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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式的鞋面和鞋中底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634318閱讀:204來源:國知局
整體式的鞋面和鞋中底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的實施方案涉及具有被稱為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整體式的鞋面和鞋中底的鞋類物品。整體式鞋面鞋中底包括鞋中底部分和鞋面部分這兩者。鞋外底可被耦合到鞋中底部分以提供地面接觸表面。另外,內靴可被耦合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內部。增強物可被用于與整體式鞋面鞋中底和/或內靴結合以抵抗形成于整體式鞋面鞋中底中的用于鞋帶結構的孔的持久的變形。增強物可被耦合到內靴、整體式鞋面鞋中底,或鞋的其它部分。在一個實施方案中,增強物由不同于形成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材料的材料構造。因此,可使用傳統(tǒng)的交叉鞋帶樣式,同時仍然實現(xiàn)具有整體式的鞋面和鞋中底的益處。
【專利說明】整體式的鞋面和鞋中底
[0001]發(fā)明背景
[0002]鞋通常被構造為具有這樣的鞋底,該鞋底具有鞋外底、鞋中底和嵌件。鞋通常還構造有鞋面,該鞋面被附接到鞋的鞋底。鞋面通常由諸如皮革或帆布的柔性材料制成,而鞋底由比鞋面更削弱沖擊的材料(例如,橡膠)構造。然而,對于傳統(tǒng)的鞋來說,將鞋面固定到鞋底的過程是可能費力的且困難的工作。另外,在鞋底和鞋面的這種連接過程中可能會發(fā)生失誤和其它非故意的結果。進一步地,在鞋面和鞋底之間產(chǎn)生的接合可能給穿用者帶來不適和/或可能在所得到的通常的鞋中產(chǎn)生不牢固的部分。
[0003]發(fā)明概述
[0004]本發(fā)明的實施方案涉及具有整體式的鞋面和鞋中底(unitary upper andmidsole)的鞋類物品,該整體式的鞋面和鞋中底在本文中被稱為整體式鞋面鞋中底(mupper) 0整體式鞋面鞋中底包括鞋中底部分和鞋面部分這兩者。鞋外底可被耦合到鞋中底部分,提供地面接觸表面。另外,內靴(bootie)可靠近鞋面部分和/或鞋中底部分的內表面耦合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內部。增強物可被用于整體式鞋面鞋中底和/或內靴處以抵抗形成于整體式鞋面鞋中底中的用于鞋帶結構(lacing structure)的孔的持久的變形。在一個實施方案中,增強物由不同于形成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材料的材料構造。因此,可使用傳統(tǒng)的交叉鞋帶樣式,同時仍然實現(xiàn)具有整體式的鞋面和鞋中底——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益處。
[0005]提供這一概述以便以簡化的形式介紹以下在詳述中進一步描述的概念的選擇。這一概述并不意圖是認定所要求的主題的關鍵特征或必要特征,其也不意圖被用作幫助確定所要求的主題的范圍。
[0006]附圖簡述
[0007]以下參照附圖詳細地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圖示的實施方案,這些附圖在此通過引用方式并入并且在這些附圖中:
[0008]圖1描繪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實施方案的具有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示例的鞋的內側透視圖;
[0009]圖2描繪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實施方案的具有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示例的鞋的外側透視圖;
[0010]圖3描繪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實施方案的構造有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示例的鞋的內側視圖;
[0011]圖4描繪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實施方案的構造有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示例的鞋的外側視圖;
[0012]圖5描繪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實施方案的構造有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示例的鞋的仰視圖;
[0013]圖6描繪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實施方案的構造有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示例的鞋的俯視圖;
[0014]圖7描繪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實施方案的構造有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示例的鞋的趾端視圖;
[0015]圖8描繪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實施方案的構造有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示例的鞋的跟端視圖;
