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初期雨水截留量標準的制定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城市初期雨水截留量標準的制定方法,通過統(tǒng)計城市溢流污染場次削減效率、以及雨量污染削減效率,找出溢流場次削減效率和雨量削減效率高效區(qū);得出所需的初期雨水截留雨量,并使其同時滿足所述高效區(qū)、防汛標準、以及水環(huán)境容量要求。本發(fā)明制定的城市初期雨水截留量標準,能夠有效地將污染物濃度較高的初期雨水進行截留,從而大幅降低了雨水徑流對水環(huán)境的污染負荷。
【專利說明】城市初期雨水截留量標準的制定方法
【技術領域】
[0001]發(fā)明涉及一種城市初期雨水截留量標準的制定方法,尤其涉及一種具有較好環(huán)境-經濟效益比的城市初期雨水治理截留量標準的制定方法。
【背景技術】
[0002]在城市化程度較低時,滲透型地面比例大,雨水徑流量小、且較為清潔,城市水體的污染主要石油工業(yè)污水和生活污水造成,因此城市水環(huán)境保護措施的重點主要為提高污水處理率,雨水管理更多考慮防洪方面的需要。
[0003]隨著城市建設不斷發(fā)展,混凝土建筑、道路等不透水底面出現,導致城市下墊面狀況和水文循環(huán)狀況發(fā)生了很大的變化,改變了以往天然流域地表所具有的良好透水、截流、蒸發(fā)、補給地下水的功能,徑流系數加大,使降雨到產流的時間大幅縮短,最終產流速度、徑流量和洪峰流都大大增加,峰現時間提前,給城市防洪排澇帶來極大壓力。
[0004]同時,降雨經過淋洗大氣,以及沖刷路面、建筑物、城市廢棄物后,雨水徑流中攜帶一系列諸如營養(yǎng)物、殺蟲劑、病菌、石油、油脂、沉淀物以及重金屬等許多污染物,國內外研究發(fā)現,城市化之后徑流中TSS、總磷、總氮等污染物的負荷是未開發(fā)地區(qū)的幾十倍甚至上百倍。這些污染嚴重的雨水徑流經過城市排水系統(tǒng)收集后排入受納水體。
[0005]初期雨水指的是降雨時雨水沖刷路面和屋面后攜帶很多污染物、通過城市排水系統(tǒng)收集后,排放到城市河道時初期污染最嚴重的雨污水部分,初期雨水是面源污染的一部分,包括初期雨水徑流、管道沉積物以及和合流制或混接分流制系統(tǒng)內的生活污水。由于降雨徑流污染形成具有較大的隨機性、偶然性和瞬時性,在短時間內對受納水體造成的沖擊負荷更加劇烈,因此初期雨水污染是目前城市水環(huán)境質量改善的制約因素。
[0006]以上海為例,中心城區(qū)入河污水量主要以泵站放江形式為主,約占60.8%,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尾水排放僅占27.7%,入河COD污染主要以排水泵放江為主,COD占入河污染源的86.6% ;入河氮源污染也以泵站放江污染貢獻最大,占入河污染源的69.45%,可見泵站放江已成為中心城區(qū)河道污染的主要因素,降雨放江污水中不僅含有大量污染嚴重的地表徑流,還包括雨水沖刷掉的管道沉積物,并且為短時間內集中放江,對受納水體的沖擊負荷更加嚴重。
【發(fā)明內容】
[0007]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是目前國內缺乏有效的控制初期雨水截留調蓄標準的問題。
[0008]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城市初期雨水截留量標準的制定方法,綜合了削減效率、城市水環(huán)境容量和城市排水標準提高等因素,得出的截留雨量數值更加合理。
[0009]本發(fā)明所述城市初期雨水截留量標準的制定方法,步驟包括:
[0010]步驟I,初期雨水水質特性分析,包括:
[0011]I)城市屋面徑流水質分析:
[0012]選取浙青屋面、混凝土屋面和瓦屋面三種屋面,對屋面雨水徑流水質進行監(jiān)測,統(tǒng)計至少22場有效降雨事件,通過公式(I)得出屋面雨水徑流污染事件的污染物平均濃度,
[0013]
【權利要求】
1.一種城市初期雨水截留量標準的制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包括: 步驟I,初期雨水水質特性分析,包括 1)城市屋面徑流水質分析: 選取浙青屋面、混凝土屋面和瓦屋面三種屋面,對屋面雨水徑流水質進行監(jiān)測,統(tǒng)計至少22場有效降雨事件,通過公式(I)得出屋面雨水徑流污染事件的污染物平均濃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降雨特征分析方法包括:統(tǒng)計年總降雨場次、年總降雨量、≤ X_降雨場次、> X_降雨初期截留總雨量;根據年總降雨場次、≤ Xmm降雨場次統(tǒng)計溢流污染場次削減效率,根據年總降雨量、> Xmm降雨初期截留總雨量統(tǒng)計雨量污染削減效率,然后制作溢流放江頻次削減-雨水截留量效率、以及溢流污水量削減-雨水截留量效率曲線,X為5~30的數字。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X=IO~18。
【文檔編號】G06Q50/26GK103577640SQ201310536396
【公開日】2014年2月12日 申請日期:2013年11月1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1月1日
【發(fā)明者】時珍寶, 張建頻, 譚瓊, 馬麗 申請人:上海市水務規(guī)劃設計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