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工具機及用于該手持式工具機的底板調節(jié)機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方面在于提供一種手持式工具機,包括一個殼體、一個容納在殼體內的馬達、一個在待加工工件上作業(yè)的執(zhí)行件、一個將馬達輸出的動力傳遞給執(zhí)行件的傳動機構、一個安裝在殼體上的底板和一個用于調節(jié)底板相對于殼體的角度的調節(jié)機構,其中,調節(jié)機構包括一個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繞著第一縱向軸線旋轉的操作件和至少一個用于將底板固定在殼體上的緊固件,至少一個緊固件定義第二縱向軸線,第一縱向軸線和第二縱向軸線不共線,在第一位置,所述底板被夾緊在所述殼體上,在第二位置,所述底板相對于所述殼體的角度能夠被調節(jié)。通過操作件與緊固件的非同軸設置,使得當旋轉操作件時產生的摩擦力矩不會傳遞到緊固件上,從而不會導致緊固件的旋轉,從而確保調節(jié)機構的可靠性。并且,無需額外的輔助工具就可以實現對底板的固定或釋放。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方面在于提供一種用于該手持式工具機的底板調節(jié)機構。
【專利說明】手持式工具機及用于該手持式工具機的底板調節(jié)機構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工具機,尤其涉及一種手持式工具機。本實用新型還涉及一種用于工具機的底板調節(jié)機構,尤其涉及一種用于手持式工具機的底板調節(jié)機構。
【背景技術】
[0002]常規(guī)的手持式工具機通常包括一個平面狀底板,在進行切割操作期間,在該底部上支撐所述工具機,該底部與待加工工件表面貼合以提供相對于待加工工件的表面的恒定切割角。許多常規(guī)的現有技術中的手持式工具機均設有一個可調節(jié)的底板,以允許使用者選擇底部相對于工具機殼體的角度,從而向使用者提供相對于待加工工件表面的選定切割角。切割平面相對于待加工工件的這種角度調節(jié)通常被稱為斜角并被測量作為與工件正交方向的偏移量。
[0003]一些具有可調節(jié)底板的常規(guī)的現有技術的手持式工具機包括各如螺釘或者螺栓這樣的螺紋緊固件,其必須被放松以便可以調節(jié)和緊固所述底板以在選定的角度上將所述底板固定在工具機殼體上。但是,緊固件的使用需要使用對使用者來說不方便的額外的輔助工具。并且采用螺紋緊固件夾緊或者釋放底板,容易帶來夾緊的扭矩不易控制的麻煩,扭矩過大會造成螺釘或者螺栓的過早失效,扭矩過小則會導致底板尚未被夾緊的可能。
[0004]有些現有技術中的底板角度調節(jié),為了方便用戶使用,通過在螺母或者螺釘上引出一個加長桿,從而不需要額外的輔助工具就可以進行底板調節(jié),但是由于結構的限制,該加長桿只能在有限的范圍內進行旋轉,這樣產生的弊端是不能產生足夠的夾緊力固定底板或不能產生足夠的間隙以有利于底板調節(jié)。同時,還會帶來另外一種缺陷,當加長桿被旋轉時,其中的螺釘或者螺栓有可能會跟著加長桿旋轉,從而使得當加長桿的旋轉過程中無法實現底板的固定或釋放,尤其是在經過多次調節(jié)之后,螺紋很容易會出現松動。因此,這些現有技術中底板角度調節(jié)對于使用者來說要么是不方便的,要么是不夠可靠的。
【發(fā)明內容】
[0005]為了解決上述現有技術的缺陷,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底板角度調節(jié)方便、可靠的手持式工具機。
[0006]為了解決上述現有技術的缺陷,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手持式工具機的底板調節(jié)機構,該底板調節(jié)結構可以方便、可靠地對手持式工具機的底板角度進行調節(jié)。