[0016]圖9描繪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實施方案的未顯示內靴和前襯的示例的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透視圖;
[0017]圖10描繪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實施方案的沿圖9中的線10-10截取的示例的整體式鞋面鞋中底和鞋外底的橫截面視圖;
[0018]圖11描繪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實施方案的構造有整體式鞋面鞋中底和耦合到內靴的增強物的示例的鞋的部分內側視圖;
[0019]圖12描繪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實施方案的構造有整體式鞋面鞋中底、耦合到內靴的第一增強物和耦合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增強物的示例的鞋的部分內側視圖;以及
[0020]圖13描繪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實施方案的構造有內靴和增強物的示例的鞋的內側透視圖,其中為了圖示的目的移除整體式鞋面鞋中底中的部分。
[0021]發(fā)明詳述
[0022]本文中特異性地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實施方案的主題以滿足法定要求。然而,說明書本身并不意圖限制本專利的范圍。更確切地,發(fā)明人已考慮到所要求的主題也可以以其它方式體現(xiàn)為包括不同的元件或類似于這一文件中所描述的那些的結合其它當前的或未來的技術的元件的組合。
[0023]本發(fā)明的實施方案涉及具有被稱為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整體式的鞋面和鞋中底的鞋類物品。整體式鞋面鞋中底包括鞋中底部分和鞋面部分這兩者。鞋外底可被耦合到鞋中底部分以提供地面接觸表面。另外,內靴可靠近鞋面部分和/或鞋中底部分的內表面耦合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內部。增強物可被用于整體式鞋面鞋中底和/或內靴處以抵抗形成于整體式鞋面鞋中底中的用于鞋帶結構的孔的持久的變形。在一個實施方案中,增強物由不同于形成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材料構造。因此,可使用傳統(tǒng)的交叉鞋帶樣式,同時仍然實現(xiàn)具有整體式的鞋面和鞋中底——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益處。
[0024]因此,在一個方面中,本發(fā)明提供了具有如下鞋外底的鞋類物品,該鞋外底具有用于接觸地面的底面和相對的頂面。鞋類還包括具有鞋面部分和鞋中底部分的柔性材料的整體式的鞋面和鞋中底(“整體式鞋面鞋中底”)。整體式鞋面鞋中底具有帶有第一孔的內側面、帶有第二孔的相對的外側面、跟端,以及相對的趾端。鞋中底部分的底面被附接到鞋外底的頂面。另外,鞋類包括內靴。內靴的底部外表面被附接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內表面(例如,鞋中底部分的頂面)。鞋類還包括增強物,這些增強物靠近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孔。增強物由不同于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柔性材料的材料形成,其阻止延伸通過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孔的鞋帶結構使孔變形。
[0025]本發(fā)明的第二方面提供了鞋類物品的另一個實施方案。鞋類包括具有內側面、夕卜側面、趾端和跟端的第一柔性材料的整體式的鞋面和鞋中底(再次被稱為“整體式鞋面鞋中底”)。整體式鞋面鞋中底具有鞋面部分和鞋中底部分,使得鞋面部分形成為圍繞所容納的足部的內側部分和外側部分。進一步地,鞋中底部分具有上表面,其形成為對足部提供支撐平臺,并且鞋中底部分還具有相對的內(底)表面。鞋類還包括不同于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材料的柔性材料的鞋外底。鞋外底被耦合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鞋中底部分的下表面。鞋類還包括不同于用于構造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第一柔性材料的柔性材料的內靴。內靴靠近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跟端附接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另外,整體式鞋面鞋中底包括由不同于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第一柔性材料的材料構造的內側增強物和外側增強物。鞋類還包括在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內側面和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外側面之間延伸跨過鞋前部開口的鞋帶結構。鞋帶結構能夠延伸通過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內側面,內側增強物、外側增強物和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外側面。
