扳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管子扳手,所述管子扳手包括頭部和第一卡爪,所述頭部具有開孔,所述第一卡爪包括限定接觸部位的多個齒;所述扳手進一步包括第二卡爪,所述第二卡爪穿過所述頭部的所述開孔并包括螺紋部和限定接觸部位的多個齒;拇指滾輪使得所述第二卡爪的所述接觸部位朝向和遠離所述第一卡爪的所述接觸部位移動;輔助驅動器與所述第一卡爪和所述第二卡爪的所述接觸部位隔開,且所述輔助驅動器包括位于所述第一卡爪的第一輔助驅動部分和位于所述第二卡爪的第二輔助驅動部分,這樣所述拇指滾輪的轉動使得所述第二輔助驅動部分朝向和遠離所述第一輔助驅動部分移動。
【專利說明】扳手
[0001]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
[0002]本申請要求2013年3月26日提交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61/805,422的優(yōu)先權,該臨時專利申請的全部內容在此以引用的方式并入。
技術領域
[0003]本發(fā)明涉及扳手,尤其涉及管子扳手。
【背景技術】
[0004]管子扳手通常用于對管子、閥、配件及其它管道部件進行旋轉、緊固或其它操作。一些類型的管子扳手包括固定卡爪和鉤狀卡爪,鉤狀卡爪相對于固定卡爪可移動以調節(jié)卡爪之間的距離。因為管子扳手常用于對圓形的工件施加扭矩,卡爪通常包括齒以提高夾緊力。
【發(fā)明內容】
[0005]在一個實施例中,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管子扳手,該管子扳手包括具有開孔的頭部和固定于所述頭部的第一卡爪,所述第一卡爪包括限定接觸部位的多個齒。所述扳手進一步包括延伸穿過所述頭部的所述開孔的第二卡爪,所述第二卡爪包括螺紋部和限定接觸部位的多個齒,包括有螺紋的拇指滾輪與所述第二卡爪的所述螺紋部嚙合,這樣所述拇指滾輪相對于所述頭部的旋轉使得所述第二卡爪的接觸部位朝向和遠離所述第一卡爪的接觸部位移動。輔助驅動器與所述第一卡爪和第二卡爪的所述接觸部位隔開,所述輔助驅動器包括位于所述第一卡爪的第一輔助驅動部分和位于所述第二卡爪的第二輔助驅動部分,這樣拇指滾輪的旋轉使得第二輔助驅動部分朝向和遠離第一輔助驅動部分移動。
[0006]在另一實施例中,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管子扳手,該管子扳手包括具有開孔的頭部和固定于所述頭部的第一卡爪,所述第一卡爪包括限定接觸部位的多個齒。所述扳手進一步包括延伸穿過所述頭部的所述開孔的第二卡爪,所述第二卡爪包括螺紋部和限定接觸部位的多個齒,包括有螺紋的拇指滾輪與所述第二卡爪的所述螺紋部嚙合,這樣所述拇指滾輪相對于所述頭部的旋轉使得所述第二卡爪的接觸部位朝向和遠離所述第一卡爪的接觸部位移動。所述扳手進一步包括孔和手柄,所述手柄至少部分容納在所述孔中并可拆卸地連接于所述頭部。
[0007]在另一實施例中,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管子扳手,該管子扳手包括具有開孔的頭部和固定于所述頭部的第一卡爪,所述第一卡爪包括限定接觸部位的多個齒。所述扳手進一步包括延伸穿過所述頭部的所述開孔的第二卡爪,所述第二卡爪包括螺紋部和限定接觸部位的多個齒,包括有螺紋的拇指滾輪與所述第二卡爪的所述螺紋部嚙合,這樣所述拇指滾輪相對于所述頭部的旋轉使得所述第二卡爪的接觸部位朝向和遠離所述第一卡爪的接觸部位移動。所述扳手進一步包括具有近端部分和遠端部分的手柄,所述遠端部分靠近所述頭部,所述近端部分與所述遠端部分相對,所述近端部分包括配置為容納延伸長柄的孔。
[0008]本發(fā)明的其他特征和方面通過考慮下面的詳細說明以及附圖將會變得明白易懂。
【附圖說明】
[0009]圖1為根據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的扳手的立體圖;