[0007]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方面在于提供一種手持式工具機,包括一個殼體、一個容納在殼體內的馬達、一個在待加工工件上作業(yè)的執(zhí)行件、一個將馬達輸出的動力傳遞給執(zhí)行件的傳動機構、一個安裝在殼體上的底板和一個用于調節(jié)底板相對于殼體的角度的調節(jié)機構,其中,調節(jié)機構包括一個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繞著第一縱向軸線旋轉的操作件和至少一個用于將底板固定在殼體上的緊固件,至少一個緊固件定義第二縱向軸線,第一縱向軸線和第二縱向軸線不共線,在第一位置,所述底板被夾緊在所述殼體上,在第二位置,所述底板相對于所述殼體的角度能夠被調節(jié)。通過操作件與緊固件的非同軸設置,使得當旋轉操作件時產生的摩擦力矩不會傳遞到緊固件上,從而不會導致緊固件的旋轉,從而確保調節(jié)機構的可靠性。并且,無需額外的輔助工具就可以實現對底板的固定或釋放。
[0008]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方面在于提供一種用于手持式工具機的底板調節(jié)機構,手持式工具機包括一個殼體、一個容納在殼體內的馬達、一個在待加工工件上作業(yè)的執(zhí)行件、一個將馬達輸出的動力傳遞給執(zhí)行件的傳動機構和一個用于調節(jié)底板相對于殼體的角度的調節(jié)機構,底板安裝在殼體上,其中,調節(jié)機構包括一個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繞著第一縱向軸線旋轉的操作件和至少一個用于將底板固定在殼體上的緊固件,至少一個緊固件定義第二縱向軸線,第一縱向軸線和第二縱向軸線不共線,在第一位置,底板被夾緊在殼體上,在第二位置,底板相對于殼體的角度能夠被調節(jié)。通過操作件與緊固件的非同軸設置,使得當旋轉操作件時產生的摩擦力矩不會傳遞到緊固件上,從而不會導致緊固件的旋轉,從而確保調節(jié)機構的可靠性。并且,無需額外的輔助工具就可以實現對底板的固定或釋放。
[0009]通過以下結合附圖進行的對實現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的詳細說明,易于理解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情況和其它情況、特點和優(yōu)點。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0]圖1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中的手持式工具機的底板位于夾緊位置的立體示意圖;
[0011]圖2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中的手持式工具機的底板位于釋放位置的立體示意圖;
[0012]圖3為圖1中的手持式工具機的平面剖視圖;
[0013]圖4為圖3中的手持式工具機的調節(jié)機構的局部放大圖;
[0014]圖5為圖1中的手持式工具機的用于調節(jié)底板相對于殼體的角度的調節(jié)機構的軸測圖;
[0015]圖6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中的手持式工具機的底板位于夾緊位置的仰視圖;
[0016]圖7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中的手持式工具機的底板相對于殼體可被調節(jié)成多個角度的示意圖;
[0017]圖8為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中的手持式工具機的底板位于夾緊位置的立體示意圖;
[0018]圖9為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中的手持式工具機的底板位于釋放位置的立體示意圖;
[0019]圖10為圖8中的手持式工具機的平面剖視圖;
[0020]圖11為圖10中的手持式工具機的調節(jié)機構的局部放大圖;
[0021]圖12為圖8中的手持式工具機的用于調節(jié)底板相對于殼體的角度的調節(jié)機構的軸測圖;
[0022]圖13為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中的手持式工具機的底板位于夾緊位置的仰視圖;
[0023]圖14為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中的手持式工具機的底板相對于殼體可被調節(jié)成多個角度的示意圖?!揪唧w實施方式】