[0026]本發(fā)明的第三方面提供了鞋類物品的另外的實施方案。鞋類包括具有趾端和相對的跟端的成型材料(molded material)的整體式的鞋面和鞋中底(其再次被稱為“整體式鞋面鞋中底”)。整體式鞋面鞋中底還具有在趾端和跟端之間延伸的相對的內側面和外側面。內側面從鞋中底部分向上延伸以形成內側面邊緣。外側面從鞋中底部分向上延伸以形成外側面邊緣。內側面邊緣和外側面邊緣限定鞋類的鞋前部開口。內側面包括沿著內側面邊緣的一部分延伸的第一組的孔(例如,眼孔)。類似地,外側面包括沿著外側面邊緣的一部分延伸的第二組的孔。鞋類還包括柔性編織材料的內靴。內靴的外表面和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內表面靠近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跟端耦合到一起。內靴延伸跨過鞋類的鞋前部開口。鞋類還包括靠近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第一組的孔地定位在內靴的外表面和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內表面之間的內側增強物。類似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包括靠近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第二組的孔地定位在內靴的外表面和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內表面之間的外側增強物。內側增強物和外側增強物由與整體式鞋面鞋中底不同的材料形成。鞋類還包括從第一組的孔穿過鞋前部開口橫跨到第二組的孔的鞋帶結構,使得鞋帶結構在延伸通過第一組的孔之后并且在延伸通過第二組的孔之前延伸通過內側增強物和外側增強物。
[0027]簡單地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實施方案的概述,下面是更加詳細的描述。
[0028]本發(fā)明的示例的鞋類物品(“鞋”)100的構造具有傳統(tǒng)鞋的基本構造。然而,鞋100包括整體式的鞋面和鞋中底200,在本文中其被稱為“整體式鞋面鞋中底”。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包括鞋面部分202和鞋中底部分204。不同于具有分離的鞋面和分離的鞋中底的傳統(tǒng)的鞋(在組裝工藝中分離的鞋面和分離的鞋中底被結合到一起),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可以被注射成型以形成包括鞋面部分202和鞋中底部分204這兩者的緊密結合的單元/部件。鞋100還包括內側增強物和外側增強物,在示例性實施方案中內側增強物和外側增強物可被耦合到內靴400或者在另外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中內側增強物和外側增強物可被耦合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本文中可以考慮增強物的其它位置。增強物對位于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中的一個或多個孔提供保護,鞋帶結構700可通過該一個或多個孔。
[0029]在實施方案中,鞋100是高幫的籃球鞋類型。然而,應理解,本發(fā)明的新穎的概念可應用于其它類型的鞋(例如,低幫的、嬰兒的、幼童的、兒童的、成人的、交叉訓練的、跑步的、起重的(lifting)及類似方面的鞋)。因為鞋100的許多構造與常規(guī)的鞋的構造相同,所以在本文中將僅僅一般地描述構造的常規(guī)特征。
[0030]鞋100具有鞋外底300,其由通常用于構造運動鞋的鞋外底的彈性材料構造。例如,在示例性實施方案中合成橡膠或天然橡膠可用于形成鞋外底300。通常像傳統(tǒng)的鞋一樣,鞋外底300在下表面302上可包括溝紋或其它獲得附著摩擦力的形式。傳統(tǒng)上,下表面302接觸鞋100意圖用于的地面或其它表面。例如,術語“地面”可包括球場、場地、運動場、軌道、墊子、地板,及類似物。因此,為了提供對本文中討論的一個或多個表面的定向的相關理解,地面的泛稱可意指鞋外底的底部意圖接觸的任何接觸表面。
[0031]鞋外底300可利用多種技術耦合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例如,與下表面302 (鞋外底300的底部)相對的鞋外底300的第二表面304可被粘附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下表面212 (如圖10中最佳示出的)。類似地,考慮到鞋外底300利用膠/粘合劑、結合劑、化學焊接、超聲波焊接、縫合、機械緊固件和/或類似物耦合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至少一部分。
[0032]還考慮到,在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中,鞋外底300可包括一個或多個空隙,其允許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下表面212的一部分通過鞋外底300暴露于地面。例如,如圖5所描繪的,下表面212的部分通過鞋外底300暴露。在不例的方面中,下表面212的暴露可被期望為實現(xiàn)由鞋外底300的下表面302提供的可選摩擦系數(shù)。例如,如將在下文中更詳細討論的,可考慮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由與鞋外底300不同的材料形成;因此,進一步可考慮到不同的摩擦系數(shù)可由被暴露于地面的可選的材料提供。另外,可考慮到可選的沖擊削弱特性可通過經(jīng)鞋外底300暴露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一部分而獲得。仍然進一步地,鞋100的硬度可在橫向方向上(左到右)和/或縱向地(前到后)基于鞋外底300的一個或多個空隙的位置和形狀(或者厚度的變化)來調節(jié)。