[0010]圖2為圖1中的扳手的分解圖;
[ΟΟ??]圖3Α為圖1中的扳手的部分剖面圖;
[0012]圖3Β為圖1中的扳手的浮動機構的詳細視圖;
[0013]圖4為圖1中的扳手的拇指滾輪的剖面圖;
[0014]圖5為根據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的扳手的立體圖;
[°015]圖6為圖5中的扳手的分解圖;
[0016]圖7Α為圖5中的扳手的剖面圖;
[0017]圖7Β為圖5中的扳手的浮動機構的詳細視圖;
[0018]圖8為根據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的扳手的立體圖;
[0019]圖9為圖8中的扳手的剖面圖;
[0020]圖10為根據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的扳手的部分分解圖;
[0021]圖11為圖10中的扳手的剖面圖;
[0022]圖12為用于與圖10中的扳手一起使用的手柄的立體圖;
[0023]圖13為用于與圖10中的扳手一起使用的另一手柄的立體圖;
[0024]圖14Α為用于與圖1中的扳手一起使用的卡爪的平面圖;
[0025]圖14Β為圖14Α中的卡爪的立體圖;
[0026]圖15Α為用于與圖1中的扳手一起使用的另一^^爪的平面圖;
[0027]圖15Β為圖15Α中的卡爪的立體圖;
[0028]圖16Α為用于與圖1中的扳手一起使用的另一^爪的平面圖;
[0029]圖16B為圖16A中的卡爪的立體圖;
[0030]圖17A為用于與圖1中的扳手一起使用的另一^^爪的平面圖;
[0031]圖17B為圖17A中的卡爪的立體圖。
[0032]圖18為現有技術中的管子和清潔蓋的部分剖面圖。
[0033]在詳細說明本發(fā)明的任何實施方式前,應當理解的是,本發(fā)明不限于以下說明書中提到的結構細節(jié)和組件的布置或者以下附圖所顯示的結構。本發(fā)明能夠有其他實施例并能夠以各種方式實踐或實施。而且,應當理解的是,此處所使用的用詞和術語是為說明目的,其并不應當被看作是限定。
【具體實施方式】
[0034]圖1顯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的扳手10,扳手10包括手柄12和頭部14,手柄12是細長的并具有近端部分16和遠端部分18,遠端部分18鄰近頭部14。在圖示的實施例中,手柄12具有大約14英寸的長度,在其它實施例中,手柄12可具有大約18英寸的長度以提供附加的到達范圍,方便在高處使用扳手10。手柄12包括大致為平的位于近端部分16的表面20,以作為捶打表面使用或者用于在平的表面支撐扳手10。手柄12也包括在近端部分16延伸穿過手柄12的開孔22,開孔22為懸掛扳手10(例如為存儲目的)提供定位,頭部14包括倒角區(qū)域24和26,該倒角區(qū)域24和26為扳手10的使用者提供阻塞夾持區(qū)域。
[0035]參閱圖1和圖2,扳手10包括第一或固定卡爪28和第二或鉤狀卡爪30。在所示的實施例中,固定卡爪28可拆卸地連接在頭部14上,使得固定卡爪28在破舊時可更換。在其它的實施例中,固定卡爪28可永久地固定在頭部14上。固定卡爪28和鉤狀卡爪30各自包括多個齒32,34,齒32和34分別限定接觸部位36和38。鉤狀卡爪30大體沿箭頭40和42的方向相對于固定卡爪28可移動,以增加或減少固定卡爪28和鉤狀卡爪30之間的距離44(如接觸部位36和38之間的垂直距離),以適應不同尺寸的工件(如管子、配件等)。固定卡爪28和/或鉤狀卡爪30可包括各種形狀,以適合于提供不同的如所希望的夾持或磨損特性。固定卡爪28還包括大致平的作為捶打表面使用的表面45。