[0024]手持式工具機,通常包括一個用于使用者握持的把手、殼體、容納在該殼體內的馬達、對待加工工件進行作業(yè)的執(zhí)行件和將馬達輸出的動力傳遞給所述執(zhí)行件的傳動機構。在一些手持式工具機中還可以進一步包括一個安裝在該殼體上的底板及一個用于調節(jié)底板相對于殼體的角度的調節(jié)機構。這里描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可以是一種往復鋸、電圓鋸或電木銑等帶有可調節(jié)底板的手持式工具機,但并不僅僅局限于列舉出的手持式工具機。
[0025]具體地說,請參見圖1-3,其中揭示了一種手持式工具機10,作為優(yōu)選地第一實施例,該手持式工具機為一種往復鋸,其包括殼體20、容納在殼體20內的馬達30、對待加工工件進行往復切割的鋸條40、將馬達的旋轉運動轉換成鋸條的往復運動的傳動機構50、安裝在殼體20上并相對于殼體20可旋轉角度的底板60以及用于調節(jié)底板相對于殼體的角度的調節(jié)機構70。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對于往復鋸來說,這里的執(zhí)行件則為鋸條,其傳動機構是用來將馬達的旋轉運動轉換成鋸條的往復運動。如果手持式工具機為一種電圓鋸,則執(zhí)行件則為鋸片,鋸片能夠旋轉地對待加工工件進行切割,其傳動機構是用來將馬達的旋轉運動轉換成鋸片的旋轉運動。如果手持式工具機為一種電木銑,則執(zhí)行件則為銑刀,銑刀能夠夠旋轉地對待加工工件進行銑削,其傳動機構是用來將馬達的旋轉運動轉換成銑刀的旋轉運動?;蛘邔τ诒绢I域技術人員而言,該手持式工具機可以為任意一種帶有可調節(jié)底板的手持式工具機。
[0026]傳動機構50包括與電機軸相連的小齒輪51、與小齒輪51嚙合并傳遞旋轉運動的大齒輪52、設置在大齒輪52的端面上的偏心件53、與偏心件53相連并使得偏心件53在其內滑動的滑動槽54及與滑動槽54固定相連的往復桿55。其中,經由小齒輪51傳遞到大齒輪52的旋轉運動通過設置在大齒輪52上的偏心件53和滑動槽54被轉換成往復桿55的往復運動,往復桿55的端部與鋸條40固定相連,從而帶動鋸條40進行往復運動。底板60通常包括平面部61和拱狀部62,平面部61用于與待加工工件的表面接觸以提供相對于待加工工件的表面的恒定切割角,拱狀部62通常用于安裝的便利,將固定底板的緊固件設置拱狀部62內,使得緊固件不突出于平面部61以確保不會與待加工工件的表面干涉。
[0027]如圖4和5所示,揭示了第一實施例中的用于調節(jié)底板60相對于殼體20的角度的底板調節(jié)機構70,該調節(jié)機構70包括操作件71、緊固件72、支撐件73、第一凸輪面74和第二凸輪面75。其中操作件71包括用于使用者操作的操作部711和連接部712,操作部711優(yōu)選地設置為操作扳手。緊固件72可以設置為至少一個,作為優(yōu)選地,本實施例中采用兩個緊固件,它們均以螺紋緊固件的形式呈現。緊固件72進一步包括第一螺栓721、第一螺帽722、第二螺栓723和第二螺帽724。其中的第一螺栓721完全穿過底板60上的第一通孔63并部分穿過殼體20,在第一螺栓721的一端處與設置在殼體20上的第一螺帽722螺紋緊固連接。其中的第二螺栓723完全穿過底板60上的第二通孔64并部分穿過殼體20,在第二螺栓723的一端處與設置在殼體20上的第二螺帽724螺紋緊固連接。操作件71設置安裝在殼體20內的支撐件73上,支撐件73設置在第一螺栓721和第二螺栓723之間,操作件71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繞著第一縱向軸線V旋轉,至少一個緊固件72定義第二縱向軸線W,支撐件73定義第三縱向軸線X,其中第一縱向軸線V與第二縱向軸線W不共線,作為優(yōu)選地,第一縱向軸線V與第二縱向軸線W相互平行,而第一縱向軸線V和第三縱向軸線X重合設置,在第一位置,底板60被夾緊在殼體20上,在第二位置,底板60相對于殼體20的角度能夠被調節(jié)。第一凸輪面74設置在操作件71的連接部712上,第二凸輪面75設置在一個壓板76上,該壓板76以薄板的形式提供,壓板76上分別設置有三個通孔,兩個通孔分別用于第一螺栓721和第二螺栓723的穿過,還有一個通孔用于支撐件73的穿過,在第一位置,第一凸輪面74與第二凸輪面75嚙合,使得底板60被夾緊在殼體20上,在第二位置,第一凸輪面74與第二凸輪面75脫離嚙合,使得底板60與殼體20之間存在著足夠大的間隙使得底板60能夠相對于殼體20的角度被調節(jié)。