[0033]進一步地,可考慮到鞋100被構造為使得通常的鞋外底不與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耦合。而是,可考慮到下表面212至少部分地形成鞋100的地面接觸表面。例如,在示例性實施方案中,可考慮到下表面212形成鞋100的地面接觸表面,這可消除鞋外底300的需求。
[0034]如常規(guī)的鞋一樣,鞋100也可包括嵌件。嵌件(未畫出)可包括在鞋外底300、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中,和/或嵌入本文所討論的任何特征件之上、之下或者之間。
[0035]鞋100的大小具有從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后部跟端220延伸到前部趾端222的長度。如圖5中最佳示出的,鞋100具有在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內側面206和外側面208之間延伸的寬度。
[0036]鞋100還構造有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整體式鞋面鞋中底也可被稱為單片式主體、殼、硬殼式結構,或結構支撐皮膚。例如,如將在下文中更詳細討論的,硬殼式結構可作為整體提供必要的結構支撐,這種必要的結構支撐在傳統(tǒng)上由諸如鞋中底和鞋面的分離的元件的組合提供。
[0037]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從鞋外底300諸如從鞋外底第二表面304向上延伸。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由柔性材料構造。在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中,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由諸如乙烯醋酸乙酯(“EVA”)或聚氨酯(“TO”)泡沫的彈性材料或者其它這樣的材料形成。例如,可考慮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利用EVA由注射成型工藝形成以形成作為整體元件的具有鞋中底部分204和鞋面202的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在跟端220處構造有圍繞容納足部延伸的鞋跟部部分。鞋面部分202的鞋跟部部分從鞋中底部分204向上延伸到踝開口。踝開口提供到鞋內部的入口。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具有內表面和外表面。傳統(tǒng)上,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內表面暴露于穿用者的足部或內靴400。傳統(tǒng)上,外表面暴露于外部環(huán)境并且可限定鞋100的外部的一部分。
[0038]自鞋面部分202的鞋跟部部分,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具有內側面206和外側面208。內側面206從鞋中底部分204向上延伸到內側面邊緣214。外側面部分208從鞋中底部分204向上延伸到外側面邊緣216。如圖中所圖示的,內側面邊緣214和外側面邊緣216從前部趾端222的相對面向后朝向踝開口延伸。如圖1所示出的,內側面邊緣214和外側面邊緣216的長度限定了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中的向鞋內部開放的鞋前部開口 218。
[0039]鞋100還可構造有前襯800 (如圖1中所示出的),其在趾端222處圍繞鞋中底部分204的上表面210延伸并穿過鞋中底部分204的上表面210。前襯800連接于內側面206和外側面208之間,并且鄰近趾端222封閉鞋內部的一部分。在示例性實施方案中,內側面邊緣214和外側面邊緣216從前襯800向后延伸??煽紤]到前襯800可由柔性材料構造。例如,前襯800可形成為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一部分,導致前襯800由與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相同的材料構造。前襯800也可由這樣的材料構造,該材料不同于用于形成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材料??煽紤]到,前襯800由天然或合成皮革、織物(例如,帆布)、聚合物,或其它柔性材料構造。另外,可考慮到,前襯800與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內靴400,或本文所討論的特征件的任何組合耦合。
[0040]回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方案包括一個或多個通風空隙224。通風空隙可形成于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任何部分中。例如,如圖1和圖2中所描繪的,通風空隙224可沿著鞋面部分202位于內側面206和/或外側面208上。通風空隙可提供一些功能方面。例如,通風空隙224可通過減少材料而減少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重量。通風空隙224可戰(zhàn)略性地放置,諸如圖1和圖2中所描繪的那樣,以便優(yōu)化從鞋100的內部到鞋100的外部的通風(或者反之亦然)。進一步地,空隙可提供用來感覺下面的內靴400的“窗”或區(qū)域,其可幫助認定如通過穿過通風空隙224可見的內靴400的樣式或顏色來區(qū)別的穿用者的特定的組或位置。