[0036]扳手10進一步包括輔助驅動器50,圖示的輔助驅動器50的形狀具體設置為方形驅動器,以適合于旋轉管子53的清潔蓋51(圖18)。輔助驅動器50包括第一輔助驅動部分46和第二輔助驅動部分48,在圖示的實施例中,第一輔助驅動部分46大致為V形的凹口,第二輔助驅動部分48也是大致為V形的凹口,凹口46與接觸部分36隔開并與位于鉤狀卡爪30上的凹口48配合以形成輔助驅動器50。在操作中,凹口46和48容納蓋51的方形凸部55(圖18)的相對角,然后扳手10用于相對于管子53旋轉蓋51,以安裝或拆卸蓋51。在其它實施例中,輔助驅動器50可具有其它形狀。
[0037]頭部14進一步包括執(zhí)行器52,執(zhí)行器52可操作為改變固定卡爪28和鉤狀卡爪30之間的距離44。在圖示的實施例中,鉤狀卡爪30包括具有多個凹槽56的螺紋部54,執(zhí)行器52為與鉤狀卡爪30的螺紋部54嚙合的拇指滾輪52,該拇指滾輪52包括內部螺紋58,內部螺紋58與凹槽56嚙合使得鉤狀卡爪30在箭頭40或42的方向相對于固定卡爪28移動,響應拇指滾輪52的轉動。在圖示的實施例中,鉤狀卡爪30包括凸起的標記60以指示固定卡爪28和鉤狀卡爪30之間的相對距離44。拇指滾輪52位于形成在頭部14和凸緣64之間的凹部62中,凸緣64從手柄12的遠端部分18凸出以阻止拇指滾輪52在箭頭40和42的方向隨鉤狀卡爪30移動。
[0038]參閱圖4,拇指滾輪52配置為雙線拇指滾輪52(也指雙頭或雙螺紋拇指滾輪)。拇指滾輪52的螺紋58限定節(jié)圓距離66(以下稱“節(jié)距(pitch)”)和引導距離68(以下稱“導程(lead)”),節(jié)距66是相鄰的螺紋58的牙頂之間的軸向距離,導程68是拇指滾輪52每旋轉一周鉤狀卡爪30前進的直線距離(在箭頭40或42的方向),常見的螺紋拇指滾輪(未顯示)包括螺紋形地覆蓋在拇指滾輪內的單螺紋,常見的拇指滾輪的節(jié)距66和導程68是相等的,因此常見的拇指滾輪每旋轉一周驅動鉤狀卡爪30移動的距離與節(jié)距66是相等的。與此相比,圖示的拇指滾輪52包括兩個分離的螺紋58a和58b,偏移180度并螺紋形地覆蓋在拇指滾輪52內。這樣,拇指滾輪每旋轉一周鉤狀卡爪30移動的距離是節(jié)距66的兩倍(S卩,導程68是節(jié)距66的兩倍),由此需要較少的拇指滾輪52的旋轉來調節(jié)卡爪28和30之間的距離44。
[0039]參閱圖3A和圖3B,鉤狀卡爪30的螺紋部54容納在穿過固定卡爪28和頭部14的開孔70中,開孔70包括朝向彼此輕微收斂的前壁72和后壁74,前壁72和后壁74在固定卡爪28的遠端76相距最遠。扳手10包括浮動機構78,該浮動機構78使得鉤狀卡爪30的螺紋部54位于開孔70的中心以限定鉤狀卡爪30的浮動位置,在開孔70中,鉤狀卡爪30在固定卡爪28的遠端76與前壁72和后壁74之間略有間隔。
[0040]在圖示的實施例中,浮動機構78包括彈性突出物82、螺旋彈簧84和通過網(web)90連接的一對縱向延伸的引導壁86和88(圖2),引導壁86和88與鉤狀卡爪30的螺紋部54滑動接合以在開孔70中引導鉤狀卡爪30(圖3A)。彈性突出物82從引導壁86延伸進入位于前壁72的凹槽92中,螺旋彈簧84設置在位于后壁74的凹槽94中(圖3B),彈性突出物82和螺旋彈簧84可變形以允許鉤狀卡爪30的遠端96大體沿圖3A的箭頭98和99的方向移動,移動到一定程度通過鉤狀卡爪30與壁72和74之間的接合限制。
[0041]操作中,使用者可使用扳手10轉動工件,如管子或配件(未顯示),為對于工件定位扳手10,使用者旋轉拇指滾輪52以調整卡爪28和30之間的距離44。當使用者旋轉拇指滾輪52,拇指滾輪52的螺紋58和鉤狀卡爪30的螺紋部54嚙合使得鉤狀卡爪30在箭頭40或箭頭42的方向移動,移動的方向依賴于拇指滾輪52的轉動方向??ㄗ?8和30之間的距離44稍大于工件的外部直徑的情況下,因為卡爪28和30沒有緊附于工件上,卡爪28和30很容易地放置于工件上,然后,使用者進一步旋轉拇指滾輪52以減少卡爪28和30之間的距離44直至卡爪28和30的接觸部36和38接觸工件。如上所論述的,輔助驅動器50可用于旋轉蓋51(圖18),使用者可按如上所描述的旋轉拇指滾輪52來調整凹口 46和48之間的距離,使得輔助驅動器50可用于不同尺寸的凸部55(圖18)。