當然,第二凸輪面75也可以由設置在支撐件73上的彈性件(未示出)朝向第一凸輪74與第二凸輪面75相互嚙合的方向偏壓。為了便于操作件71的操作,防止第一螺栓722對操作件71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的旋轉干涉,該操作件71被這樣的設置,操作件71的操作部711定義第四縱向軸線Y,操作件71的連接部712定義第五縱向軸線Z,其中第四縱向軸線Y與第五縱向軸線Z成角度設置,優(yōu)選地,第四縱向軸線Y與第五縱向軸線Z成鈍角地設置,這樣則能夠避免第一螺栓722與連接部712干涉而影響操作件71不能移動到第一位置。
[0028]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操作件71的操作部711也可以設置成其它形式,如按鈕、旋鈕、折疊桿等,操作件71的操作部711采用按鈕的形式時,按鈕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的移動,使得第一凸輪面與第二凸輪面在嚙合與脫離嚙合之間移動,從而實現底板60的夾緊和釋放;操作件71的操作部711采用旋鈕的形式時,旋鈕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的移動,使得第一凸輪面與第二凸輪面在嚙合與脫離嚙合之間移動,從而實現底板60的夾緊和釋放;操作件71的操作部711采用折疊桿的形式時,折疊桿打開之后,力臂更長,使用者可以更加省力的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的移動折疊桿,使得第一凸輪面與第二凸輪面在嚙合與脫離嚙合之間移動,從而實現底板60的夾緊和釋放。
[0029]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所謂的“緊固件”可以為能夠實現將底板固定在殼體上的任何結構形式,這里的“緊固件”可以設置為螺栓螺帽的螺紋緊固件的組合,也可以設置為夾緊軸和固定板的非螺紋緊固件的組合,其中設置為非螺紋緊固件的組合時,夾緊軸上可以不設置螺紋,而是該夾緊軸完全穿過底板的通孔并部分穿過殼體,在夾緊軸的一端與固定板連接,從而使得底板被固定在殼體上。當然,可以設置成多個緊固件,例如3個或4個緊固件,均能夠實現將底板固定在殼體上,多個緊固件中也可以設置成至少一個緊固件采用螺栓螺帽的螺紋緊固件的組合。
[0030]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所謂的“支撐件”可以為能夠實現支撐操作件的任何結構形式,這里的“支撐件”可以設置為銷的形式,操作件71的連接部712套設在支撐件73上,使得操作件71繞著支撐件73旋轉,“支撐件”也可以這樣的設置,在操作件71的連接部712形成有環(huán)狀的凸臺或者凹槽,則在殼體上形成有相適應形狀的凹槽或凸臺,連接部712的環(huán)狀凸臺與殼體上的環(huán)狀凹槽嚙合,使得操作件由殼體的環(huán)狀凹槽支撐,或者連接部712的環(huán)狀凹槽與殼體上的環(huán)狀凸臺嚙合,使得操作件由殼體的環(huán)狀凸臺支撐,這樣的殼體上的環(huán)狀凹槽或環(huán)狀凸臺則構成了支撐操作件的支撐件。
[0031]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第一縱向軸線V與第二縱向軸線W不共線可以是使得第一縱向軸線V與第二縱向軸線W不重合的任何形式,優(yōu)選實施例中的第一縱向軸線V與第二縱向軸線W相互平行,而在其它實施例中,第一縱向軸線V與第二縱向軸線W也可以相交或異面,其主要目的在于:操作件71與緊固件72非同軸設置,從而使得因操作件71的旋轉產生的摩擦力矩不會進一步地傳遞到緊固件72上,從而可以有效的防止由緊固件72的旋轉導致的調節(jié)機構70的失效。
