前述的鞋底實現(xiàn)防滑性。
在本申請中的術語“鞋”為包括在進行常見活動的人的腳上使用的任何設備。例如,鞋子,靴子,滑雪靴,跑鞋,膠鞋等。
附圖說明
為了更好地理解本發(fā)明,并且展示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實施方式,下文借助于附圖通過實施例的方式給出了解釋,其中:
圖1示出了具有可轉動元件的鞋底。
圖2示出了可轉動元件從后跟部松開的鞋底。
圖3示出了可轉動元件如何圍繞其縱軸旋轉。兩條虛線分別表示可轉動元件的轉動軸線A和的提升軸線B。
圖4示出了一個實施例,其中前輪轂和可轉動元件附接在鞋的腳趾附近。
圖5示出了一個實施例,其中前安裝裝置是能夠扭轉至少約180°的柔性材料。
圖6示出了一個實施例,其中前緊固裝置是球形接頭(A)或類似錐體(B)的頭部或螺釘?shù)念^部(C)。
圖7示出了前緊固件是雙連接方式的實施例。
圖8示出了一個實施例,其中前緊固裝置是至少旋轉180°的線或者強線。
圖9示出了一個實施例,其中后緊固裝置是簡單的鉤和彈性帶。
圖10示出了一個實施例,其中后部緊固件是剛性銷,該剛性銷借助彈性帶可以鉤在鞋后跟中的一個或多個軌道或凹槽中。
具體實施方式
在下文中,各個附圖中相似的部件由類似的附圖標記指定。
參考圖1,示出了具有本發(fā)明所述的可轉動元件2的鞋1的鞋底。可轉動元件通過稍后描述的緊固裝置固定到前部和后部,并且被束縛在不能在任何方向上滑動的凹部3中。此外,可轉動元件2關于其縱軸對稱,從而即使其轉動180°其也配合在其相應的凹部3中。可轉動元件可以裝備有防滑裝置,例如,如圖所示在一側的冰釘11。在另一側,可轉動元件在摩擦方面類似于鞋底的其余部分。
參考圖2和圖3,其展示了可轉動元件2如何從后緊固裝置4松開,從而該轉動元件2可以通過繞安裝在前緊固裝置5中的縱軸旋轉至少約180°,以啟用或禁用滑動裝置。
原則上,可轉動元件2的前緊固裝置5可以定位在沿鞋底的縱軸的任何位置。圖4示出了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其中前緊固裝置5定位于靠近鞋底的趾部。
圖5示出了本發(fā)明的又一實施例,其中可轉動元件2的前緊固裝置5是能夠扭轉至少大約180°的彈性的相對薄的部件。
圖6A示出了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其中可轉動元件2的前緊固裝置5是具有附接到可轉動元件2的臂的球,并且其中該球保持在鞋的鞋底中的腔體中,該腔體具有一開口,其小于球的直徑并大于臂的直徑。還可以使用除了如圖6B和6C所示的球體以外的形狀,分別示出了類似錐體的頭部和螺釘?shù)念^部。
圖7示出了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其中,可轉動元件2的前緊固裝置5包括兩個旋轉接頭:圍繞鞋底的可轉動元件的縱軸旋轉的接頭7,以及圍繞提升軸線樞轉的接頭8,其中接頭位于并附接到鞋底并且與可轉動元件的縱軸成大約90度。
圖8示出了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其中,可轉動元件2的前緊固裝置5包括可以圍繞縱軸旋轉至少約180°的線或強線。
圖9示出了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其中,可轉動元件的后緊固裝置4包括緊固鉤11和在腳后跟上彎曲的彈性帶??蛇x地,帶可以由具有彈簧形式的剛性連接單元代替。帶還具有指示可轉動元件的哪一側面朝向地面的釘12。優(yōu)選地,在帶中存在一些孔,以便帶的張力隨著時間磨損而調節(jié)。
圖10示出了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其中可轉動元件的后緊固裝置4包括具有保持銷13的帶,該保持銷13跨過帶延伸并且裝配到后跟部的一個或多個固定鉤14a和14b中。
本申請中的描述旨在作為示例來說明本發(fā)明,并且可以在權利要求的范圍內進行各種修改,例如,前緊固裝置5可以以許多方式變化,并且可轉動元件的形狀可以是從在鞋跟上的窄條形狀到覆蓋幾乎整個鞋底的形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