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jié)能型室內照明燈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照明燈具,尤其是一種節(jié)能型室內照明燈具。
【背景技術】
[0002]目前,一直以來建筑物封閉的室內及無窗的地下空間(如地下廊道、或大型廠房中無外窗的房間)都是選擇使用電氣照明方式進行照明。然而,由于封閉的建筑物室內或無窗的地下空間中的濕氣較大,因此,濕氣容易導致電氣照明設備發(fā)生短路的現(xiàn)象,從而存在安全隱患。
【發(fā)明內容】
[0003]針對上述問題中存在的不足之處,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無需采用電氣照明,可將自然光引入封閉的建筑物室內或無窗的地下空間以進行照明的節(jié)能型室內照明燈具。
[0004]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節(jié)能型室內照明燈具,包括光折射通道
(I)、采光組件與多個光折射鏡(4),所述光折射通道(I)貫穿于建筑物的內部,所述采光組件與所述燈罩分別安裝在所述光折射通道(I)的頂端與底端,所述光折射鏡(4)放置在所述光折射通道(I)中每一個彎折位置(5)上。
[0005]上述的節(jié)能型室內照明燈具,其中,所述采光組件由光能板(3)、以及扣合在頂部的采光罩(2)構成,所述光能板(3)的縱向截面為梯形結構,所述采光罩(2)的縱向截面為外凸的弧形結構。
[0006]上述的節(jié)能型室內照明燈具,其中,所述彎折位置(5)形成90°的夾角。
[0007]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優(yōu)點:
[0008]本實用新型通過采光組件將所采集到的自然光引入光折射通道中,經(jīng)光折射多次折射后,引入封閉的建筑物室內或無窗的地下空間中,從而對封閉的室內或無窗的地下空間進行照明,由于無需使用電氣照明方式,因此,可避免電氣照明設備存在的安全隱患。
【附圖說明】
[0009]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0]主要附圖標記說明如下:
[0011]1-光折射通道;2-采光罩;3-光能板;4-光折射鏡;5-彎折位置
【具體實施方式】
[0012]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節(jié)能型室內照明燈具,包括光折射通道1、采光組件與多個光折射鏡4,光折射通道I貫穿于建筑物的內部,采光組件與燈罩分別安裝在光折射通道I的頂端與底端,光折射鏡4放置在光折射通道I中每一個彎折位置5上。
[0013]采光組件由光能板3、以及扣合在頂部的采光罩2構成,光能板3的縱向截面為梯形結構,米光罩2的縱向截面為外凸的弧形結構。
[0014]在本實施例中,每個彎折位置5的內壁均形成90°的夾角,光折射鏡4則放置在每個彎折位置上。
[0015]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對發(fā)明而言僅僅是說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本專業(yè)技術人員理解,在發(fā)明權利要求所限定的精神和范圍內可對其進行許多改變,修改,甚至等效,但都將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節(jié)能型室內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光折射通道(I)、采光組件與多個光折射鏡(4),所述光折射通道(I)貫穿于建筑物的內部,所述采光組件與燈罩分別安裝在所述光折射通道(I)的頂端與底端,所述光折射鏡(4)放置在所述光折射通道(I)中每一個彎折位置(5)上。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節(jié)能型室內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采光組件由光能板(3)、以及扣合在頂部的采光罩(2)構成,所述光能板(3)的縱向截面為梯形結構,所述采光罩(2)的縱向截面為外凸的弧形結構。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節(jié)能型室內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彎折位置(5)形成90°的夾角。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節(jié)能型室內照明燈具,包括光折射通道、采光組件與多個光折射鏡,所述光折射通道貫穿于建筑物的內部,所述采光組件與燈罩分別安裝在所述光折射通道的頂端與底端,所述光折射鏡放置在所述光折射通道中每一個彎折位置上。本實用新型通過采光組件將所采集到的自然光引入光折射通道中,經(jīng)光折射多次折射后,引入封閉的建筑物室內或無窗的地下空間中,從而對封閉的室內或無窗的地下空間進行照明,由于無需使用電氣照明方式,因此,可避免電氣照明設備存在的安全隱患。
【IPC分類】F21V17/16, F21V7/00, F21S11/00
【公開號】CN205299387
【申請?zhí)枴?br>【發(fā)明人】高麗, 張元珺, 楊雅云
【申請人】北京國電德安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6月8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