[0032]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所謂的“凸輪面”是指相對于某個構件的平面部分在其軸向方向上延伸出的平面或者曲面,如“凸輪面”也可以設置成兩個具有相反方向的斜面或者其它容易想到的形式。這里的第一凸輪面74可以直接設置在操作件71的連接部712上,也可以通過其它中間件的形式,使得操作件71的運動可以驅動第一凸輪面74運動。這里的第一凸輪面74和第二凸輪面75只要兩者之間有相對運動,則能夠實現兩個凸輪面之間的嚙合或脫離嚙合。當然,這里的凸輪面嚙合或者脫離嚙合,并不一定是兩個凸輪面之間的直接嚙合或直接脫離嚙合,也可以在兩個凸輪面之間設置有中間件,使得兩個凸輪面之間實現間接的嚙合或間接的脫離嚙合。
[0033]下面將通過圖4-7詳細描述第一實施例中的底板60被釋放和被夾緊的過程。
[0034]如圖1所示,底板60位于夾緊位置,此時操作件71位于夾緊的第一位置,底板60的平面部61與待加工工件的表面接觸以提供相對于待加工工件的表面的恒定切割角,當需要進行底板角度調節(jié)時,如將底板的角度更換成圖7中的虛線位置時,將操作件71從如圖1所示的第一位置移動到如圖2所示的第二位置,此時,底板60位于釋放位置,其相對于殼體的角度則可調節(jié)到圖7中的虛線位置,當操作件71從第一位置移動到第二位置時,操作件71帶動第一凸輪面74旋轉,使得第一凸輪面74與第二凸輪面75脫離嚙合,使得底板60和殼體20之間產生足夠的間隙以移動底板60。在第一位置,兩個緊固件72將底板60固定在殼體20上,通過第一凸輪面74與第二凸輪面75的嚙合使得底板60和殼體20之間基本上沒有間隙,也就是說,底板60在第一凸輪面74和第二凸輪面75相互嚙合時被夾緊,如圖5和圖6所示,在底板60的拱狀部62的一側設置有夾緊板78,在拱狀部62的另一側設置有操作件71,底板60和殼體20被夾持在操作件75和夾緊板78之間。在操作件71從第一位置移動到第二位置或者從第二位置移動到第一位置的的過程中,一個連接件77與操作件71的連接部712結合并由至少一個緊固件72限制其旋轉運動,從而因操作件71的樞轉產生的摩擦力矩傳遞到該連接件77上。因為該連接件77的旋轉運動被禁止,從而上述的摩擦力矩則不會進一步地傳遞到緊固件72上,從而能夠有效的防止因緊固件被驅動的旋轉而有可能導致的調節(jié)機構70的失效。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該連接件77也可以設置成與壓板76 一體的。
[0035]如圖8-13所示,揭示了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中的帶有底板角度調節(jié)的手持式工具機100,作為優(yōu)選地,仍以一種往復鋸為例。
[0036]具體地說,請參見圖8-10,往復鋸包括殼體200、安裝在殼體200上并相對于殼體200可旋轉角度的底板300以及用于調節(jié)底板300相對于殼體200的角度的調節(jié)機構400,該往復鋸也可以包括如第一實施例所述的馬達、執(zhí)行件和傳動機構等,在此不再贅述。底板300通常包括平面部310和拱狀部320,平面部310用于與待加工工件的表面接觸以提供相對于待加工工件的表面的恒定切割角,拱狀部320通常用于安裝的便利,將固定底板300的緊固件設置拱狀部320內,使得緊固件不突出于平面部310以確保不會與待加工工件的表面干涉。底板300在圖8所示的位置時,底板300被夾緊在殼體200上,底板300在圖9所示的位置時,底板300被釋放并相對于殼體200的角度可調節(jié)。
[0037]如圖11和12所示,進一步揭示了第二實施例中的用于調節(jié)底板300相對于殼體200的角度的調節(jié)機構400,該調節(jié)機構400包括操作件410、緊固件420、第一凸輪面430、第二凸輪面440、夾緊板450、壓板460和用于調節(jié)殼體200和底板300之間的間隙的微調機構470。其中操作件410包括用于使用者操作的操作部411和連接部412,操作部411優(yōu)選地設置為操作扳手。緊固件420可以設置為至少一個,作為優(yōu)選地,本實施例中采用I個緊固件,它以非螺紋緊固件的形式呈現。緊固件420進一步包括夾緊軸421和固定件422。其中的夾緊軸421完全穿過底板300上的第一通孔330并部分穿過殼體200,在夾緊軸421的一端處與固定件422非螺紋緊固連接,作為優(yōu)選地,夾緊軸421與固定件422非螺紋緊固連接采用這樣的形式實現,夾緊軸421上設置有扁平部423,固定件422上設置有凸起424,當夾緊軸421被裝配到殼體200和底板300上之后將固定件422的凸起424插入到夾緊軸421的扁平部423,該固定件422容納在夾緊板450上并被夾緊板450限制旋轉運動,在夾緊板450還設置有用于緊固固定件422、并防止固定件422從夾緊板450上脫落的螺釘451。