[0042]參閱圖3A,浮動機構78保持鉤狀卡爪30在壁72和74之間的中心位置,但允許鉤狀卡爪30的遠端96在箭頭98或99的方向移動,鉤狀卡爪30可因此準確定位以與工件接合,當手柄12旋轉時(順時針,圖示的方向),鉤狀卡爪30在開孔70中沿箭頭98的方向傾斜以夾緊在工件上,當壓力釋放,手柄12逆時針旋轉時,鉤狀卡爪30通過浮動機構78沿箭頭99的方向返回至中心位置,允許卡爪28和30在工件上重新定位。
[0043]圖5-圖7B顯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的扳手110,扳手110與扳手10相似,因此,相似的部件采用相似的參考數字加上100表示,在此只詳細討論扳手10和110的區(qū)別。另夕卜,相對于在此描述的僅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所說明的部件或特征同樣適合于在此所描述的任何其它實施例。
[0044]參閱圖6-圖7B,浮動機構178包括取代扳手10的螺旋彈簧84的彈性突出物183,這樣,浮動機構178可通過合適的處理(例如沖壓)形成為單個的件,彈性突出物183從導引壁188延伸進入位于后壁174上的凹槽193(圖7B)。彈性突出物182和183可變形以允許鉤狀卡爪130的遠端196相對于固定卡爪28大體沿圖7A的箭頭198或199的方向移動。
[0045]圖8和圖9顯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再一實施例的扳手210。扳手210與扳手110相似,因此,相似的部件采用相似的參考數字加上100表示,在此只詳細討論扳手110和210的區(qū)別。另外,相對于在此描述的僅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所說明的部件或特征同樣適合于在此所描述的任何其它實施例。
[0046]手柄212包括穿過手柄212的近端部分216的孔213,孔213配置為容納延長件或延長手柄以延長手柄212為扳手210提供更大的到達范圍,方便扳手210在緊的、頂部空間使用。在圖示的實施例中,孔213配置為容納3/4”直徑的管子,并包括臺階215以更好地容納具有螺紋端部的管子。例如,圖10中的手柄312(下面會較詳細論述)包括螺紋端部319,該螺紋端部319可螺紋連接在手柄212的孔213中以延長手柄212的長度。當然,在其它實施例中,孔213可配置為容納任何類型或尺寸的延伸件。手柄212還包括位于近端部分216的凸部217,凸部217提供安全性,阻止手柄212滑動脫離使用者的抓握。
[0047]圖10-圖13顯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再一實施例的扳手310。扳手310與扳手210相似,因此,相似的部件采用相似的參考數字加上100表示,在此只詳細討論扳手210和310的區(qū)另IJ。另外,相對于在此描述的僅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所說明的部件或特征同樣適合于在此所描述的任何其它實施例。
[0048]參閱圖10,扳手310的手柄312包括螺紋部319,該螺紋部319與孔321螺紋接合以可拆卸地將手柄312連接于頭部314。頭部314包括橫向穿過孔321的開孔323以允許使用者視覺地確定手柄312是否完全旋進孔321中。在圖示的實施例中,手柄312具有大約14英寸的長度,在其它的實施例中,手柄312可具有大約18英寸的長度以提供附加的到達范圍,方便扳手310在高處使用。手柄312可設置為其它不同的長度以適應扳手310的各種應用,手柄312是中空的,減少了手柄312的重量并允許手柄312容納延長件以延長手柄312為扳手310提供更大的到達范圍(圖11)。在一些實施例中,手柄312可包括可拆卸的塞子(未顯示)以封閉手柄312的近端部分316(例如,在手柄312的空心中設置存儲物)。頭部314還包括大致平的適應于作為捶打表面使用的表面325。