[0041]傳統(tǒng)上,適合用作鞋中底和鞋面的材料可能沒有良好地實現(xiàn)這兩個功能。例如,鞋中底材料所期望的沖擊削弱的水平可能沒有對由鞋帶結構引起的變形提供期望的抵抗。因此,當鞋帶延伸通過鞋面的孔(例如,眼孔、空隙、洞)時(如通常的系帶的鞋一樣),鞋帶拉緊時鞋帶可撕裂或撕開鞋面材料。因此,使用既適合鞋面又適合鞋中底的材料同時對鞋面和鞋中底提供期望的特性,使得對期望具有整體式的鞋面和鞋中底結構的交叉鞋帶的鞋提供了挑戰(zhàn)。
[0042]如通常的交叉鞋帶的鞋一樣,鞋100提供了沿著內側面邊緣214和外側面邊緣216延伸的多個孔,如圖6中最佳示出的。沿著內側面邊緣214的第一組的孔602描繪于圖1中。第一組的孔602的特定子集包括沿著內側面邊緣214的一部分中間長度,在本文中其被稱為內側足背孔606(如圖9中最佳示出的)。類似地,在本文中被稱為外側足背孔608的多個孔在沿著外側面邊緣216的中間長度位置處定位在外側面上。內側和外側足背孔(606和608)與鞋帶結構可合用以將鞋100牢固地固定在穿用者的足部的足背上。在示例性實施方案中,鞋帶結構700交叉于內側足背孔606和外側足背孔608之間,但是當穿用者對鞋100施加力時(例如,跳躍運動),接近內側足背孔606和外側足背孔608的鞋帶結構可經(jīng)受引起持久/永久變形(例如,撕開、撕裂、永久拉伸)的顯著的力。因此,期望另外的增強物與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一個或多個孔結合。
[0043]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方案將一個或多個增強物500與鞋帶結構700和孔600結合。例如,增強物500可以與內靴400耦合/耦合到內靴400?;蛘?,在另一個實例中,增強物500可以與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耦合/耦合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另外,可考慮到增強物500獨立于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和/或內靴400。因此,可考慮到增強物500耦合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和/或內靴400的任何組合(或者兩者都不耦合)。
[0044]圖11、12和13描繪了所考慮的增強物500的不同的實施方案。圖11描繪了具有耦合到內靴400的增強物500的鞋100的內側面206的視圖。雖然在本文中增強物一般可被稱為增強物500,但是附接到內靴的增強物將被特定地稱為內靴增強物502。類似地,耦合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與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耦合的增強物被特定地稱為整體式鞋面鞋中底增強物504(如圖12中所示出的)。
[0045]圖13提供了(為了圖示的目的)移除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一部分以暴露內靴400的內側面402的鞋100的視圖。在示例性實施方案中,內靴增強物502由柔性材料構造。例如,內靴增強物502可由皮革(合成的或天然的)構造;然而其它柔性材料是被考慮的。在圖13中圖示的實例中,內靴增強物502沿著內靴400從鞋中底部分204(或者甚至從鞋外底300)向上延伸到接近定位鞋前部開口 218的位置,為了圖示的目的未移除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內靴增強物502可包括與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孔600中的一個或多個對應的一個或多個孔。例如,可考慮到內靴增強物502在接近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孔600的每個的位置處包括孔(或其它接納鞋帶結構的部件)。具體地,可考慮到內靴增強物502包括與前面討論的內側足背孔606和外側足背孔608中的每個相一致的孔。
[0046]進一步地,可考慮前襯800可包括一個或多個增強物500。例如,如圖13中所圖示的,前襯800被耦合到內靴400并且包括增強物500,這導致前襯800包括增強物502作為前襯800的一部分。
[0047]內靴增強物502可利用粘合劑、縫合或其它機械連接件耦合到內靴400。內靴增強物502可沿著由內靴增強物502覆蓋的任何部分耦合到內靴400。在示例性實施方案中,內靴增強物502在除內靴增強物502的平行于內側面邊緣214或外側面邊緣216的一部分以外的所有位置耦合到內靴400,這將允許鞋帶結構通過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孔600以及內靴增強物502的孔(或其它接納鞋帶的部件)。換句話說,可考慮到內靴增強物502在除接近內靴增強物502的一個或多個孔以外的位置處耦合到內靴400。