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在其它的實施例中,夾緊軸421與固定件422過盈配合或者在夾緊軸421上設置有卡圈來替代上述的固定件422。操作件410設置安裝在夾緊軸421上,操作件410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繞著第一縱向軸線X’旋轉,夾緊軸421定義第二縱向軸線Y’,其中第一縱向軸線X’與第二縱向軸線Y’重合設置,在第一位置,底板300被夾緊在殼體200上,在第二位置,底板300相對于殼體200的角度能夠被調節(jié)。第一凸輪面430設置在操作件410的連接部412上,第二凸輪面440設置在壓板460上,該壓板460以薄板的形式提供,壓板460上分別設置有一個通孔,該通孔用于夾緊軸421的穿過,在第一位置,第一凸輪面430與第二凸輪面440嚙合,使得底板300被夾緊在殼體200上,在第二位置,第一凸輪面430與第二凸輪面440脫離嚙合,使得底板300與殼體200之間存在著足夠大的間隙使得底板300能夠相對于殼體200的角度被調節(jié)。當底板300位于釋放的位置時,通常底板300和殼體200之間的間隙保持在一定范圍內,如果過大,則當夾緊時,有可能在底板300和殼體200之間仍然存在間隙,如果過小,則當釋放時,有可能底板300仍然被夾持在殼體200上,這里的間隙過大或者過小通常因裝配或者尺寸公差引起的,為了便于微量調節(jié)殼體200和底板300之間的間隙,在這里設置有一個微調機構470。該微調機構470包括第一斜面471、第二斜面472和微調操作件473。為了結構的緊湊,第一斜面471可以設置在壓板460上,第二斜面472可以與微調操作件473產生聯動關系,即當隨著微調操作件473的運動,可以使第二斜面472朝向或者遠離第一斜面471運動,作為優(yōu)選地,在微調操作件473上設置有外螺紋,在第二斜面472上設置有與該外螺紋嚙合的內螺紋,微調操作件473固定安裝在支架474上且其軸向運動被限位,當外螺紋旋轉時,則帶動設有內螺紋的第二斜面472朝向或者遠離第一斜面471運動,從而實現殼體200和底板300之間的間隙的調節(jié)。
[0038]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操作件410的操作部411也可以設置成其它形式,如按鈕、旋鈕、折疊桿等,操作件410的操作部411采用按鈕的形式時,按鈕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的移動,使得第一凸輪面與第二凸輪面在嚙合與脫離嚙合之間移動,從而實現底板300的夾緊和釋放;操作件410的操作部411采用旋鈕的形式時,旋鈕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的移動,使得第一凸輪面與第二凸輪面在嚙合與脫離嚙合之間移動,從而實現底板300的夾緊和釋放;操作件410的操作部411采用折疊桿的形式時,折疊桿打開之后,力臂更長,使用者可以更加省力的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的移動折疊桿,使得第一凸輪面與第二凸輪面在嚙合與脫離嚙合之間移動,從而實現底板60的夾緊和釋放。
[0039]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這里的第一凸輪面471可以直接設置在操作件410的連接部412上,也可以通過其它中間件的形式,使得操作件410的運動可以驅動第一凸輪面471運動。這里的第一凸輪面471和第二凸輪面472只要兩者之間有相對運動,則能夠實現兩個凸輪面之間的嚙合或脫離嚙合。當然,這里的凸輪面嚙合或者脫離嚙合,并不一定是兩個凸輪面之間的直接嚙合或直接脫離嚙合,也可以在兩個凸輪面之間設置有中間件,使得兩個凸輪面之間實現間接的嚙合或間接的脫離嚙合。
[0040]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第一斜面”和“第二斜面”也可以設置成其它形式,所謂的“第一斜面”和“第二斜面”的用途在于能夠實現某個構件相對于另一個構件的軸向移動從而導致該構件相對于另一構件在縱向上的間隙產生變化,因此“第一斜面”和“第二斜面”也可以設置曲面、凸塊或者其它任何能夠實現某個構件相對于另一個構件的軸向移動從而導致該構件相對于另一構件在縱向上的間隙產生變化的結構形式。
