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方便插鑰匙的貼片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日常生活技術(shù)領域,尤其涉及到一種方便插鑰匙的貼片。
【背景技術(shù)】
[0002]毋庸置言,對于具有門鎖以及配對鑰匙的門,人開門的時候,必須用鑰匙插入鎖孔內(nèi),然后打開鎖。為了美觀,幾乎所有的門鎖裝在門上時,鎖頭都是與門所在的面平行,沒有凸出的。在光線不足的情況下,人們往往無法通過肉眼找到鎖頭、鎖孔的位置,只能通過手在門上摸索鎖孔。由于鎖孔嵌入門內(nèi),摸索找鎖孔往往困難、費時。尤其對于盲人,只能通過摸索鎖孔的方式找到鎖孔。并且在摸索到鎖孔開鎖時,必須雙手配合,用一只手的手指按住(定位住)鎖孔,另一只手拿鑰匙插入開鎖。因此開鎖不方便。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3]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shù)問題是提供一種方便插鑰匙的貼片,以克服上述不足和缺陷。
[0004]為解決上述技術(shù)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方便插鑰匙的貼片,是具有一定厚度的小塊,所述小塊的中間開貼片孔,所述貼片孔對準鎖頭,且貼片孔大于鎖孔,小塊背面設有粘貼層,小塊通過所述粘貼層貼在門鎖鎖頭的位置。
[0005]進一步優(yōu)化的,所述小塊的上部有開放的缺口,所述開放缺口連通所述貼片孔。
[0006]優(yōu)選的,所述開放缺口的形狀為倒八字形。
[0007]進一步優(yōu)化的,所述小塊正面上設有反光層或反光物。
[0008]優(yōu)選的,所述小塊表面為圓形或心形。
[0009]本實用新型能夠幫助盲人或視力正常人在無光照快速確定鎖頭、鎖孔的位置,快速開門。省卻了盲人或視力正常人在無光照情況下未開門鎖而反復摸索門鎖的煩惱。本實用新型設計簡單、成本低,使用方便,值得推廣應用。
【附圖說明】
[0010]下面結(jié)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shù)方案作進一步具體說明。
[0011]圖1為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方式】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2]如圖1所示,方便插鑰匙的貼片是具有一定厚度的小塊,本【具體實施方式】是近乎圓形、或者心形的小塊1。當然小塊1為其它形狀如矩形或其它都任意性形狀都是可以的。小塊背面設有粘貼層,小塊用粘貼層貼在門鎖鎖頭的位置,小塊1的中間開貼片孔7,貼片孔7對準鎖孔2,且貼片孔大于鎖孔。小塊的上部有倒八字形5的開放的缺口 4,開放缺口4連通所述貼片孔7。小塊正面1上設有反光層或反光物6。
[0013]小塊1貼在門鎖鎖頭的位置凸出門平面,便于夜間無光環(huán)境下快速摸索到鎖頭所在位置;倒八字形的開放的缺口連通貼片孔,使用者找到小塊1后,將鑰匙順著缺口向下滑動,如圖1中箭頭3所示,鑰匙就能自動到達鎖孔2,然后插入鎖孔內(nèi)。小塊正面上設有反光層或反光物6,便于在微弱光線下,有助于肉眼初步判斷鎖頭位置。
[0014]因此,本實用新型能夠幫助盲人或視力正常人在無光照快速確定鎖頭、鎖孔的位置,快速開門。省卻了盲人或視力正常人在無光照情況下未開門鎖而反復摸索門鎖的煩惱。
[0015]最后所應說明的是,以上【具體實施方式】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shù)方案而非限制,盡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shù)人員應當理解,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shù)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shù)方案的精神和范圍,其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權(quán)利要求范圍當中。
【主權(quán)項】
1.一種方便插鑰匙的貼片,其特征在于,是具有一定厚度的小塊,所述小塊的中間開貼片孔,所述貼片孔對準鎖頭,且貼片孔大于鎖孔,小塊背面設有粘貼層,小塊通過所述粘貼層貼在門鎖鎖頭的位置,所述小塊的上部有開放的缺口,所述開放缺口連通所述貼片孔,所述小塊正面上設有反光層或反光物。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方便插鑰匙的貼片,其特征在于,所述開放缺口的形狀為倒八字形。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方便插鑰匙的貼片,其特征在于,所述小塊表面為圓形或心形。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日常生活技術(shù)領域,尤其涉及到一種方便插鑰匙的貼片。貼片是具有一定厚度的小塊,所述小塊的中間開貼片孔,所述貼片孔對準鎖頭,且貼片孔大于鎖孔,小塊背面設有粘貼層,小塊通過所述粘貼層貼在門鎖鎖頭的位置。小塊的上部有開放的缺口,所述開放缺口連通所述貼片孔。本實用新型能夠幫助盲人或視力正常人在無光照快速確定鎖頭、鎖孔的位置,快速開門。省卻了盲人或視力正常人在無光照情況下未開門鎖而反復摸索門鎖的煩惱。本實用新型設計簡單、成本低,使用方便,值得推廣應用。
【IPC分類】E05B17/00
【公開號】CN205063557
【申請?zhí)枴緾N201520074708
【發(fā)明人】皮茵嘉
【申請人】皮茵嘉
【公開日】2016年3月2日
【申請日】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