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huán)反復自開自合晴雨傘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循環(huán)反復自開自合晴雨傘,它由傘桿(1)、傘骨(5)、傘骨(6)、上盤(3)、下盤(4)、拉絲(a1)拉絲(a2)和手柄(2)處的操控裝置構成。上盤(3)、下盤(4)套于傘桿(1)上,可滑動,并分別與傘骨(5)、傘骨(6)鏈接,拉絲(a1)、拉絲(a2)分別與下盤(4)、上盤(3)固接。操控裝置通過拉絲(a1)、拉絲(a2)使上盤(3)、下盤(4)相向滑動或相背滑動,實現(xiàn)傘的開與合。本實用新型不僅實現(xiàn)了單手開合,而且不需外力事先儲存能量,克服一次性開合,實現(xiàn)循環(huán)反復自開自合,極大地方便使用者。
【專利說明】循環(huán)反復自開自合晴雨傘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晴雨傘,特別指單手操控自開自合的晴雨傘。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市場上可見到的單手操控自開自合晴雨傘,需要借助彈簧或外力事先儲存能量實現(xiàn)自開自合,其結構復雜,制作成本高,特別是儲存一次能量,只能開合一次,不能更好地方便使用者。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背景技術】中的缺點和不足,提供一種不需儲存能量,可反復自開自合的更加方便的晴雨傘。
[0004]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在與以往傘開合理念完全不同的新的理念下構思完成的。它由傘桿、長傘骨、短傘骨、上盤、下盤、手柄等主要構件組成。傘桿為中空的管,上盤、下盤套于傘桿上,可滑動,并分別與長傘骨、短傘骨鏈接。長傘骨與短傘骨鏈接成一銳角。其特征是上盤、下盤相向滑動,傘開始閉合;上盤、下盤相背滑動,傘開始打開。上盤、下盤的滑動,由手柄處的操控裝置控制。
[0005]所述長傘骨與短傘骨鏈接形成的銳角,其特征是銳角角度隨傘的開合而變化,在傘閉合時,其角度接近零度。
[0006]傘閉合后,為防止銳角為零度,兩傘骨趨向平行出現(xiàn)靜點,上盤周長大于下盤周長,以方便打開晴雨傘。
[0007]本實用新型開拓了傘制造業(yè)新的發(fā)展方向,其結構簡單,造價低廉,尤其是無需彈簧,無需外力事先儲存能量,可以反復隨意自開自合,極大地方便了使用者。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8]圖1實施例1結構示意圖
[0009]圖2實施例2結構示意圖
[0010]圖3實施例3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1]實施例1如圖1所示,它由傘桿、上盤、下盤、傘骨、拉絲、導絲軸、手柄和手柄中的操控裝置構成。圖1中的A圖為下盤4示意圖,中間有橫板,橫板的厚薄與傘桿I上端鏤空的槽E相對應。B圖為導絲軸I^bpb2示意圖,導絲軸b固定于傘桿I內(nèi)的上端,導絲軸bp1^2分別固定于傘桿I內(nèi)下端,導絲軸的作用是減少摩擦力。傘桿I為中空管,兩端分別與手柄2和上盤3固接。下盤4套于傘桿上端,可沿鏤空的槽E上下滑動。上盤3及下盤4分別與長傘骨6、短傘骨5鏈接。兩傘骨鏈接于關節(jié)0,并形成一銳角O。傘桿I內(nèi)有拉絲a1、a2,拉絲ai —端與下盤4固接,另一端經(jīng)過導絲軸bl與操作板7 —端固接;拉絲a2 —端穿過下盤4繞過導絲軸b與下盤4固接,另一端經(jīng)過導絲軸b2與操作板7另一端固接。圖1為傘打開狀,當操作板7向右推動時,拉線a2拉動下盤4向上與上盤3相向滑動,同時帶動短傘骨5向上,長傘骨6向下運行,傘開始閉合,銳角O的角度隨時縮小,接近零度時,傘呈閉合狀。反之,操作板7向左推動,拉絲&1拉動下盤4與上盤3相背滑動,傘開始打開,銳角O的角度隨之擴大。反復之,傘可循環(huán)反復開合。
[0012]在傘閉合時,為防止銳角O為零度,兩傘骨趨向平行出現(xiàn)靜點,難于打開,上盤3的周長大于下盤4的周長。
[0013]操作板7有開口 D1、D2,插于手柄2中可滑動。解鎖板8有凹坑C1、C2,插于操作板7中,可滑動,手柄2中有滾珠9和彈簧10。如圖1所示,當操作板7向右推動時,首先觸動的是解鎖板8,解鎖板8被推動,由于解鎖板上凹坑C2的斜面作用,下壓滾珠9而解鎖。可使操作板7向右滑動,使傘收攏閉合。同時,凹坑C1與開口 D1相對,彈簧10將滾珠9彈入鎖定。此時,解鎖板8在操作板7的另一端突出出來,為下次解鎖做了準備。反之,凹坑C1的斜面作用解鎖,可使操作板7向左滑動,使傘打開,凹坑C2與開口 D2相對,滾珠9彈入鎖定。
[0014]操作板7滑動的距離與在傘打開狀時上盤3與下盤4的距離相等。從制作的樣品實踐證實,上盤3與下盤4的距離較短(不超過6CM),即操作板7移動距離也較短,使一只手操作成為現(xiàn)實。
[0015]實施例2圖2是本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與實施例1不同處是操控裝置。另外,為縮短操控時所用的距離,設計為原短傘骨5為長傘骨,原長傘骨6為短傘骨,上盤3與下盤4同套于傘桿I鏤空的槽E內(nèi),可沿槽滑動。拉絲的一端與下盤4固連后,穿過上盤3繞過導絲軸b與上盤3固連,拉絲a2 —端則穿過下盤4與上盤3固連。這樣,在拉動拉絲B1或拉絲a2使傘開合,操控時所用距離將縮短一半以上。