[0048]如之前所表明的,可考慮增強物500可被耦合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圖12描繪了本發(fā)明的利用整體式鞋面鞋中底增強物504的示例性實施方案。整體式鞋面鞋中底增強物504可由諸如熱塑性聚氨酯(“TPU”)、聚烯烴、尼龍等的多種材料構造。整體式鞋面鞋中底增強物504可以是成形為接納在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接近孔600的形成物中的材料帶。另外,可考慮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增強物504可以是成形為接納在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接近特定的孔600的形成物中的單獨的材料部分。整體式鞋面鞋中底增強物504可以作為墊圈型裝置以在比不存在整體式鞋面鞋中底增強物504時大的表面區(qū)域上分散鞋帶結構的力。因此,如果負載施加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孔600,則整體式鞋面鞋中底增強物504阻止可能以其它方式發(fā)生于孔600的持久變形。
[0049]在示例性實施方案中,整體式鞋面鞋中底增強物504可以與內靴增強物502結合使用以達到本文所討論的結果。另外,可考慮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增強物504可以與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特定的孔600結合使用(例如,接近踝開口),同時內靴增強物502可接近其它孔600使用(例如,分別接近內側和外側足背孔606和608)。位置和增強物類型的其他組合被認為是在本發(fā)明的范圍內。[0050]增強物500的使用允許鞋100使用具有鞋帶結構700的交叉鞋帶樣式。因此,在示例性實施方案中,鞋帶結構700沒有圍繞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鞋中底部分204。例如,為了在不存在增強物500的情況下阻止孔600的變形,鞋帶結構700可圍繞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延伸(從上到下),如與穿過鞋前部開口 218交叉回來相對地。因此,鞋帶結構700可在鞋外底300和鞋中底部分204之間通過以避免提供交叉樣式。因此,可考慮增強物500的使用允許鞋帶結構與鞋前部開口 218交叉而不圍繞(環(huán)繞)鞋中底部分204或者甚至接觸鞋中底部分204或鞋外底300。
[0051]在示例性實施方案中,內靴400由諸如編織網(wǎng)樣材料的柔性材料構造。然而,可考慮到內靴400由用于短襪樣襯層的許多材料構造。例如,棉花、合成纖維材料、皮革及類似物可被用于部分地或整個地構造內靴400。內靴可包括內側面402、外側面404、跟端406、趾端408、內表面410、內部表面412,和下表面414??紤]到,雖然內靴400具有趾端408,但是內靴400可以沒有封閉的趾部。例如,內靴400可向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趾端222延伸而不完全封閉被足部接納的區(qū)域。而是,在示例性實施方案中,趾端408向前襯800延伸,然后前襯800可封閉足部。然而,還可考慮內靴400可以是從踝到遠端點封閉足部的短襪樣襯層。
[0052]具有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鞋的構造
[0053]鞋100是具有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示例的鞋。鞋100的構造可包括注射成型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以便鞋面部分202和鞋中底部分204均在常規(guī)的注射成型工藝中形成。例如,如先前討論的,EVA可用于形成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在這個實例中,EVA可以至少不單獨提供用作一個或多個孔的周邊所需的彈性。因此,一個或多個增強物500可包括在鞋100的構造中以有助于諸如圖中所描繪的那種的交叉鞋帶結構。
[0054]如先前所討論的,可考慮到,具有增強物500的鞋的示例的構造可包括耦合到內靴400的增強物。在這個實例中,諸如皮革的材料可提供期望特性以抵抗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孔600的變形。內靴增強物502可利用粘合劑和縫合結合來耦合到內靴400。然而,內靴增強物502的最上面的部分(接近內靴增強物502的孔)可沒有內靴400以允許孔600的柔性和可對準性。仍然進一步地,在示例性實施方案中,可考慮到,內靴增強物502的使用還提供了支撐內靴并保持內靴400在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中的位置的功能。
[0055]還如先前所討論的,可考慮到增強物500在鞋100的構造過程中耦合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例如,如圖12中所描繪的,整體式鞋面鞋中底增強物504靠近內側足背孔606和靠近踝開口的孔兩者定位。
[0056]鞋外底300諸如橡膠鞋外底可被耦合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下表面。如先前所討論的,鞋外底300可以是不同于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材料(例如,EVA)的材料(例如,橡膠)。