[0049]圖12和13顯示了附加的手柄312a和312b,手柄312a和312b可拆卸地與頭部314連接以使得扳手310具有附加功能。手柄312a配置為消防栓手柄并包括端部327a,端部327a的形狀設置為方便操作標準的消防閥。手柄312b配置為閥輪手柄并包括端部327b,端部327b的形狀設置為方便旋轉常見的閥輪(未顯示)。也可提供其它類型的手柄(未顯示)。
[0050]圖14A-圖16B顯示了可用在上述的扳手10、110、210和310中的任何一個的各種固定卡爪28a、28b、28c和28d。參閱圖14A和圖14B,卡爪28a包括具有大致凸起的弧形輪廓的齒3 2a。參閱圖15A和15B,卡爪28b具有大致下凹的弧形輪廓的齒32b。參閱圖16A和16B,卡爪28c包括沿卡爪28c的縱向布置為弧形的齒32c。參閱圖17A和17B,卡爪28d包括彎曲的齒32d ο卡爪28a、28b、28c和28d可互換以提供所希望的不同的夾持和磨損特性。
[0051]雖然本發(fā)明是相對于某些優(yōu)選實施例進行的詳細說明,在所描述的本發(fā)明一個或多個獨立方面的范圍和精神內存在有修改和改變。
【主權項】
1.一種管子扳手,包括: 頭部,所述頭部具有開孔; 第一卡爪,所述第一卡爪固定于所述頭部,所述第一卡爪包括限定接觸部位的多個齒; 第二卡爪,所述第二卡爪穿過所述頭部的所述開孔,所述第二卡爪包括螺紋部和限定接觸部位的多個齒; 拇指滾輪,包括有螺紋的所述拇指滾輪與所述第二卡爪的所述螺紋部嚙合,這樣所述拇指滾輪相對于所述頭部的轉動使得所述第二卡爪的所述接觸部位朝向和遠離所述第一卡爪的所述接觸部位移動;以及 輔助驅動器,所述輔助驅動器與所述第一卡爪和所述第二卡爪的接觸部位隔開,所述輔助驅動器包括位于所述第一卡爪的第一輔助驅動部分和位于所述第二卡爪的第二輔助驅動部分,這樣所述拇指滾輪的轉動使得所述第二輔助驅動部分朝向和遠離所述第一輔助驅動部分移動。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管子扳手,其中所述第一輔助驅動部分包括位于所述第一卡爪的凹口,所述第二輔助驅動部分包括位于所述第二卡爪的凹口。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管子扳手,其中所述第一輔助驅動部分的所述凹口和所述第二輔助驅動部分的所述凹口共同限定方形驅動器。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管子扳手,其中當所述第一卡爪和所述第二卡爪在閉合位置時,所述第一輔助驅動部分直接靠近所述第二輔助驅動部分。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管子扳手,其中在打開位置,所述第一卡爪和所述第二卡爪限定開口端和封閉端,其中所述輔助驅動部分靠近所述封閉端。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管子扳手,進一步包括手柄,所述手柄包括近端部分和遠端部分,所述遠端部分靠近所述第一卡爪、所述第二卡爪和所述輔助驅動器。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管子扳手,其中所述第一輔助驅動部分靠近所述頭部的所述開孔。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管子扳手,其中所述第二卡爪包括標記以指示所述第一卡爪的所述接觸部位和所述第二卡爪的所述接觸部位之間的相對距離。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管子扳手,其中所述標記包括位于所述第二卡爪的一側的凸部,所述第二卡爪的一側大致垂直于所述第二卡爪的所述螺紋部。10.