[0041]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微調操作件473也可以設置成其它形式,如按鈕、折疊桿等,操作件410的操作部411采用按鈕的形式時,按鈕在兩個位置之間的移動,使得第二斜面472朝向或者遠離第一斜面471運動,從而實現殼體200和底板300之間的間隙的調節(jié);操作件473采用折疊桿的形式時,折疊桿打開之后,力臂更長,使用者可以更加省力的在兩個位置之間的驅動第二斜面472運動,使得第二斜面472朝向或者遠離第一斜面471運動,從而實現殼體200和底板300之間的間隙的調節(jié)。當然微調操作件473的運動,使得第一斜面和第二斜面472之間只要產生相對的軸向移動,在一些實施例中有可能第一斜面和第二斜面一起被驅動,或者只驅動第一斜面,但第一斜面和第二斜面之間仍然產生相對的軸向移動。而且單獨采用微調機構無法實現底板的被夾持和被釋放,其只用于殼體和底板之間的間隙的微小調節(jié)。
[0042]下面將通過圖11-14詳細描述第二實施例中的底板300被釋放和被夾緊的過程。
[0043]首先,采用微調機構470將底板300和殼體200之間的間隙調節(jié)到合適的范圍內,然后,如圖8所示,底板300位于夾緊位置,此時操作件410位于夾緊的第一位置,底板300的平面部310與待加工工件的表面接觸以提供相對于待加工工件的表面的恒定切割角,當需要進行底板角度調節(jié)時,如將底板的角度更換成圖14中的虛線位置時,將操作件410從如圖8所示的第一位置移動到如圖9所示的第二位置,此時,底板300位于釋放位置,其相對于殼體的角度則可調節(jié)到圖14中的虛線位置,當操作件410從第一位置移動到第二位置時,操作件410帶動第一凸輪面430旋轉,使得第一凸輪面430與第二凸輪面440脫離嚙合,使得底板300和殼體200之間產生足夠的間隙以移動底板300。在第一位置,緊固件420將底板300固定在殼體200上,通過第一凸輪面430與第二凸輪面440的嚙合使得底板60和殼體20之間基本上沒有間隙,也就是說,底板300在第一凸輪面430和第二凸輪面440相互嚙合時被夾緊,如圖12和圖13所示,在底板300的拱狀部320的一側設置有夾緊板450,在拱狀部320的另一側設置有操作件410,底板300和殼體200被夾持在操作件410和夾緊板450之間。
[0044]本實用新型所揭示的手持式工具機及用于手持式工具機的底板并不局限于以上實施方式中所述的內容及附圖所代表的結構。在本實用新型的基礎上對本技術方案所作的顯而易見的改變、替代或者修改,都在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的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手持式工具機,包括一個殼體、一個容納在所述殼體內的馬達、一個在待加工工件上作業(yè)的執(zhí)行件、一個將所述馬達輸出的動力傳遞給所述執(zhí)行件的傳動機構、一個安裝在所述殼體上的底板和一個用于調節(jié)所述底板相對于所述殼體的角度的調節(jié)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jié)機構包括一個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繞著第一縱向軸線旋轉的操作件和至少一個用于將所述底板固定在所述殼體上的緊固件,所述至少一個緊固件定義第二縱向軸線,所述第一縱向軸線和所述第二縱向軸線不共線,在第一位置,所述底板被夾緊在所述殼體上,在第二位置,所述底板相對于所述殼體的角度能夠被調節(ji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jié)機構還包括由所述操作件驅動的第一凸輪面和安裝在所述殼體上的第二凸輪面,當所述第一凸輪面和所述第二凸輪面相互嚙合時,所述底板被夾緊在所述殼體上,當所述第一凸輪面和所述第二凸輪面脫離嚙合時,所述底板相對于所述殼體的角度能夠被調節(jié)。