[0057]柔性材料的襯套可被固定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內表面。例如,可考慮到,具有比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小的拉伸系數(shù)的網(wǎng)樣材料在期望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拉伸減小的位置處粘附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內表面。例如,低拉伸的編織材料可沿著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內部的內側面和內部的外側面粘附。
[0058]因此,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鞋外底300和襯套可如以上所討論地來耦合以形成如圖9中類似描述的殼(更少的襯套)。前襯800、鞋面和內靴400可被耦合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以形成鞋100。內靴400可被縫合或固定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后頸部區(qū)域以接近跟端220固定內靴400。另外,如果增強物500向鞋中底部分204向下延伸,增強物可在鞋100的鞋中底部分204、鞋面部分202和/或嵌件處耦合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
[0059]實施方案考慮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由第一材料形成,鞋外底300由第二材料形成,內靴400由第三材料形成,并且增強物500由第五材料形成。還考慮,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由不同于用于鞋外底300、內靴400和增強物500的材料的材料構造。
[0060]在示例性實施方案中,當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由EVA構造時使用增強物500,其允許整體式鞋面鞋中底所期望的期望柔性和可制造性,但是可能不會提供對孔600的永久變形的足夠的抵抗。因此,由TPU或皮革構造的增強物500可用于允許使用標準鞋帶樣式(例如,交叉)。因為包括增強物500的類似的原因,鞋外底300可由仍然與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不同的材料構造,諸如橡膠。如先前所討論的,橡膠可提供期望的特性,該特性不能由適合于形成整體式鞋面鞋中底200的材料獲得。
[0061]雖然以上通過參照特定的實施方案描述了鞋的構造,但是應理解,可對所描述的鞋的構造做出改良和變形而不偏離由以下權利要求所提供的預期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鞋類物品,包括:鞋外底,其具有用于接觸地面的下表面和與所述下表面相對的第二表面;柔性材料的整體式的鞋面和鞋中底(“整體式鞋面鞋中底”),所述整體式的鞋面和鞋中底具有鞋面部分和鞋中底部分,所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具有帶有第一孔的內側面、帶有第二孔的相對的外側面、跟端以及相對的趾端;所述鞋中底部分,其具有上表面和相對的下表面,所述鞋中底的所述下表面與所述鞋外底的所述第二表面耦合;內靴,其具有內側面、相對的外側面、跟端、相對的趾端、內部表面和相對的下表面,所述下表面與所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所述上表面耦合;以及接近所述第一孔的第一增強物和接近所述第二孔的第二增強物,所述第一增強物和所述第二增強物由不同于所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所述柔性材料的材料形成,其中所述第一增強物和所述第二增強物阻止延伸通過所述第一孔和所述第二孔的鞋帶結構使所述第一孔或所述第二孔永久地變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所述柔性材料是乙烯醋酸乙酯(EVA)。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還包括形成于所述外側面和所述內側面中的多個通風空隙。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內靴通過所述多個通風空隙中的一個或多個是可見的。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所述下表面和所述鞋外底的所述下表面提供所述鞋類物品的地面接觸表面。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第一增強物和所述第二增強物被耦合到所述內靴。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內靴由柔性的編織材料形成。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第一增強物和所述第二增強物的所述材料是合成皮革或天然皮革。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第一增強物被耦合到所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所述外側面,并且所述第二增強物被耦合到所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所述內側面。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第一增強物和所述第二增強物的所述材料是TPU。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鞋帶結構沒有圍繞所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所述鞋中底部分。