—種管子扳手,包括: 頭部,所述頭部具有開孔; 第一卡爪,所述第一卡爪固定于所述頭部,所述第一卡爪包括限定接觸部位的多個齒; 第二卡爪,所述第二卡爪穿過所述頭部的所述開孔,所述第二卡爪包括螺紋部和限定接觸部位的多個齒; 拇指滾輪,包括有螺紋的所述拇指滾輪與所述第二卡爪的所述螺紋部嚙合,這樣所述拇指滾輪相對于所述頭部的轉動使得所述第二卡爪的所述接觸部位朝向和遠離所述第一卡爪的所述接觸部位移動; 孔;以及 手柄,所述手柄至少部分容納在所述孔中并可拆卸地連接于所述頭部。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管子扳手,其中所述孔位于所述頭部。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管子扳手,其中所述孔包括螺紋,所述手柄包括螺紋部,所述螺紋部與所述孔的所述螺紋嚙合以可拆卸地將所述手柄連接于所述頭部。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管子扳手,其中所述頭部包括第二開孔,所述第二開孔橫向延伸進入所述孔且配置為允許使用者確定所述手柄是否連接到所述頭部。14.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管子扳手,其中所述手柄包括近端部分和遠端部分,所述遠端部分至少部分容納在所述孔中,且其中,所述近端部分包括配置為容納延長手柄的第二孔。15.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管子扳手,其中所述手柄為延長手柄,所述管子扳手進一步包括基本手柄,所述基本手柄包括近端部分和遠端部分,所述基本手柄的所述近端部分包括容納所述延長手柄的所述孔。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管子扳手,其中所述基本手柄與所述頭部整體形成為單一部件。17.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管子扳手,進一步包括與所述第一卡爪和所述第二卡爪的所述接觸部位隔開的輔助驅動器,所述輔助驅動器包括位于所述第一卡爪的第一輔助驅動部分和位于所述第二卡爪的第二輔助驅動部分,這樣所述拇指滾輪的轉動使得所述第二輔助驅動部分朝向和遠離所述第一輔助驅動部分移動。18.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管子扳手,其中所述手柄包括3/4英寸直徑的管子。19.一種管子扳手,包括: 頭部,所述頭部包括第一開孔; 第一卡爪,所述第一卡爪固定于所述頭部,所述第一卡爪包括限定接觸部位的多個齒; 第二卡爪,所述第二卡爪穿過所述頭部的所述開孔,所述第二卡爪包括螺紋部和限定接觸部位的多個齒; 拇指滾輪,包括有螺紋的所述拇指滾輪與所述第二卡爪的所述螺紋部嚙合,這樣所述拇指滾輪相對于所述頭部的轉動使得所述第二卡爪的所述接觸部位朝向和遠離所述第一卡爪的所述接觸部位移動; 手柄,所述手柄包括近端部分和遠端部分,所述遠端部分靠近所述頭部,所述近端部分與所述遠端部分相對,所述近端部分包括配置為容納延長手柄的孔。2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管子扳手,其中所述孔包括螺紋。21.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管子扳手,其中所述手柄與所述頭部整體形成為單一部件。22.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管子扳手,其中所述延長手柄包括3/4英寸直徑的管子,該管子具有容納在所述孔內的螺紋,以將所述延長手柄連接至所述手柄。
【文檔編號】B25B13/12GK205465884SQ201490000757
【公開日】2016年8月17日
【申請日】2014年3月26日
【發(fā)明人】K·哈爾韋, T·詹達, E·麥基, S·W·海馬
【申請人】米沃奇電動工具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