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jié)機構包括一個設置在所述殼體上的支撐件,所述操作件設置在所述支撐件上,所述第二凸輪面由設置在支撐件上的彈性件朝向所述第一凸輪面與所述第二凸輪面相互嚙合的方向偏壓。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件定義第三縱向軸線,所述第一縱向軸線與所述第三縱向軸線重合,所述第一縱向軸線和所述第二縱向軸線相互平行。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緊固件個數為2,所述支撐件設置在所述2個緊固件之間,所述操作件包括一個具有用于使用者操作的、延伸出殼體之外的操作部和一個與所述操作部相連的連接部,所述操作部定義一根第四縱向軸線,所述連接部定義一根第五縱向軸線,所述第四縱向軸線與所述第五縱向軸線成角度設置,所述殼體限制所述操作件的轉動范圍,所述連接部在所述2個緊固件之間樞轉。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2個緊固件中的至少一個設置為螺紋緊固件,所述螺紋緊固件包括一個螺栓和一個螺帽,所述螺栓完全穿過所述底板且部分穿過所述殼體并在一端處與設置在所述殼體內的螺帽螺紋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jié)機構還包括一個夾緊板,所述底板設置有與所述2個緊固件相對應的2個通孔,所述2個緊固件分別穿過各自對應的通孔,所述底板具有一個拱狀部,所述夾緊板和所述操作件分別位于所述拱狀部的兩側。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jié)機構還包括一個與所述操作件結合的并由所述至少一個緊固件限制旋轉運動的連接件,因所述操作件的樞轉產生的摩擦力矩能傳遞到所述連接件上。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式工具機為往復鋸,所述執(zhí)行件為在待加工工件上往復運動的鋸條,所述傳動機構用于將所述馬達的旋轉運動轉換成所述鋸條的往復運動。
10.一種底板調節(jié)機構,用于對手持式工具機的底板角度進行調節(jié),所述手持式工具機包括一個殼體、一個容納在所述殼體內的馬達、一個在待加工工件上作業(yè)的執(zhí)行件和一個將所述馬達的輸出的動力傳遞給所述執(zhí)行件的傳動機構,所述底板安裝在所述殼體上,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調 節(jié)機構包括一個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繞著第一縱向軸線旋轉的操作件和至少一個用于將所述底板固定在所述殼體上的緊固件,所述至少一個緊固件定義第二縱向軸線,所述第一縱向軸線和所述第二縱向軸線不共線,在第一位置,所述調節(jié)機構能夠將所述底板夾緊在所述殼體上,在第二位置,所述底板相對于所述殼體的角度能夠被調節(jié)。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底板調節(jié)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jié)機構還包括由所述操作件驅動的第一凸輪面和安裝在所述殼體上的第二凸輪面,當所述第一凸輪面和所述第二凸輪面相互嚙合時,所述底板被夾緊在所述殼體上,當所述第一凸輪面和所述第二凸輪面脫離嚙合時,所述底板相對于所述殼體的角度能夠被調節(jié)。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底板調節(jié)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jié)機構還包括一個與所述操作件結合的并由所述至少一個緊固件限制旋轉運動的連接件,因所述操作件的樞轉產生的摩擦力矩能傳遞 到所述連接件上。
【文檔編號】B25F5/00GK203485150SQ201320573504
【公開日】2014年3月19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9月16日
【發(fā)明者】周洋 申請人:南京德朔實業(y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