12.—種鞋類物品,包括:第一柔性材料的整體式的鞋面和鞋中底(“整體式鞋面鞋中底”),所述整體式的鞋面和鞋中底具有內側面、外側面、趾端和跟端,所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具有鞋面部分和鞋中底部分,其中所述鞋面部分形成為圍繞所接收的足部的內側部分和外側部分,所述鞋中底部分具有上表面,所述上表面形成為提供足部的支撐平臺,并且所述鞋中底部分具有相對的下表面;第三柔性材料的內靴,使得所述第二柔性材料不同于所述第一柔性材料,所述內靴接近所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所述跟端地耦合到所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第三材料的內側增強物和外側增強物,使得所述第四材料不同于所述第一柔性材料;以及鞋帶結構,其能夠在所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所述內側面和所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所述外側面之間延伸跨過鞋前部開口,其中所述鞋帶結構能夠延伸通過所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所述內側面、所述內側增強物、所述外側增強物和所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所述外側面。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第一柔性材料是乙烯醋酸乙酯(EVA)。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所述鞋面部分和所述鞋中底部分被注射成型為緊密結合的部件。
15.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鞋類物品,還包括柔性材料的鞋外底,所述柔性材料不同于所述第一柔性材料,所述鞋外底耦合到所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所述鞋中底部分的所述下表面。
16.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內靴利用縫線或粘合劑耦合到所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
17.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內側增強物和所述外側增強物被耦合到所述內靴。
18.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內側增強物和所述外側增強物被耦合到所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
19.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鞋帶結構不會接觸所述鞋中底部分或所述鞋外底部分。
20.一種鞋類物品,包括:成型材料的整體式的鞋面和鞋中底(“整體式鞋面鞋中底”),所述整體式的鞋面和鞋中底具有趾端和相對的跟端并具有在所述趾端和所述跟端之間延伸的相對的內側面和外側面,所述內側面從鞋中底部分向上延伸以形成內側面邊緣,并且所述外側面從所述鞋中底部分向上延伸以形成外側面邊緣,使得所述內側面邊緣和所述外側面邊緣限定鞋前部開口,其中所述內側面包括沿著所述內側面邊緣的一部分延伸的第一組的孔,并且所述外側面包括沿著所述外側面邊緣的一部分延伸的第二組的孔,所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具有內表面和相對的外表面;柔性材料的內靴,所述內靴具有內表面和相對的外表面,所述內靴的所述外表面和所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所述內表面接近所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跟端耦合,并且所述內靴延伸穿過所述鞋前部開口 ;內側增強物,其接近所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所述第一組的孔地定位在所述內靴的所述外表面和所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所述內表面之間;外側增強物,其接近所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所述第二組的孔地定位在所述內靴的所述外表面和所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所述內表面之間,其中所述內側增強物和所述外側增強物是不同于所述整體式鞋面鞋中底的所述成型材料的材料;以及鞋帶結構,其從所述第一組的孔穿過所述鞋前部開口橫跨到所述第二組的孔,使得所述鞋帶結構在延伸通過所述第一組的孔之后并且在延伸通過所述第二組的孔之前延伸通過所述內側增強物和所述外側增強物兩者。
【文檔編號】A43B13/28GK103429109SQ201180063882
【公開日】2013年12月4日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8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月3日
【發(fā)明者】肖恩·邁克爾·麥克道爾, 克里斯多佛·L·埃丁頓 申請人:奧斯塔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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