[0016]本實施例操控裝置是這樣設計的。如圖2,n形板11 一端與傘桿I固接,另一端與手柄2通過軸12連接,手柄2上端為扇面形,扇面邊長與傘在打開狀時所需拉動拉絲的長度相適應。此扇面插于η行板11中間,手柄2中有彈簧10和彈子9,η行板11上有與彈子9對應的凹坑Dp D2,拉絲a1、a2的另一端經(jīng)導絲軸bp b2分別與扇面兩端固接。
[0017]圖2是傘打開時的狀態(tài)。當使彈子9下移,脫離凹坑D1,并將傘向前傾斜,由于重力作用,傘自然不斷下垂,與手柄2以軸12為圓心相對運動。由于杠桿原理,手柄2的扇面得到足夠的力帶動拉絲a2拉動上盤3向下,同時拉絲繞過導絲b拉動下盤4向上,使上盤3與下盤4相向滑動,直至傘閉合,彈子9彈入凹坑D2鎖定。反之,解鎖后,將傘向前傾斜,扇面帶動拉絲B1拉動下盤4向下,同時上盤3向上,上盤3與下盤4相背滑動,直至傘完全打開鎖定。反復之,傘可循回反復開合。
[0018]實施例3圖3為此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與實施例1、2不同處是傘桿由多根長條體17 (本實施例采用兩根長條體17),底座14、傘頂13構成。底座14與兩根長條體17固定連接,傘頂13與兩根長條體17插接,傘頂13可按需要取下和安裝。下盤4中間有孔并與兩長條體17上端適當位置固接。上盤3有兩個大小形狀與兩根長條體17相應的孔,并套于兩根長條體17,上盤3圓心位置的柱體穿過下盤4中間相應的孔,上盤3可自由上下滑動。
[0019]操控裝置由平行四邊形組合a、開啟手柄15、閉合手柄16構成。平行四邊形組合a是由若干長條板交叉組成,各連接點均為鏈接。一對開啟手柄15分別與平行四邊形組合a下面兩個延長長條板的端點活動連接;一對閉合手柄16分別與下方一個平行四邊形對角聯(lián)接點B2對應連結。平行四邊形組合a下邊交叉連接點處有一軸孔A并通過軸孔A與底座14活動連接。平行四邊形組合a上端與上盤3圓心位置的柱體下端固連。
[0020]傘的開合是這樣實現(xiàn)的。手握開啟手柄15,用力握時,平行四邊形組合a變形,推動上盤3向上與下盤4相背滑動,同時帶動長傘骨6和短傘骨5,使傘逐漸打開。同時閉合手柄16,被逐漸向外推出,如圖3所示。手握閉合手柄16,緊握時,平行四邊形組合a變形拉動上盤3向下與下盤4相向滑動,帶動長傘骨6和短傘骨5,上盤3與下盤4間距接近O時,傘實現(xiàn)閉合。同時推出開啟手柄15。反復之可實現(xiàn)循回反復開合。
[0021]平形四邊形組合a變形伸長或縮短的長度,與傘在打開狀時上盤3與下盤4的距離相等。平形四邊形組合a變形伸長或縮短的長度取決于平形四邊形的多少或大小。
[0022]由于開或合時,開啟手柄15閉合手柄16移動距離較小,手可很方便進行互換操作。
[0023]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進行的描述,并非對本實用新型構思和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設計思想理念的前提下,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出各種變型和改進,均應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本實用新型請求保護的技術內(nèi)容已記載在權利要求書中。
【權利要求】
1.一種循環(huán)反復自開自合晴雨傘,由傘桿(I)、長傘骨(6)、短傘骨(5)、上盤(3)、下盤(4)、手柄(2)、拉絲(al)、拉絲(a2)、導絲軸(b)、導絲軸(bl)與操作板(7)主要構件組成,上盤(3)、下盤(4)套于傘桿⑴上,可滑動,并分別與長傘骨(6)、短傘骨(5)鏈接,長傘骨(6)與短傘骨(5)鏈接成銳角O,其特征是拉絲(al) —端與下盤(4)固接,另一端經(jīng)過導絲軸(bl)與操作板(7) —端固接,拉絲(a2) —端穿過下盤(4)繞過導絲軸(b)于下盤(4)固接,另一端經(jīng)過導絲軸(b2)與操作板(7)另一端固接,推動操作板(7),上盤(3)、下盤(4)相向滑動,或上盤(3)、下盤(4)相背滑動,傘開始打開或閉合。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循環(huán)反復自開自合晴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銳角ο的角度,隨傘的開合而變化,在傘閉合時,其角度接近零度。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循環(huán)反復自開自合晴雨傘,其特征在于:上盤(3)的周長大于下盤(4)的周長。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循環(huán)反復自開自合晴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傘骨(6)是長傘骨,或短傘骨。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循環(huán)反復自開自合晴雨傘,其特征在于:傘桿(I)為中空管,或由至少兩根長條體(17)及底座(14)、傘頂(13)構成。
【文檔編號】A45B25/16GK203986501SQ201420002159
【公開日】2014年12月10日 申請日期:2014年1月3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1月3日
【發(fā)明者】劉建民 申請人:劉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